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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谁是背后最大赢家

 诸葛长生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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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27日已获得超3亿元票房的《我不是潘金莲》,仍在不断吸引观众走进影院。随着票房继续增长,也不禁让业内纷纷好奇,在众多出品方、发行方中,究竟谁才是《我不是潘金莲》背后的大赢家?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发现,最大赢家并非是业内熟知的华谊兄弟、耀莱影视等公司,而是并不起眼的北京摩天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天轮文化”)。

手握电影改编版权

自《我不是潘金莲》正式上映后,国内电影市场的热度再次被拉高,不仅是因为该部电影在最开始引发了各种争论和话题,更与电影背后云集的多家公司、资本有关。从公开资料中可以看到,《我不是潘金莲》的出品方包括耀莱影视、华谊兄弟、北京文化子公司摩天轮文化、东阳美拉等公司,发行方还涵盖了猫眼电影、微影时代、四海电影发行联盟等多家公司。

据猫眼电影的数据显示,《我不是潘金莲》每日均能收获数千万元票房,上映11天以来已累计获得3.33亿元票房。基于《我不是潘金莲》的票房仍保持增长的趋势,影片背后的多家公司也纷纷获益。据公开资料显示,华谊兄弟(含东阳美拉)、北京文化和耀莱影视对影片的投资比例为5:3:2,其中耀莱影视是通过对影片进行5亿元的保底而得到20%的投资额,这也意味着,《我不是潘金莲》还未上映时华谊兄弟和东阳美拉就已经能获得1亿元的收入,同时摩天轮文化也能获得6000万元收入。

虽然从这一数额来看,摩天轮文化获得的6000万元收入不敌华谊兄弟和东阳美拉获得的收入,此外因影片还在上映过程中,耀莱影视此次保底的结果也未能知晓。但北京商报记者发现,真正拥有《我不是潘金莲》的电影版权并进行项目孵化的正是摩天轮文化,使得该公司成为该电影背后的大赢家。

屡次成为投资赢家

摩天轮文化于2010年7月成立,前身为北京光景瑞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文化、广告、影视等业务。2013年12月,正在尝试向影视领域转型的北京文化以1.5亿元收购摩天轮文化100%股权,摩天轮文化由此成为北京文化的子公司,并做出连续四年盈利的业绩承诺。

尽管从摩天轮文化的业绩情况来看,2014年和2015年该公司通过累计业绩的方式勉强完成业绩承诺,表现并没有特别出彩。但通过观察可以发现,摩天轮文化在电影项目投资方面却不可小视,不仅此次《我不是潘金莲》的电影版权在该公司手中,此前还参与投资了电影《心花路放》的发行,负责该电影的宣传,按照分成比例,并扣除宣发与其余投资方的收益,摩天轮文化通过《心花路放》则实现超过8000万元的利润。

与国内其他市值达上百亿元的影视公司相比,规模并不算大的摩天轮文化之所以能参与到多部高票房影片的投资,与公司创始团队宋歌与杜杨两人密不可分。以此次《我不是潘金莲》为例,宋歌与杜杨此前曾在万达影视任职,也正是在这期间,买断了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的电影版权。但万达却对该题材并没有太大兴趣,因此二人离职时,经万达同意,将该项目带走并装入自己创立的摩天轮文化进行项目孵化,并随后吸引导演冯小刚、华谊兄弟、耀莱影视等公司的加入。

站稳市场仍需核心内容

在文化领域,凭借以往任职经历或积累的人脉而获得优质资源的并不是个例。除摩天轮文化外,前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加盟创业公司中汇影视后,基于侯小强以往的任职经验,在加入中汇影视一年多的时间里拿下超过50个故事的改编版权,包括《嫌疑犯X的献身》、《长安幻夜》、《快把我哥带走》等,随后这些改编版权的孵化也吸引国内众多知名导演和影视公司的加入。盛世华韵主管合伙人傅鲲认为,文化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若想获得优质的项目资源,只有钱是不够的,人脉和公司资源也是重要因素。

由于拥有优质IP版权,尽管摩天轮文化等公司与其他投资方相比,在资金实力、公司市值等方面有所差距,却也因版权的存在而具有独特优势,从而能够通过结合各方力量孵化项目获得相关收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电影市场,若想立足市场仅靠拥有版权是不足的,还需要拥有更多由自己主控的电影作品来提升影响力。电影评论者周玉认为,优质内容是影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是否能够制作出优质作品则是考验影视公司能否在业内长久发展的标准之一。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郑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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