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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野:“开放型在线辅导”需面对的四个“门槛”

 虹野小书馆 2021-02-21

虹野:“开放型在线辅导”需面对的四个“门槛”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日前,北京市教委、通州区政府、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召开“‘互联网+’助力通州区教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暨北京市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试点启动仪式”。根据计划,北京市将面向全市中学教师招募在线辅导教师,率先为试点的通州区31所学校的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提供在线教育服务。

看到这个消息,估计不少教师、家长都会认为是一项有利于教育均衡的举措,毕竟通州区相对于北京其他区教育资源有些薄弱,如果有了北京其他区优秀教师提供在线教育,确实可以在“教学”上起到一定的“均衡”效果。但是这项措施在“欢呼”之际去有几个不得不过的门槛。

第一,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五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显然北京市招募在职教师从事在线教育就要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门槛:是否给这些教师酬劳?如果给这些教师酬劳的话,这些教师就等于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了,这些教师将面临这严惩。所以,在具体实施在线教育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招募在职教师课余兼职在线教育平台,对于教师个人来说算不算“有偿补课

第二个门槛是政府主办的在线教育是“无偿补课”吗?当然,也有人会说政府主导的在线教育与社会机构的在线教育是不同的。政府主导的在线教育是不收费的(当然,新闻报道对于这项举措是否收费并未报到,笔者在这里就假设政府主导的属于公益性的,就不收费了),而社会教育机构则是营利性的,教师的酬劳都会转嫁到学生身上的。这样解释似乎也能够说得通政府主导下的在线教育对于学生来说并非是“有偿”的。但是事实上,政府所有的花费都是家长们的税收支出,家长已经间接付出了,说是“有偿”也未尝不可。如果仅仅从教师的角度看,如果教师获取酬劳,那么在线教育无论是谁主办的都难以逃脱“有偿补课”的嫌疑。只是社会教育机构是直接和家长从事“交易”,而政府主办的在线教育则是间接从家长那里获取“报酬”。如果解决不了政府主办的在线教育“有偿”和“无偿”的问题,其合法性依然受到质疑。


第三个门槛是政府主办的在线教育真的有利于“教育均衡”吗?这次以支持落后教育地区为借口的在线教育,被认为是有利于“教育均衡”的举措,似乎是师出有名。但是教育均衡,首先是教育资金和师资力量的均衡。在线教育平台的建立并不能给教育薄弱地区丝毫的增量的教育发展资金,也没有丝毫的教师资源的增量。顶多是通过在线教育平台让教育落后地区获得了比过去更多的“教学资源”而已。这作为一个增加教学资源临时性的举措是值得鼓励的,但是距离“教育均衡”还相差甚远。如果在线教育平台让通州区政府发放在线教师的酬劳的话,这反而会加剧教育资金的失衡。在线教育平台就会沦落为教育资源丰富地区吸取教育资源落后地区资金的“抽水机”。


第四个门槛是在线教育平台很容易变成另类“重点班”。在线教育是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辅导。一般情况下,利用课余进行辅导的学生大都是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尽管这次开放型在线辅导可能让学生自主参加,但是学生自主选择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会更加积极主动,这事实上将会形成“重点班”。而“重点班”则是义务教育法明令禁止的,这种潜在“重点班”的违法嫌疑则是第四个门槛。


在线教育作为课堂教学的一个补充,给了学生更多的学习机会,这本身是值得赞成的。但是在教育资源失衡的大环境下,把“教学资源共享”当做“教育资源均衡”的举措是不妥当的。而在应试教育大环境下,在线辅导计划势必加剧竞争,而且其中若干细节涉嫌违反教育法规,故不建议政府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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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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