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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后的地税...

 大虫文踪 2016-11-30
关于营改增后的地税

  新浪网2016-11-29阅读原文

  原标题:关于营改增后的地税



  1地税≠营业税

  营业税只是地税的一个主体税种,除了营业税外,地税还负责征收12个税种、教育费附加、2项社保费和5类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并承担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

  2地税收入仍是财政收入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截至10月底,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66.15亿元,其中:税收419,589万元,教育费附加32,163万元,各项社保费和基金209,769万元,完成市县两级收入34.65亿元,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41.85%,地方税收仍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3国、地税是合作不是合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两大纲领性文件中,非常明确了

  国地税只是合作,而不是合并!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4国家税制改革的重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将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

  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

  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立法先行,扎实推进。

  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等。

  5不交地税将面临如下风险

  不按期申报、不交或少交税款行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风险,甚至还有列入“黑名单”的风险……

  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不按期申报的行为,税务机关将处于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照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 ……

  对列入“黑名单”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将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法定代表人出境。依照《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由21个部委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限制或者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高消费,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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