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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的可能不是鱼,是药渣 【转】

 guanzzcl1949 2016-11-30
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你说哪个鱼塘不用药?不用的话,还有活鱼吗?”满不在乎这么说的,是个养鱼的。他觉得这是行业的真理。

30多岁的他,在天津塘沽地区有着60多亩的鱼塘,可产两三万斤鱼。他的鱼塘从鱼苗放进去那一刻,就要撒药,中间还要投放消毒药、抗生素,隔两个月还得增加改善水质的药。一年七八次的鱼药使用,一次就得撒下去30多箱。

新闻里,特别强调了一句话:他说,“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好聪明哪,聪明得就像一条鱼一样。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关于养鱼和卖鱼,国家有很多规定:

养鱼必须办《养殖证》;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药严禁使用;还有,《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品销售记录》都要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批发市场开办者也要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方便倒查问题鱼。

但是,这些只是国法,真正的行规是这样的:

《养殖证》没人办也没人管,不办很正常,办的才是异类;物美价廉的孔雀石绿等禁药,仍然不断被检出,因为便宜又有效,被查到是自己倒霉,但人人都觉得自己能成“漏网之鱼”;至于三项纪录,那纯粹是立法者的自弹自唱,现实中,养殖户连听都没听说过;还有,问题鱼在谁手上被查到了,就活该谁倒霉——想顺藤摸瓜查出问题鱼的源头?没门,批发商是不会傻乎乎地在票据上签字的,谁签谁他妈是傻子。

所以,你说北京的超市为什么突然就没活鱼卖了?

因为,虽然卖鱼的不是养鱼的,但是卖鱼的肯定了解养鱼的,了解他们牛逼哄哄的行规,对自己卖的鱼能否经得起检查,那爆棚的自信心,就像那空荡荡的鱼缸一样。

而且,如果被查出问题来了,卖鱼的就要倒霉,查出来孔雀石绿等禁药,被罚得倾家荡产也不是没有可能。那药虽然也许不是他们喂的,但是,他们找不到批发商,找不到养鱼的,票据上无人签字,那些鱼儿就得算是他们自养的,认罚。所以,三十六计,抽空鱼缸为上计。

“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记者总能找到这样煽情的话,但那很可能不是忽悠,而是事实。谁他妈脑子没病,也不会没事就想要去吃点药。

在他的治下,鱼儿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药罐子里长大。鱼吃药,你吃鱼,就算不是直接吃药罐,至少也是吃药渣。

吃中药的,要把药渣倒在路上让人踩,据说能够带走霉运;卖鱼的,要把药渣倒进别人肚子里,这样才能带来财运。

所以,你吃鱼觉得不像小时候吃的鱼,甚至都不觉得有鱼味,那是对的。全是药味儿了,能有鱼味吗?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不停游,此鱼之乐也;从小到大吃药的鱼不停休,非鱼之愿也。

一个鱼塘养那么多鱼,一个鸡场养那么多鸡,一小块土地养那么多牛,一个城市跑那么多车,密度大了,突然规律了,难免就要生病,生病了就要吃药。

养鱼的想要多挣点钱,这个没有错,咱们都这样想来着;问题是,除了让鱼吃药提高产量,还应该有别的不害人的路子。这个问题,诉诸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出在监管上,让国法不如行规,让行规逆袭了国法。

当然,监管也有监管的难处,相关部门总是人手不够的,不可能所有人都来管鱼,那肉又该有问题了。需要建立一套透明的制度,让每一条鱼都可以找到亲爹,哪个环节都要有能测药的“渔网”,让出来混的总要还,而不是出来混的不用还。

更重要的,还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让诚信经营养良心鱼的人能够获得好处,养鱼也应该是有品牌的,品牌是应该有溢价的。之所以现在水产品好像品牌不多,那只能说明,这里面有商机。

“你说哪个鱼塘不用药?不用的话,还有活鱼吗?”养鱼的以为自己说的是真理,其实那只是他眼里的世界,是心理学上虚假的普遍性效应。你以为别人都是那样,以此减轻自身的负罪感,但实话告诉你,世界上很多人依旧长着一颗良心。

做问题食品的,自己做什么就不吃什么,这些人真他妈聪明,但聪明的他们竟然不知道,其他做问题食品的人也是这么想的。除非你什么都不吃,否则你给别人吃什么,别人就会给你吃什么。一起吃土也便罢了,何必互相喂毒?

走量的养鱼,永远不可能做大;走质的养鱼,才能做出自己的品牌。记住,你养的是鱼,不是药渣;还有,你养的是什么样的鱼,你吃的就会是什么样的猪。

文/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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