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鬥爭你不懂 ——簡化字不講理之零零八 文/流沙河 鬥字簡成斗字。 斗dou(三聲)本來就是正字,原指挹酒漿的斗瓢,後指量米麥的斗器。金文斗象斗瓢形,所以北斗星民間叫瓢兒星。鬥魁斗柄皆可一一指認,共七顆。 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在延安搞階級鬥爭,嫌鬥字筆劃繁,工農兵不好寫,把斗字改音dou(四聲),拿去做鬥字的簡寫,鬥爭寫成斗爭,戰鬥寫成戰斗。日久遂不可改,而斗dou(三聲)之本義被遺忘。 幸好篆文、金文未亡,後代子孫尚可看圖識字,尋找斗字本義,懂得斗酒並非比賽飲量,而北斗星亦非北方某位打鬥巨星。 鬥字和斗字都是象形字。嚴格說來,鬥乃動詞,無形可象,那就說成是象意吧。篆文鬥,兩隻手各持械對打之。甲骨文原來是一對仇人,怒發上翀,出手互摑,正象相鬥之意,是為象意。 不過在延安搞鬥爭絕不是叫二人現場對打,大家圍觀。召開鬥爭大會,是把階級敵人揪出跪下,控訴其罪惡,呸之打之踢之。其罪大惡極者,或關之或斃之。 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鬥爭大會仍是這樣開的。祗有迂夫子還認為鬥爭者互鬥相爭也。訓詁學廢不得,以此。 爭字簡成争字。 爭字八劃,減掉兩劃,六劃寫成簡字,或能節約一秒鐘的寶貴時間。但是,字形的象意功能也就喪失了。 爭字看篆文,是個象意字。怎樣象爭之意?上面橫伸出一隻爪(左手),要搶奪下面一隻又(右手)緊握着的權杖,二人相爭之意就顯現出來了。 爭字講解給學童聽,容易懂得。小孩愛爭奪玩具嘛。簡成争字,爪(左手)變成人,人腳踏杖,就顯不出二人相爭之意,也就無道理可講了。 甲骨文爭,二人相爭的原來非權杖,而是一缶。缶字下面象缶形,上面午聲。缶是廚房盛飯用的缽缽(簡作钵钵)。爭缽缽也就是爭飯碗。民以食為天,一飯難求嘛。 甲骨文爭是給百姓造的,篆文爭是給官造的,都很有趣。 你那樣一簡化,節約一秒,趣味盡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