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的概念和概述 一、司法保护的概念 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二、司法保护的概述 ⑴有权实施司法保护的机关有哪些?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即广义的国家司法机关。 ⑵“依法履行职责”的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的保护措施。 ⑶司法机关在保护的角度讲,它包括: ①依法制裁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种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 ③依法保障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④依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对诉讼权以及检举,控告权的行使。从特殊司法角度讲,主要指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为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其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的保护措施。 ⑷“专门保护措施”的含义是什么 ? 指有别于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由国家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行政保护措施。从司法保护涵义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司法保护,虽然涉及一般的司法保护,但主要指特殊的司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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