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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红楼”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快乐老年435 2016-12-05

作者:苍耳与卷耳

作者简介:男,资深红迷。寓居乡下,沉湎于青山碧水,性沉静,爱思考。爱书成痴,惜专而不博。

【按:此回虽然重点为黛玉葬花,但为烘云托月,从前几回即开始铺垫,而一以宝钗扑蝶作为对称画面,却不失去重心,作者用笔极为精巧,如高空走钢丝。扑蝶实际上是滴翠亭事件为主,既写出小红事件后续,又重心放在宝钗“非女夫子”形象塑造上。滴翠亭事件自然绕不过去,本文辨析甚明。】

红楼梦写了很多诗情画意的经典场景,每个人物都有她最精彩的人生定格。迄今为止,画家表现红楼人物,宝钗必是扑蝶,黛玉必是葬花。第五回,黛玉湘云的判词共占一首,二十七回则是“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钗黛再次一起出现,双姝并峙,各显其妍,各擅其美。此即脂批所谓的“两山对峙”。这在写作上极考验人,因为既要照顾形式上的二元对偶,又要保证情节合情合理、叙述文气顺畅,这是在戴着镣铐跳舞。

扑蝶和葬花的意象都有现实原型。古代花朝节有扑蝶会,葬花则与唐寅葬花有渊源。一个民族的文化意象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有意思的是,梁祝故事从最初的版本发展到上世纪中期,已大不同,彩蝶也变成了自由爱情的代名词。因此,宝钗扑蝶常被诠释出阴谋黛玉的肃杀之气。但读者若要如此联想,其实葬花也一样,因为唐寅葬花,是将牡丹花“盛以锦囊,葬于药栏东畔”,宝钗就是牡丹花。但如此解读,岂不将大观园为青春乐园的构思破坏怠尽。中国人从来不缺心理阴暗的厚黑小说,宫闱秘事,还是放过红楼梦罢。

“精读红楼”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宝玉题对额的原则,或编新或述旧,滴翠亭自然属述旧:“小雨洗时岚滴翠,细风吹处沼生波”、“晴山滴翠水挼蓝,聚散渔舟两复三”,滴翠轩、滴翠楼、滴翠峰、滴翠山房,在古人诗文中常见到。青山绿水,生机盎然,这样的地方,自然该发生点生机勃勃的事情。宝钗扑蝶就发生在滴翠亭附近。小红贾芸的定情手帕,也在这里完成。

黛玉的性情,如二十七回开头交待的一样,她的丫头紫鹃雪雁都知道“无事闷坐,不是愁眉,便是长叹,且好端端的不知为了什么,便常常的自泪不干”,加上父母早逝,异乡飘泊,这样的少女伤春悲秋,在“众花皆谢”的芒种节有葬花行为,即便没有吃闭门羹这一节,也与太阳出来阳光就照到地面一样自然。

宝钗扑蝶却逸出她的形象之外:青春活泼,天真烂漫,自由自在。这好像应该是史湘云的画面,与作者塑造的宝钗不大吻合。宝钗一出场,作者便写她藏愚守拙,稳重平和。而且,宝钗还是个极简主义者,第八回送宫花,四十回写她的居室雪洞一般,后面又有和岫烟闲话要朴素,种种细节,可见她确实将极简主义的断舍离进行得很彻底。

宝钗扑蝶却刻入读者的脑海中,让人惊觉,原来宝钗是多少阳光健康的少女,她也有美丽的青春,活泼的灵魂。老重持成的宝钗顿时仿佛有了天地灵气,变得可爱鲜活,青春无比。如果生命是交响曲,稳重平和是宝钗的主旋律,那扑蝶则是青春必有的美丽滑音。

“精读红楼”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林黛玉初到贾府时,还是个小孩,但已经能“步步留心,时时在意”,生怕被人耻笑。因为世家千金都懂得自尊自重,绝不能让人讥笑探花林姑爷的女儿是个没家教的。薛宝钗入贾府时已满十三,又比黛玉大三岁,本就更成熟懂事。因此,宝钗在贾府比黛玉更加“不肯轻意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任何时候都谨慎周到,不敢任性,脂砚斋反复说宝钗有“世家明训”。宝钗有大家闺秀的样子,是个性和教养使然,亦是处境使然。

圣人训言,君子坦荡荡,事无不可对人言。因此,古人没有隐私的概念,上下几百口住一块,贾府里闲人又多,行动便有人知道,人们仿佛生活在监控设备下。相比而言,大观园空阔得多,不管主子还是丫头,都觉得压抑远离,自由光临。入园后的宝玉之所以心满意足,实是因为获得自由,天性被解放了的原故。

这天是芒种节,要准备礼物祭饯花神。因闺中更兴此俗,大观园热闹非凡。自由的地方遇上可任性取乐的节日,宝钗扑蝶顺理成章,与稳重老成并不冲突。正如李纨入园后一改“槁枯死灰”形象,抢着当诗社社长,和小姑子们喝酒抽花笺闹到半夜。大观园实是薄命女儿们的临时庇护所,在这里生活过,才会懂得生命之所以美好,全因为有自由和幸福。共读西厢,宝钗扑蝶,二玉恋爱,小红定情,湘云眠茵,夜宴怡红院,这些事都只能发生在大观园这个相对自由的地方。

“精读红楼”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宝钗扑蝶是极美的事,但因为滴翠亭的公案,美好全被破坏。历来指责宝钗虚伪,少不了拿滴翠亭说事。然而,所谓宝钗的伪,都是读者的分别心虚构的幻影,凭空加持的结果,与作者的人设相去甚远。

其次,从文本的角度来考察。或许作者早就预见到后世读者会为了滴翠亭而撕逼,此处,曹雪芹特地用全知视角写了一段宝钗的心理活动,并特别点出“金蝉脱壳”四字。这段描写或交待很重要,它告诉读者,宝钗的后续行为是她在紧急事态下的应激反应。

既然是应激反应,那么宝钗怎样做才是正当合理的呢?嫁祸论者说,她应该把黛玉换成探春、迎春、莺儿或别的什么人。这种逻辑太荒谬了,说A的坏话与说B的坏话有本质的区别吗?嫁祸给黛玉与嫁祸给别人有何不同?其实,从事理上说,无论宝钗怎么做,都是合理的。因为,电光石火之间,人总是凭本能或无意识行事,根本不可能作细致的利害权衡。就好像那些第一时间便跳下水抢救落水者的人,通常都来不及多想,凡想多了的都是那些没敢跳的。所以,宝钗说她找的是黛玉,这是本能反应而不是故意陷害,真没什么好指责的。

“精读红楼”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叙事逻辑的角度来分析。众所周知,小说人物从被创造出来第一刻起,就有了独立的生命,它怎么说话,怎么做事,作者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要按着叙事逻辑来。就此点而言,曹雪芹做得堪称完美。比如此回有段情节:红玉圆满完成凤姐交办的事情,获其欣赏,被问愿不愿意跟她,红玉答道:“愿意不愿意,我们也不敢说。”红玉的回答真真绝妙,如果说愿意,这太不矜持了,既暴露了她意欲跳槽的野心,也显得对宝玉不忠;如果说不愿意,她似乎又没这个胆,好不容易逮着的上升的机会,可不敢冒险。所以,从创作的角度说,让红玉的如此回答是最佳的写法。

那么,在滴翠亭事件中,让宝钗如此处理是最合逻辑的写法吗?答案是肯定的。理由如下:宝钗寻黛玉之前,先和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凤姐以及众丫头在大观园玩耍。在去潇湘馆的路上,碰上文官等十二个女孩。在潇湘馆外,宝钗看见宝玉进了潇湘馆。根据上述种种信息,此时,只有宝玉黛玉在不容易发现的地方,说找别人,谎言马上会被戳破。宝钗说找宝玉可不可以呢?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黛玉。

“精读红楼”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有人或许会说,为什么宝钗一定要说找人呢,换个说法不行吗?也不行。那样不符合作者的描写。有人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被测试者(不知情)是电影观众,实验组看到的影片被插入了某个饮料的广告画面,而且反复N次,对照组则没有。电影散场后,观察他们的购物行为。结果是,实验组买广告饮料的人数远远多于对照组。

这个例子说明,宝钗叫黛玉,有心理学上的支持。在小红推窗前,“黛玉”这个“饮料广告”曾强有力的三次入驻宝钗的意识空间:一次是宝钗自己说去找黛玉;第二次是路遇文官等人,聊天后说,你们先玩,我去找黛玉;第三次是到了潇湘馆,考虑到黛玉小性,为免误会“我不找黛玉了”。也就是,“找黛玉”这事以压倒性的优势占据了宝钗的大脑。

在小红推窗的那一刻,虽然找黛玉这件事已经结束了,其实还以惯性的方式暂留在宝钗的头脑中。紧急之下,宝钗口里喊着黛玉是最自然的反应。假如这是一次平常的邂逅,小红问宝钗:宝姑娘干什么去?宝钗也会很自然地回答:我找林姑娘。因此,严格地说,是经历而非所谓的潜意识或本能决定了宝钗的行为。

所以,站在曹雪芹的角度,他只有让宝钗说是找黛玉,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或语境。换其他的写法,极有可能是败笔。嫁祸论者指责宝钗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都是忽视了这一点。

滴翠亭事件要表现的是宝钗的应变能力,也即脂砚斋所言:“亭外急智脱壳,明写宝钗非拘拘然一女夫子。”而与嫁祸、狡诈、卑劣……毫无关系。这是曹雪芹真正的创作意图。

嫁祸论本质上是对红楼梦的误读,对曹雪芹的漠视。它把审美当成审判,混淆了文本与现实的界限。说好听点是入戏太深,说难听点呢,这是“小人常其戚戚”,是三姑六婆、八卦高手、娱乐记者们惯常用的无风起浪,没事搅三分。

“精读红楼”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宝钗的人品,作者从未正面肯定赞美,在具体事件中反以冷静到无以复加的笔触,只呈现事情真相,从不表明态度,更不将情感倾向注入笔端。只在判词中说她是“山中高士晶莹雪”,以蘅芜院的香草暗示她是屈原笔下的香草美人。

滴翠亭这一类事,后文还将不断出现。四十一回,黛玉不小心当众说出西厢中的句子,独宝钗听出来了。如果宝钗对黛玉有一分坏心,她只要当一回傻白甜,傻傻地问:林妹妹,你刚说的酒令是什么,我没听清楚。黛玉会当众脸红到脖子根,在场的人,总有人会悟过来。若还没人发现,还可以事后叫莺儿出去兴风作浪。

然而,红楼梦的高明,并不在一味的鞭挞或叫好。就如本回的宝钗,并非如何高尚。相反,作者少见的用宝钗的心理活动表明,宝钗不拆穿小红,只是出于做人的一惯原则:不闹事不惹事不多事。宝钗的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归结起来,不过是四个字:谨慎周到。或是佛家所说的圆融,即破除偏执,圆满融通。小红的事,宝钗听完,明明认为那是“奸淫狗盗”,但是她并没有偏执于自己的政治正确,将小红送到王夫人或凤姐那里去。

谨慎、周到、圆融才是宝钗可以在贾府长住的基础。这与抄检大观园后宝钗坚绝迅速搬离大观园是一致的。

读红楼梦,常得对世界和真相有深入探寻的执着和智慧,才能发现小说对人性刻画的深刻之处,对世情描摹的幽微,也才能洞见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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