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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欲红楼:林黛玉的巨额遗产哪儿去了

 杂货店伙计 2016-12-06

  林黛玉是最受读者喜爱与同情的书中女性,她自幼丧母,七岁时又离开父亲,独自一人来到贾府。这里虽不乏外祖母的疼爱、舅舅舅妈(贾政夫妇)及表嫂表哥(凤姐贾琏)的关心照料,更有青梅竹马的表兄宝玉陪伴左右。但对于自幼体弱敏感的黛玉来说,毕竟难脱“寄人篱下”的自卑。小说第三回为“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在甲戌本中的回目则是“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收养”二字旁有朱笔侧批云:“二字触目凄凉之至!”看来这是作者、批者的共同感受。

   有人曾质疑黛玉的自我定位: 她并不是什么穷亲戚家的女孩儿,她家祖上也曾“袭过列侯”,至父亲这一代犹有爵位。父亲还是前科探花,在所有亲戚中学问最大,官做到“兰台寺大夫”,更钦点了巡盐御史,虽不能比肩四大家族,却也是“钟鼎之家”、“书香之族”,因此黛玉完全不必有邢岫烟式的卑怯心理。跟大观园中其他女孩子相比,她至多是缺少父母怙恃,在这一点上,“襁褓之间父母违”的史湘云比她更值得同情。因此,黛玉的不良感觉,简直是有点儿无病呻吟、咎由自取了。

  书中另一令人疑惑的情节是“林如海捐馆扬州城”(第十四回)。此前林如海病重,修书来接黛玉,贾母派表哥贾琏护送前往。至本回消息传来,林如海已于九月初三日病故。贾琏、黛玉治丧完毕,到年底回来,已是第十六回。书中并未描写黛玉如何悲戚,兄妹二人到扬州后如何看护病人、死后如何发丧、如何送灵至苏州葬入祖坟,也都略去不提,只是写“黛玉又带了许多书籍来,忙着打扫卧室,安插器具,又将些纸笔等物分送宝钗、迎春、宝玉等人”。

  于是有人发问:林如海身为士大夫,又兼巡盐御史的差事,在苏扬两地都应置有良田甲第,少说也有几十万家私。这样一大笔财富,在他故去后是如何处置的?都搬到哪里去了?莫非林如海真的两袖清风,死后只留下些“书籍”、“器具”、“纸笔”不成?

  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黛玉年纪尚幼(有一种算法,认为这一年她才九岁),对成人眼中的这些“大事”毫无兴趣,更不过问。小说家的一支笔追随黛玉的心灵轨迹,对这些“俗务”自然也可以忽略不提。不过作为一部现实风格的作品,书中对此不做交代,确实有点奇怪。这就引起人们许多猜想。

  警幻仙曲演红楼梦[清]《孙温·绘全本<红楼梦>》

  例如有人就由此联想到,凤姐曾对宝、黛的恋爱抱着乐观其成的态度,为什么后来一变而为棒打鸳鸯的元凶?她明知此事对黛玉性命攸关,却仍积极参与调包计,其间是否有“干没”林家遗产的企图?贾琏常感叹:“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第七十二回)这回他替林家善后,不正赶上“发个三二百万财”的好机会吗?他难道会轻易放过?

  想弄清这一疑问,不能不看看小说的素材背景。《红楼梦》作为小说,多少带有曹雪芹“自传”、“家传”的性质,书中许多人和事,总能与历史上的曹家李家沾边、挂钩。这一观点已为众多学者、读者所接受。那么小说中的林家,又与现实生活中的哪一家更接近?

  照书中讲述,林黛玉“本贯姑苏”,其父林如海因点“鹾政”而到扬州上任。且林如海有功名在身,又与贾家有亲戚关系。这一切,都与作为曹家姻亲的苏州李家颇为近似。

  历史上的苏州织造李煦,是曹寅的内兄,比曹寅年长三岁。他本人是“荫生”,也就是凭借父亲做官的“余荫”所获得了监生资格。其父李士桢是康熙朝名臣,曾做过布政使、巡抚之类的省级高官。他的生母文氏跟嫁到曹家的孙氏一样,也给幼年时的康熙当过保姆。他的一个表妹还是康熙的妃子,在这个意义上,李煦是康熙的乳兄弟兼内兄。

  李煦仕途颇为通达,二十四岁即出任韶州府知府,后又调任宁波府知府及北京皇家畅春苑总管。三十八岁那年(康熙三十一年,1692),他接任苏州织造,在任三十年,与妹夫曹寅“视同一体”。他还与曹寅同时被任命为两淮巡盐御史,二人轮流任职,任所就在扬州。凡此种种,都隐约指示黛玉形象的生活原型,很可能与李家有关。如果这位小姐真的是李家的晚辈女孩儿,她肯定能从家族中获得大笔遗产,因为与曹家相比,李家还要阔得多。

  不过有的朋友会说: 小说中王家与贾家的关系,似乎更接近李、曹两家。你看,王家与贾家同属四大家族,“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才是“视同一体”的关系。且王夫人的哥哥是王子腾,他与贾政的关系,正是“大舅哥”同妹夫的关系,与李煦、曹寅相同。

  说这话的朋友过于“较真儿”了。小说不同于“报告文学”,《红楼梦》也非曹家的家族传记。文艺心理学者指出,文学创作更像是做梦,在梦中,现实的碎片可以被任意打乱、拼接,形成新的形象和情节链条。张三的素材可以用在李四身上,王五的亲属关系又可带着赵六的家族特点;一个人的信息可能被几个文学形象分头接纳,几个人的信息又可集中在同一个文学形象身上,千变万化,真如万花筒一般。

  不要说贾王、贾林关系中同时有着曹李关系的影子,就是《红楼梦》中的史家,也与李煦家有相似之处。如小说中的史家有史鼎、史鼐两个名字(见第十三回、四十九回),而李煦的两个儿子恰恰就叫李鼎、李鼐。不过这些并不影响贾、林关系对于曹、李关系的借鉴。

  问题是,假如黛玉与贾家的亲戚关系真的有曹、李关系的影子,那么这位来自姻戚家的姑娘,能否得到家族遗产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为历史真相是,李家的败亡先于曹家,小说中所谓林如海病亡,似应影射李家失势。

  李家与曹家同病相怜,也存在着巨大的任内亏空。康熙在日,李煦就曾向康熙讨税关差事,以弥补织造及盐务的亏空。他在奏折中禀告:

  奴才因历年应酬众多,家累不少,致将存剩银两借用。今晓夜思维,无术归还,纵粉骨碎身,亦难抵补。……

  康熙南巡图局部

  这里所说的“应酬众多”,无疑是指南巡接驾等事。康熙南巡,李煦与曹寅同样接驾四次。李煦为此请求康熙皇帝将“浒墅关差”赏办十年,以填补三十万两银子的巨额亏空。在此之前,“浒墅关差”大概一直由李煦办理,此次则是请求得到继续任命吧。康熙是否答应,因文献缺失,不能确知。然而即便答应,李煦也无法再办十年。因为就在本年十一月,康熙驾崩,雍正即位。紧接着转过年来,李煦即因申请挖参及亏空等罪名遭到革职查办,本人及家属、奴仆俱被逮捕,家财全部抄没。

  李煦在京家产抄没的详细清单被完整保留下来,内容包罗万象,既有房屋、地产、衣物、器具,又有奴仆、牲口等等。如在京房产有多处,总计五百九十余间,地亩有十七顷零一亩,另有奴仆八十二人,马九匹、骡子两头。还有一千四百多两银子的债券。这里面还包括“办理李煦产务之奴才马二”的家产,总共估银一万九千多两。

  李煦在苏州、扬州的家产更多,根据随后的统计,南方家财估银十万九千多两。两项相加,共计“十二万八千四百七十七两余”,折合今天的货币约为三千多万,不啻是天文数字!不过这些银子,仍不能赔补李煦的任内亏空,因为盐务亏空高达三十八万两,将家财全部赔补,还欠“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二十三两余”,折合七千多万元!

  李煦无赀可赔,以抄家敛财为能事的雍正皇帝又怎肯善罢甘休?于是办理该案的大臣突然改口,说经查明,李煦亏欠的帑银中,有三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两是两淮盐商拖欠的,理应由盐商共同赔补!

  在此情势下,两淮盐商又怎敢说个“不”字?于是雍正的小金库中又稳稳收入三十八万两白花花的纹银。至于李煦被抄没的十二万八千两,已是肉入狼口,自然没有再吐之理。

  李煦的罪责,似乎已经得到缓解。雍正二年,李家被拘的二百多名奴仆被作价变卖,但先前一同被拘的十名家眷,却被放回。然而四年后,随着曹頫革职,孙文成下台,江南三织造再次受到沉重打击。这次李煦遭受的打击是致命的。他在任时,曾买了五名女孩子,送给雍正的政敌、八弟“阿其那”(胤熼)。事情一旦被发现,李煦再下“诏狱”。刑部以“奸党”罪名将他议为“斩监候”,秋后斩决!后来雍正传谕“宽免处斩,发往打牲乌拉”效力。

  打牲乌拉位于今吉林市松花江畔,属内务府管辖,设有“打牲乌拉处”,实为皇家庄园。该处负责采摘、捕猎等庄屯事务,每年要向皇家上缴大量蜂蜜、松塔、松子、鱼及东珠等。此处地处北国,冬季严寒,在清代成为要犯发配的目的地。两年以后,李煦在饥寒交迫中死于流放地,时年七十五岁。

  也就是说,《红楼梦》第十六回写林如海之死,应带有李家落败的影子。作为“视同一体”的织造同僚及姻亲,曹家未被皇上要求连带赔偿,已是烧高香、谢天地了,又怎敢奢望去拿什么烫手的遗产?而黛玉回南的情节若真的基于这样的历史事实,也就难怪作者对林家巨额遗产不著一字了。

  埋香冢黛玉泣残红花园中暇游观鹤舞[清]《孙温·绘全本<红楼梦>》

  了解了这个背景,也有助于理解小说人物黛玉的心理感受: 家族败亡、亲人零落,自己多愁多病、孤苦伶仃、寄人篱下。这种境况显然还不如史湘云,甚至比起邢岫烟也好不到哪去。这又让林妹妹如何不终日以泪洗面,深感“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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