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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基本思维逻辑暨儒道佛思想阐述》

 Korey 2016-12-06

《中国哲学基本思维逻辑暨儒道佛思想阐述》

古往今来无数哲理名言,璀璨思想结晶都可以归纳为三个字,道,易和。只有真正弄清三者界限和所代表的本质才有可能近一步了解中国哲学。

道。如果必须仅用一个字来概括中国文化信仰,那就是“道”。

道的思想,于中华先祖学会思考之初便已起源,经历世思想家及《周易》《老子》《鹖冠子》《淮南子》等经典作品不断总结、阐释、发扬,乃成为中国哲学最高范畴。在中国哲学范畴中,道是世界本原,即“终极真理”,是最高法则,包含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世界万物之间一切运行规律及其关系。

道的思想作为中华文化之骨髓,渗透于中国文化各个层面。鲁迅说“中国哲学根柢全在道教(鄙人认为其道教应指广义上的道家思想系统)。道的概念,尽管在理解上不尽一致,但各哲学流派、宗教甚至社会世俗生活都广泛使用并按照自己的理解予以阐释。

故而儒论道学,佛立道场,道家道教当然更普存于世;学问上存道、术之别,悟道为知识心性修养最高境界;世俗中讲经商之道、为官之道、做人之道、处世之道、持家之道,遇事先讲道理;政治上则称有道明君、无道昏君,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有道治世、无道乱世。

有道与无道是中国人评判事物的基本标准,事实上也是最高标准,从古至今,万祀而不改。

易。如何做到有道?老子说“道法自然”,也就是要顺应自然法则,尊重规律,以使自己符合于道。然而,道虽有恒,时变事迁,且人非圣贤,信息的不完全,知识积累的不足够,认识和判断上的偏差都可能导致原先的有道变为现实的无道,因此就要“易”。

易是中国文化另一个重要信仰。易,本指阴阳消长,引申为变,在直白理解上也就是变化、转化、变革,包括客观条件、外部因素的变化和主观因素及事物内部的转化。

《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在中国传统文化思维中,易因道而生,道因易而存,天地生成、万物发育皆为易,无易便无更新与进化,万事万物皆在易的过程之中,即所谓“变为永不变”。

梁任公认为“凡在天地之间者,莫不变。不变,则天地人类并时而息矣。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要做到有道,就要通变,辩证地看待问题,不断适应和变革。《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管子》谓“王者乘时,圣人乘易”。易的意义就在于,不苟安于现状,循道而行事,“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和。何为有道?如何而易?是否存在较为客观的判断标准?这便涉及到中国文化思维中一个重要价值观念,就是“和”。

和作为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核心,是思维逻辑中所要达成的基本目标。《礼记·中庸》:“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最初指阴阳调和。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以其为万物共存共生之源泉。

西周思想家史伯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广雅》解:“和,谐也。”因此,和之谓,并非一味混合、混同,而是事物多样性之下的对立统一,“不同”事物相互依存,各自发挥作用,和谐共处而生生不息,达成一种协调的平衡状态。

古人喻其为经过精心烹调的美味:“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火单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左传·昭公二十年》提及过,我在这里直接引用一下。世界千姿百态、千变万化,从不平衡到平衡,因发展演进又出现新的不平衡,因此总是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这意味着和的状态不可能一成永固,而是一种动态平衡。

何谓有道?就是趋向于和的状态。何谓和?就是合于道的状态。在和与道的关系上,易起着关键作用。朱子曰:“和为道之用”。和就是事物通过易来不断调整,适应自然、人类社会以及人本身的运行规律而达成符合于道的动态平衡。

“道—易—和”的思维逻辑,是朴实的唯物主义的辩证:道生万物而存于万物之中;万事万物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之中;这种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有规律的,是依循道即自然法则而进行的;事物必须适时应道而易,即顺应规律而运动、变化和发展,才能实现自身及与外界的平衡,并最终达成和的状态。

万事万物相互作用、普遍联系,事物自身也在发展变化,平衡不断被打破,新的环境形势条件总是要求事物以新的运行方式遵循道而易来达成新的和。

“道—易—和”往复作用的过程,是事物不断演进的过程,也是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革故鼎新、推陈出新,在继承与进化中推动自身与世界协和发展而螺旋上升的过程。

《易》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比喻来说,道,如同太阳,光耀乾坤,赋予我们思想以生命;易如同月亮,阴晴圆缺,时时提醒我们宇宙运行之规律变化;和如同星星,闪烁着永恒的光芒,在黑暗中指引我们前行的方向。

中国文化的思维逻辑,来自对大自然运行规律的体认,来自对世界万物、社会以及人本身的理解,是一种自然文化。从根本上来说,中国传统文化并不完全“以人为本”,而是“以自然为本”。人只是大自然的成分之一,尽管人类在其中扮演了较为突出和重要的角色。

《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启蒙时代的法国、英国和德国一些学者,把中国哲学看作是一种“自然神论”。魁奈说:“自然法则是人类立法的基础和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但是,所有的国家都忽视了这一点,只有中国例外。”

也许正是尊重自然法则即中国所谓天道的特质,使得中国文化以和为尚。和的理念,囊括了自然生态平衡、政治生态平衡、社会生态平衡以及人本身的生态平衡等等一切生态平衡,即达成天与人和谐统一、人与人和谐统一、人自身和谐统一。

和的基本性质决定了中国文化具有天然的包容性。中国的传统文化从来就不是斗争文化,事物在其中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生共存、竞争合作,保持总体上的动态平衡。这一理念在中国太极图文化中得到十分直观的表达: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补、相互包容并随条件变化不断转换,而整体始终维持均衡状态。

儒家谓中庸,不是一味退让,而是中和、平衡,所谓“不争而无成功”,共和才能共赢;道家谓无为而治,也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主张与道相合,不逆道妄为,给予人民自主自由空间,顺应自然、效法自然,达成社会和谐发展。中国文化又天然具有融合性。中国文化本身就是多元文化不断融合的产物。《国语》高度赞赏“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

对于外来文化,对于优秀文化元素,中国文化是不排斥的,并且因其天然具有的强大的学习能力、自我更新和进化能力,使许多文化融入中国,促进中国文化不断繁荣发展壮大。来自印度的佛教与中国文化相融合,发展成为中国三大文化主流之一,使中国传统文化最终发展成为一个以道为根基、儒为主干、佛与其他为枝冠,完备前瞻性思考、道德伦理规范和心灵抚慰机制的完整文化生态系统。

中国文化的融合性来自其开放性。历史上,中国文化一直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除因中国文明礼仪、经济技术先进外,更重要的是因其具备开放的宇宙观及辩证思想。但中国主张和而从不强制别人服从其文化信仰,并能够积极吸收其他优秀文化,因此历史上中国从未发生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战争,但其文化主张却得到了广泛认同和传流。

这也在实践上验证了一个道理,就是道家思想基本指导理念。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为无为,则无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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