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提纲 曾红舟编辑 摘要 简要阐述该规划关键内容,包括:规划背景,城市现状分析的结论,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利条件,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的现状问题与海绵城市建设需求;海绵城市的建设现状;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建设策略;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与重点指标;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与分期建设时序;近期海绵城市建设区的目标、标准,近期建设的重要项目及投资估算。海绵城市规划管控体系;海绵城市组织、制度、资金和能力等保障体系。 第一部分 规划概述与现状分析 1 概述1.1 城市概况1.1.1 区位条件描述城市位置与区位情况。 1.1.2 自然地理条件描述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河湖水系等基本情况。 1.1.3 经济社会概况描述城市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1.2 上位规划概要描述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包括城市性质、职能、结构、规模;城市发展战略和用地布局;城市总体规划中与海绵城市规划相关的绿地系统、道路交通、水系、供水、城市、防洪等规划内容。 1.3 相关专项规划概要重点分析城市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节水、防洪、水系、绿地系统、竖向、道路交通等与海绵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专项规划内容。 2 现状分析2.1 基础分析2.1.1 降雨分析城市多年平均降雨总量、降雨天数、降雨的年内分布情况等基本降雨特征。 采用不小于30年的降雨进行分析,分析论证本市不同降雨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场次分析,分别分析不同降雨场次频率和不同降雨量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量。 2.1.2 城市下垫面对城市下垫面类型进行解析,按照水体、草地、林地、裸土、道路、广场、屋顶和小区内铺装等类型进行分类。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分类类型。 对城市不透水地面进行分析,确定城市建成区现状不透水地面分布情况与比例。 2.1.3 城市面源污染对城市初期雨水污染物的类型、含量、来源等进行分析,分析城市面源污染对河道污染物的贡献率。 2.1.4 合流制及其污染识别城市现状合流制区域及排水口、溢流口分布情况,分析城市现状合流制特征及溢流频次等现状合流制溢流污染情况。 2.1.5 土壤分析城市土壤类型、渗透速率等。 2.1.6 地下水分析城市地下水水位、地下水超采情况和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沿海地区应考虑海水上溯等情况。 2.1.7 城市开发前水文特征分析对城市开发前的产汇流及蒸发、下渗等水文特征进行分析,得出多年平均降雨条件下城市降雨、蒸发、下渗、和径流的比例关系。 2.1.8 海绵城市建设现状分析现状城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的建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 2.2 问题识别与需求分析2.2.1 问题识别
分析城市水资源供应方面存在的问题,识别是否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
分析城市水环境质量情况,城市雨水面源污染、污水收集与处理、地下水超采等问题。
分析城市河湖水系的蓝线划定、水系保护、河道硬化、驳岸利用等方面的问题。
分析城市排水防涝、城市防洪等方面的问题。
分析城市水文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城市周边区域河湖水系,防洪,水源涵养等方面的影响。 2.2.2 需求分析
第二部分 规划总论与总体思路 3 规划总论3.1 规划原则描述海绵城市规划的原则,包括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强化管控;因地制宜、回归本底;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功能与景观相结合,绿色与灰色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等,各地规划编制中可根据自身的问题与定位,自行表述。 3.2 规划目标与定位3.2.1 规划标准结合本地其他降雨特征、土壤渗透性、地下水位、城市降雨径流污染情况、海绵城市建设的需求,科学确定本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即降雨总量控制率。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区确定各片区的降雨总量控制率。 除丰水地区外,各地降雨总量控制率不能小于70%。 (有几个问题:一是否允许部分地区按照降雨场次进行控制,不小于90%?二是是否运行海南等丰水地区,还有一些开发前水文状况评估后,开发前平均径流总量比例大于30%的地区,可以适当取低一些?) 3.2.2 规划目标明确2020年、2030年城市中心城区中需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的面积占全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 3.2.3 规划定位描述本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定位。 3.2.4 规划指标体系考虑本地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自然本地特征,提出适合本地的海绵城市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选取可以结合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议将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区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并针对近、中、远期分别提出不同的目标。 3.3 规划范围参考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并可考虑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适当扩大。 3.4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并考虑长远发展需求。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xx-2020年。 3.5 规划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导则、指南; 其他相关依据。 3.6 技术路线绘制本市的海绵城市规划的技术路线。 4 规划总体思路根据降雨、土壤等因素,综合考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提出本地海绵城市建设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海绵城市的技术选择时,应优先选择具有水质、水量等综合作用的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等,并综合考虑性价比和景观效果。 在城市地下水水位低、下渗条件良好的地区,应加大雨水促渗,补充地下水。 城市水资源缺乏地区,应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 在现状城市内涝严重地区,应侧重于水量的控制,并和排水管网、泵站、调蓄、城市内河整治等措施结合,确保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达标。 城市水环境较差,或者存在水体黑臭的地区,或者城市排水的受纳水体为饮用水源地或者对水功能区较高的水库的,海绵城市的建设中的技术选择应该侧重于水质的控制,将其作为“控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控制TSS、总氮、总磷等污染指标,并且和截污、截污、清淤等措施结合起来,统筹解决水体黑臭和水环境治理问题。 对于雨污合流,且分流改造确有困难的地区,应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的重要解决措施,并和管网修复、调蓄等措施相结合,对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控制合流制污水年度溢染次数和年度溢流总量,统筹解决合流制污水的溢流污染问题。 地下水位较高或者土壤渗透性不好的地区,但是对于水质改善又确有需求的地区,技术选择中应侧重于过滤型的技术,对雨水径流进行净化后,通过底部渗透盲管进行收集或者缓慢排放; 对于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比较严重的地区,要加强河道系统整治,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逐步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推荐GIS和数学模型,对海绵城市规划方案进行系统方案比选和优化。 第三部分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总体规划 5 总体布局5.1 海绵城市空间格局构建5.1.1 生态要素分析基于中心城区自然地理特征及最新现状用地空间分布,梳理和识别中心城区山、水、林、田、湖等海绵基底,并分析现状海绵基底空间分布与特征。 5.1.2 海绵骨架格局构建基于海绵基底现状空间布局与特征,构建中心城区海绵骨架格局,保障中心城区海绵骨架结构;合理识别需要重点保护和修复的海绵基底,确定其空间位置及相应保护及修复要求。 5.2 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5.2.1 评估因子选择科学合理选择海绵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因子,主要包括土壤类型、土壤渗透能力、地下水位、城市下垫面、城市开发强度、场地坡度等因子,并综合考虑城市重点潜在污染源、水源保护区、城市洼地等要素。 5.2.2 海绵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基于评估因子及重点要素选择,通过空间叠加分析等技术方法,科学评价海绵建设用地适宜性,并根据“渗”、 “滞”、 “蓄”、 “净”、 “用”、 “排”确定海绵建设用地的不同功能。 5.2.3 分区建设要求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合理确定不同分区的技术措施选择及建设要求。 5.3 海绵城市功能区划结合现状基础特征分析及问题识别,科学划定海绵城市功能区,并针对不同功能区提出建设策略和指引。 6 海绵系统规划6.1 水资源利用系统规划结合城市水资源分布、供水工程,围绕城市水资源目标,严格水源保护,制定再生水、雨水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路径,提高本地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强供水安全保障度。 明确水源保护区、再生水厂、小水库山塘雨水综合利用设施等可能独立占地的市政重大设施布局、用地、功能、规模。复核水资源利用目标的可达性。 6.2 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对城市水环境现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认属于黑臭水体的,要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明确治理的时序。黑臭水体治理要以控源截污为本,统筹考虑近期与远期,治标与治本,生态与安全,景观与功能等多重关系,要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的提出黑臭水体主要的治理措施。 结合城市水环境现状、容量与功能分区,围绕城市水环境总量控制目标,明确达标路径,制定包括点源监管与控制、面源污染控制(源头、中间、末端)、水自净能力提升的水环境治理系统技术方案,并明确各类技术设施实施路径。 对城市现状排水体制进行梳理,在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识别出近期需要改造的合流制系统。对于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要加大改造力度。对于近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做好截污,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调蓄设施建设,辅以管网修复等措施,综合控制合流制年均溢流污染次数和溢流污水总量。 对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尤其是平均进水COD浓度小于200mg/L的,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控制污水渗漏,防止水体倒灌进入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 明确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污)调节、湿地等独立占地的重大设施布局、用地、功能、规模。复核水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有条件的城市和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城市综合采用数学模型、监测、信息化等手段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实施管理。 6.3 水生态修复规划结合城市产汇流特征和水系现状,围绕城市水生态目标,明确达标路径,制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管控分解方案、生态岸线恢复和保护的布局方案,并兼顾水文化的需求。明确重要水系岸线的功能、形态和总体控制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对全市裁弯取直、河道硬化等过去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环境进行识别和分析,具备改造条件的,要提出生态修复的方式、时间,因势利导制订技术措施,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6.4 水安全保障规划(排水防涝规划)充分分析现状,评估城市现状排水能力和内涝风险。 结合城市易涝区治理、排水防涝工程现状及规划,围绕城市水安全目标,制定综合考虑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组合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技术方案,明确源头径流控制系统、管渠系统、内涝防治系统各自承担的径流控制目标、实施路径、标准、建设要求。 对于现状建成区,要以优先解决易涝点的治理为突破口,合理优化排水分区,逐步改造城市排水主干系统,提高建设标准,系统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明确调蓄池、滞洪区、泵站、超标径流通道等可能独立占地的市政重大设施布局、用地、功能、规模。明确对竖向、易涝区用地性质等的管控要求。复核水安全目标的可达性。 有条件的城市和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城市综合采用数学模型、监测、信息化等手段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实施管理。 7 海绵城市单元控制7.1 管控单元划分管控单元划分应综合考虑城市排水分区和城市控规规划管理单元等要素,管控单元划分应具有便于管理、便于考核、便于指导下位规划编制为目标。各管控单元的平均面积宜在2-3平方公里。 7.2 目标分解综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对控制单元目标分解方案,确定管控单元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 7.3 工程设施7.3.1 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综合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等控制要求,确定重大工程设施布局、规模,如污水处理厂、集中式调蓄池的规模、布局及水处理标准,确定截污干管等工程设施的布局。 7.3.2 城市重大生态设施规划综合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等控制要求,确定生态设施,如大型公园绿地、湿地规模及布局,并提出建设要求。 8 建设时序8.1 近期建设重点分析和识别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确定近期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梳理近期主要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和天然海绵保护与治理任务。 8.2 中远期建设规划区分中期和远期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区域、主要设施规模,描述分阶段的海绵城市空间格局演变,提出中期和远期海绵系统建设建议。 第四部分 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区详细规划
9 海绵建设适宜性识别对近期海绵城市建设区的用地进行识别,识别出地下水、土壤渗透性等限制性因素。对于地下水位高于1.5m,或者存在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土壤液化、溶洞区、卡斯特地貌地区,应作为限制下渗区。对于坡度大于20%的场地或者存在土壤污染的场地,应作为禁止下渗区。 对各类建筑和小区、公园、道路、广场和河湖水系等进行实地踏勘和分析,评估各类场地改造的可行性。建筑和小区重点评估小区的绿地率及绿地分布情况;公园重点评估和周边场地的标高关系以及接纳周边客水的可行性;道路重点评估横断面的形式、绿化分隔带的宽度和分布、后排绿地宽度和部分、绿地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分布、绿地和周边场地的标高关系等;广场重点评估广场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周边场地情况及其标高关系等;河湖水系重点评估现状水质情况、治理需求、生态化恢复的可行性等。 经过上述综合分析,得出近期建设区中现状建成区的改造可行性,对于近期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道路、小区等,可以综合考虑采用相对集中的措施,解决降雨径流的处理问题。 近期建设区中的新建地区,主要通过规划管控措施,确保建设过程中能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 10近期建设方案10.1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根据地块类型、容积率、规划建设状态、改建难易程度等,结合地形、土壤、地下水位等自然条件,识别适宜进行海绵化建设的地块,作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并确定其建设的具体范围边界。对于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确定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等工程建设规模,核算其径流总量控制率。 有条件的可结合典型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各类设施进行布局指引,划分汇水区,进行规模结算校核,并且对各类设施的类型、布局和规模进行优化组合。 10.2 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根据规划建设状态、改建难易程度,道路的宽度、纵坡、横坡、横断面形式,广场的地下空间开发情况、竖向条件等,识别出可进行海绵化建设的道路与广场,作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并确定其建设的具体范围边界。 对于海绵型道路,利用自身及周边改造范围内的中分带、侧分带、后排绿地空间等布局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确定海绵工程建设规模,核算其径流总量控制率。 对于海绵型广场,可布局透水铺装等设施,确定海绵工程建设规模,核算其径流总量控制率。有条件的海绵型广场,可结合周边地块竖向条件、排水管道布局情况等,通过布局下沉式广场或建设地下调蓄池等设施,收纳其汇水范围内的雨水,对非海绵型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进行核算。 10.3 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公园与绿地宜按海绵理念进行建设和改造,布局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雨水湿地、透水铺装等设施,确定海绵工程建设规模,核算其径流总量控制率。 有条件的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可结合周边地块竖向条件、排水管道布局情况等,通过布局地下调蓄、雨水湿地等设施,收纳其汇水范围内的雨水,对非海绵型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进行统一核算。 结合典型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对各类设施进行布局,划分汇水区,进行规模结算校核,并且对各类设施的类型、布局和规模进行优化组合。 10.4 河湖水系生态修复根据海绵城市径流控制与排水防涝安全的要求,对现有河湖水系的水量、水位及水环境容量进行分析与计算,划定蓝线,确定需要进行生态恢复和修复的河湖水系位置、规模与措施。 10.5 相关基础设施海绵设施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调蓄池、排涝泵站等内涝防治系统,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系统以及雨水利用系统等相衔接,通过平面布局与竖向控制,实现设施的功能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海绵设施对雨水径流的渗滞、调蓄、净化等作用。 11指标分解以地块所在管控单元目标为基础,综合考虑地块用地性质、建设阶段、海绵设施建设或改造难度、内涝风险等因素,初步提出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地块海绵建设方案对目标进行复核测算,最终确定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12管控单元建设规划对于每个管控单元,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思路,确定该单元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其中,现状建成区以问题导向为主,新建区以目标导向为主。规划方案要达到控规层面深度,能够直接指导地块、道路等项目的海绵型改造和设计,并按照每个管控单元的方案单独出图。 位于新建区域的管控单元,要立足于开发前后径流状态不发生改变,尊重现状地形,提出竖向指引,重点对天然低洼地带、自然水系等天然海绵进行保护和预留,对于未开发的地块要根据相应的指标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位于老城区的管控单元,要针对现状存在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问题,例如水体黑臭、初期雨水污染、内涝灾害风险高、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明确该单元具体的海绵城市新建或改造项目,确定海绵型建筑和小区、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公园、其它相关基础设施(例如初期雨水净化设施、雨水调蓄设施、截污干管、排涝泵站等)。 推荐使用地理信息系统或水力模型对规划目标进行定量分析,例如近期建设区内减少的雨水外排量、污染物的削减量、雨水资源的利用量等,进而论证各管控单元目标的可达性。 13近期建设项目库与投资估算根据近期建设区详细规划要求,梳理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河湖水系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等建设任务,并进行投资估算,按照附表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
第五部分 规划实施与保障
14规划管控与规划衔接14.1 规划管控制度为保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规划建设各环节真正落实,明确规划建设管控机制,明确如何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纳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用地条件、“一书两证”、施工图审查、项目招投标、开工许可、施工监管、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运行维护等各环节。 同时,要明确总规确定的管控分区指标如何在详细规划中加以落实,以及后期在管控分区指标不调整的情况下,进行详细规划动态调整的机制。 14.2 与相关规划衔接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需要继续对城市规划进一步进行完善,在法定规划中将相关有求加以落实,并且调整优化相关专项规划。 14.2.1 法定规划中落实需要明确如何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规划内容分层级、分步骤地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要突出总规定目标、控规顶指标的原则,将海绵城市相关目标要求变成各层级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14.2.2 相关专项规划调整建议需要针对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交通系统规划、城市污水系统规划、城市竖向规划等专项规划提出规划调整建议,特别是要在相关专项规划中突出。 15建设施工与运营维护结合本地特征,描述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比如施工前场地评估、换土等。描述运营维护的机制、主体、经费来源和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16监测评估考核体系16.1 总体目标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考核的总体目标,体现目标导向性。 16.2 总体框架需要按照一整套评估指标体系、一整套标准化软件、一整套硬件支撑体系和一整套规范的规划管控制度的要求,明确监测评估考核的体系。 16.3 考核评估方法要求在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运行阶段),针对规划区、项目或地块、具体设施三个层次的考核对象,提出具体的考核评估方法。并且突出数学模型、监测等新技术的使用。 16.4 监测方案明确区域总体和不同对象的监测要求和设备需求,明确监测设备选点和监测数据要求。 16.5 一体化管控平台建设明确一体化管控平台建设的要求,提出便于海绵城市管理的一体化管控平台建设方案,应包括软件平台建设方案、监测方案、后期数据发布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为后期进行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提供技术基础。 17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17.1 组织保障明确城市海绵城市组织协调和推进机构安排和职责权限,明确需要构建完善的海绵城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17.2 制度保障明确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特别是对需要制定的制度、法规明确主要内容,提出城市水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机制,特别是需要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水生态敏感区保护的要求。 要明确城市水资源利用的机制,特别是雨水资源化的相关政策机制。需要结合城市雨水系统管理,明确城市水安全管理机制特别是排水防涝相关机制。 17.3 资金保障明确规划设施的资金渠道,对如何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提出明确的路径和模式。 17.4 能力建设明确人才保障机制,确定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原则要求;明确科技能力建设机制,确定科技支撑、信息化等方面的原则要求。 ---- 资料来自海绵城市水工网和网络 技术路线参考:如下 曾工更多海绵城市资料共享如下:(点击下面文字) ........... 更多曾工资料到海绵城市权威论坛www.hm17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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