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来源于中国水利网 全文一共3969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水量分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6个方面: 一是加强与规划及三条红线指标的协调。在长江流域片水资源综合规划、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汉江干流综合规划、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岷江流域综合规划、沱江流域综合规划、赤水河流域综合规划等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青海、云南、四川、重庆、贵州、湖北、河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省、市、县各级三条红线指标分解成果,以用水总量指标为控制,开展5条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 二是开展必要的现状调研。对具有调节性能的水库、重要取退水设施、跨流域引调水工程规划情况、流域实际用水情况,结合水利普查,加强了调研和分析。 三是编制水量分配工作大纲。根据5条河流具体情况,结合调研,分别编制工作大纲,用于指导水量分配工作的展开。 四是分层次分水。统筹当地地表水与地下水、跨流域调水及其他水源的关系,明确流域总的调入调出水量,确定各省区用水量和耗水量,明确各河段用水量和耗水量。 五是分频率分过程分水。统筹水资源配置体系与河流水量分配和调度的关系,按照多年平均、75%及95%三个频率分水,按年度和分月分水。 六是分控制断面分水。统筹考虑水量分配控制指标与河流水环境安全的关系,按照水资源管理实际需要,明确各条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水量指标。 附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扇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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