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票据结算 【票据结算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与种类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特征 票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票据签发以后,在出票人和持票人之间成立了债权债务关系。 (2)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是基于出票人的出票行为而产生,即由出票行为设立票据权利。 (3)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只能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来确定,票据文义以外的任何事实与证据都不能用来作为认定票据上权利和义务的证据。 (三)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即票据可以充当支付工具,代替现金使用。对于当事人来讲,用票据支付可以消除现金携带的不便,克服点钞的麻烦,节省计算现金的时间。 (2)汇兑功能。即票据可以代替货币在不同地方之间运送,方便异地之间的支付。如果异地之间使用货币,需要运送或携带,不仅费事费力,而且也不安全。大额货币的运送更是如此。如果只是拿着一张票据到异地支付,相对而言既安全又方便。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例如,甲企业购买乙企业货物,甲企业暂时款项不足,便凭借自己的信誉签发了一张以“乙企业”为收款人、以自己的开户银行为付款人,约定3个月后付款的票据给乙企业。此时,甲企业实际上是将3个月后才能筹足的款项用于现在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简单的结算时互有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各签发一张本票,待两张本票都到期日可以相互抵销债务。若有差额,由一方以现金支付。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四)票据行为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1.出票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作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二是交付票据,即将做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这两者缺一不可。 2.背书 (1)概念。背书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2)分类。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 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背书; 非转让背书是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其中,委托收款背书是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的背书,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质押背书是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3)背书连续。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即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为票据的收款人;第二次背书的背书人为第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以此类推。 3.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为。承兑是商业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其他票据无需承兑。 4.保证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特别注意: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五)票据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因票据类型而有所不同,在汇票及支票中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在本票中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2)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付款人付款后,票据上的一切债务责任解除。 2.非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票据上的非基本当事人在各种票据行为中都有自己特定的名称,所以,同一当事人可以有两个名称,即双重身份,如汇票中的付款人在承兑汇票后称为承兑人,第一次背书中的被背书人就是第二次背书中的背书人。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 (1)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又称汇票主债务人。 (2)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3)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4)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能履行票据付款责任时,以自己的金钱履行票据付款义务,然后取得持票人的权利,向票据债务人追索。 并非所有的票据当事人一定同时出现在某一张票据上,除基本当事人外,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完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不同票据上可能出现的票据当事人也有所不同。 (六)票据权利与责任 1.票据权利 (1)票据权利的概念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 ①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担负付款请求权付款义务的主要是主债务人。 ②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2)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因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②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③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④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票据权利不行使而消灭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持票人对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为自出票日起1年 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为自出票日起2年 C.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为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为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答案】CD 【解析】选项A,持票人对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为自出票日起2年;选项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为自出票日起6个月。 【案例1】乙在不同阶段所享有的权利有何变化?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2013年12月1日买方甲向乙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应当于出票日起10日内及时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如果乙2013年12月20日才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则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但是乙的票据权利并没有消灭,2014年6月1日前,乙均有权向出票人甲进行追索;如果乙到2014年7月1日才找到甲要求清偿票款,则甲有权拒绝,因为乙的票据权利已经消灭;当然,乙仍然可以请求出票人甲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票据权利的行使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不同的票据种类,其权利的行使有不同的程序,可包括票据的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等程序。 ①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要行使票据权利时,首先要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这是远期汇票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必经程序,如果省略此程序就不能请求付款。 ②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行为。 提示付款包括: 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③行使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在票据到期日前,如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以及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也可行使追索权。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票据权利的行使说法正确的有( )。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3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B.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C.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D.本票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答案】BC 【解析】选项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选项D,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4)票据权利的保 全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取的措施。例如,《票据法》规定,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以保全追索权等。 2.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具有制裁性质,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一般有四种情况: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责任;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责任;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责任;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承担清偿责任。 (七)票据丧失补救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 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 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 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 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 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属于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的情况有( )。 A.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责任 B.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责任 C.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责任 D.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承担清偿责任。 【例题·多选题】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 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下列各项中,属于票 据的有(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卡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 ) A.背书人 B.出票人 C.收款人 D.付款人 [答案]B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的基本当事人的是(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保证人 D.收款人 [答案]C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基本当事人的是( ) A.出票人 B.背书人 第58 页共97 页 C.承兑人 D.保证人 [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当事人的有(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保证人 [答案]ABCD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背书人 [答案]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 A.承兑人 B.出票人 C.付款人 D.收款人 [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 A.票载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 定时间内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张三。张三在法 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 汇票责任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 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 [答案]对 【例题·多选题】以下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 A.现金支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答案]AD 【例题·多选题】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下列各项中, 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 A.票据丧失后向银行挂失止付的行为 B.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 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 的行为 [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以下叙述中,正确的包括( ) A.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B.票据金额应由出票人自己支付或委托付款人支付 C.票据行为只包括出票、背书和承兑 D.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 [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 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有效的有( )。 A.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 B.个人在票据上使用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签名 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只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 [答案]AC 注: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 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多选题】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付款人的以下法定地点为付款地( ) A.营业场所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主要财产所在地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下列关于票 据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 B.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C.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D.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答案]D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票据失效的是( )。 A.未记载付款日期 B.未记载付款地 C.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D.未记载出票人签章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事项。下列各项中,属 于非法定记载事项的是( )。 A.出票人签章 B.出票地 C.付款地 D.签发票据的用途 [答案]D [解析]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签章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出票地和付款地 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 【例题·判断题】票据丧失后只能通过普通诉讼一种形式进行补救。( ) [答案]错 【例题·多选题】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 A.普通诉讼 B.公示催告 C.挂失止付 D.登报声明 [答案]ABC 【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1.支票的概念和特点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支票的特点为: (1)以银行作为付款人; (2)见票即付; (3)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2.支票的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2007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通使用。 (二)支票的种类 我国《票据法》按照支付票款方式,将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1.现金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2.转账支票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3.普通支票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划线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B.普通支票既可用于转账,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C.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D.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答案】A 【解析】选项A,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 (三)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字样。这是支票文句的记载事项,无此内容即为无效。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支票有关支付文句的记载事项。我国现行使用的支票记载支付的文句,一般是支票上已印好的“上列款项请从我账户内支付”的字样。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为了发挥支票灵活便利的特点,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绝对应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 一是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二是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此外,由于实践中存在出票人兼任收款人的情况,如单位签发支票向其开户银行领取现金,故《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这是一种例外性规定。 2.支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 (1)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此外,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3.出票的效力 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这一责任包括两项:一是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二是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的有( )。 A.金额 B.出票日期 C.收款人名称 D.付款地 【答案】AC (四)支票的付款 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因而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我国《票据法》第九十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因此,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是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由于支票不同于汇票、本票,没有主债务人,出票人处于相当于主债务人的地位,所以必须加重出票人的责任。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款的责任。 2.付款 持票人在提示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在对支票进行审查之后,如未发现有不符规定之处,即应向持票人付款。 《票据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票据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例题·单选题】支票出票人在支票上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记载有效 B.经收款人同意,该记载有效 C.经付款人同意,该记载有效 D.该记载无效 【答案】D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要求 (1)签发支票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的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2.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3)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例题·单选题】A公司签发一张1万元的空头支票,应处以( )元的罚款。 A. 500 B. 1 000 C. 200 D. 800 【答案】B 【解析】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 二、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多选) 【例题·单选题】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 A.银行汇票 B.银行本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 [答案]A (二)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判断) 2.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 在地。(判断) 3.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 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 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欠缺记载以上事项之一的, 第63 页共97 页 银行汇票无效。(多选) (没有付款日期和付款地) 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未 记载的事项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银行汇票的非法定记载事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 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法律规定以外的事项主要是指与 汇票的基础关系有关的事项,如签发票据的原因或用途、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等。 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 个月。(见票即付)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 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单选) 6.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背 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 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多选) 7.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 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8.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 付款或退款。 【例题·判断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 [答案]对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背书 B.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支取现金 C.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 [答案]A 【例题·判断题】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 ( ) [答案]对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提取现金 B.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挂失止付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银行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以补记 B.银行汇票未记载出票金额的,汇票无效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D.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 [答案]B 【例题·单选题】银行汇票的持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 予受理。该提示付款期限是( ) A.自出票日起1 个月 B.自出票日起2 个月 C.自出票日起3 个月 第64 页共97 页 D.自出票日起6 个月 [答案]A (三)申办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1.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 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其签章为预留银行印签。申请人或收款人为 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判断) 【例题·单选题】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 )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A.出票银行 B.受理银行 C.代理银行 D.发展银行 [答案]A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 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多选) 3.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但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 商业银行,向设有分支机构地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的除外;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 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判断) 4.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5.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6.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 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例题·单选题】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 )。 A.进账单 B.解讫通知 C.个人身份 D.支款凭证 [答案]B (四)兑付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1.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进行审查。 2.收款人对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审查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 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 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 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例题·判断题】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为其开具了一张100 万元的银行汇票, 该汇票的收款人为乙企业,付款人为丙银行。由于受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这项经济业务 的实际结算金额为150 万元。甲企业在汇票上签了章,并写明了出票日期等有关内容。乙 企业接受此银行汇票后,到丙银行请求兑付时,丙银行有权拒绝。( ) [答案]对 3.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 予受理。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 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 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五)银行汇票结算特点 第65 页共97 页 1.适用范围广。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 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汇票背书转让给销货单位 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 (二)商业汇票的分类、特点及使用范围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 承兑人,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 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均属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企业,以承兑人的 企业信誉作为付款保证;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银行,以承兑银行的信誉作为付款保 证。因此,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保证性一般来讲低于银行承兑汇票,它取得贴现贷款的难 度也较银行承兑汇票大。 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例题·单选题】商业汇票在( )使用。 A.同城 B.异地 C.城和异地 D.外国 [答案]C 【例题·多选题】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 )。 A.银行承兑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带息商业承兑汇票 D.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 [答案]AB 【例题·多选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账户资金不足付款时,承兑银行应( )。 A.无条件向收款人付款 B.不负责付款 C.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D.将汇票退回收款人 [答案]AC 【例题·单选题】贴现是指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银行受理后,按( ) 交给贴现申请人。 A.票面金额扣除出票日至贴现日的利息后的净额 B.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后的净额 C.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后的净额 D.票面金额 第66 页共97 页 [答案]C 注:《支付结算办法》 第九十四条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 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 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 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 天的划款日期。 (三)商业汇票的记载事项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 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 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与银行汇票不同点: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日。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 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四、银行本票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和种类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 元、5000 元、1 万元 和5 万元。 (二)银行本票的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 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三)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 金额;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上列六项内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 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 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五、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007 年7 月8 日,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使用。 第67 页共97 页 (二)支票的基本规定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例题·单选题】以下有关转帐支票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A.可用于提现 B.可用于转账 C.可用于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D.只能在付款人所在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 [答案]B 【例题·判断题】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办理转账结算。( ) [答案]对 【例题·多选题】可支取现金的支票有( ) A.现金支票 B.转帐支票 C.普通支票 D.划线支票 [答案]AC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转账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B.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C.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D.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答案]C 【例题·单选题】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可以当作( ) 使用。 A.普通支票 B.现金支票 C.转账支票 D.以上三种均可 [答案]C 2.支票的出票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 用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票据法》第八十六条 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例题·单选题】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 )为付款地。 A.营业场所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第68 页共97 页 D.出票地 [答案]A 3.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没有收款人名称、付款地、付款日期,但有金额) 表明“支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任何一项的,支票都为无效。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4.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 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 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该记载无效。 6.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7.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 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例题·单选题】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 A.电话号码 B.身份证 C.支票存根 D.预留银行签章 [答案]D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票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用途 [答案]D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出票日起10 日内 B.自出票次日起10 日内 C.自出票日起30 日内 D.自出票日起60 日内 [答案]A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必须记载事项的有( ) A.付款人名称 B.出票日期 C.确定的金额 D.付款日期 [答案]ABC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上可以 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 第69 页共97 页 A.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 [答案]AB 【例题·判断题】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 [答案]错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支票绝对应记载事项的 是( )。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付款人名称 C.出票地 D.出票日期 [答案]C (三)支票签发的规定 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 票。 【例题·单选题】在下列有关支票签发的表述中,符合我国有关规定的是( )。 A.支票金额不得超过签发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B.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C.支票金额不得超过签发时付款人实有的存款金额 D.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付款人实有的存款金额 [答案]B 4.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 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 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 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 元的罚款;持票人有 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发现其持有的由乙公司签发的金额为40 万元的转帐支票为空头支 票后,有权要求乙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的金额是( ) A.20000 B.12000 C.8000 D.2000 [答案]C 【例题·判断题】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 于1000 元的罚款。( ) [答案]对 【例题·判断题】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除银行予以退票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外,持票 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 第70 页共97 页 [答案]对 (四)支票的兑付手续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 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 单送交开户银行。 3.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 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出票人开户银行。 4.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 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 机关。 (五)支票填制要求 1.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出票日期,支票正联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支票存根部分出 票日期可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判断) 在支票正联用大写填写出票日期时,为防止变造支票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应注意: (1)月为壹、贰的,日为壹至玖的,应在其前加“零”。 月为壹拾的,日为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 (2)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如1 月15 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再如10 月20 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收款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预留银行印鉴中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是本单位自行提取 现金可填为“本单位”。 3.大写金额应紧接“人民币”书写,不得留有空白,以防加填;大小写金额要对应,要按规 定书写。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 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5.如实写明用途,存根联与支票正联填写的用途应一致。 6.在签发人签章处按预留银行印鉴分别签章,签章不能缺漏。 7.现金支票签发后,将支票从存根联与正联之间骑缝线剪开,正联交给收款人办理提现, 存根联留下作为记账依据。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现金支票填制要求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本单位自行提取现金,可以在现金支票收款单位名称处填写为“本单位” B.现金支票正联出票日期应使用阿拉伯数额书写 C.存根联与现金支票正联填写的用途应一致 D.现金支票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答案]ACD 六、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 第71 页共97 页 (一)票据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有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票据的; 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二)票据付款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 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0.7‰的付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三)擅自印制票据的法律责任 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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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陆潇潇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