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33种农药和限制使用17种农药

 cocosyl 2016-12-08

随着农药行业的发展,高效低毒农药将会是未来农药行业肥发展的趋势,一些高毒农药都被限制使用或是定点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33种农药和限制使用的17种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共33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限制使用、撤销登记的农药(共17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8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撤销氧乐果在甘蓝、柑橘树上的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水胺硫磷在柑橘上的登记,撤销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的登记,撤销硫丹在苹果树、茶树上的登记,撤销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撤销氟虫腈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用于其他方面的登记。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利益,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业部等国家有关部委陆续颁布相关公告,公布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以及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农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