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的福利超级多! 有很多你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 小编细数一下大家的福利 99%的人都没领全过! 1、南昌市物价局3月3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南昌市公共汽车票价优惠政策的更正通告》,明确70周岁(含)以上老人,仍可凭本市老年证办理免费乘车卡乘车。 2、2012年,我市就出台了《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凡具有南昌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均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 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按年龄分为三档:100周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由过去每人每月200元增至500元。并新增两类年龄档——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8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50元。补贴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在每月月底前足额发放。 3、去年南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对老年人优惠开放,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放映、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图片展览、科技宣传等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 规定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应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在每年“老年节”当日对老年人有序免费开放,其余时间安排一定时段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享受不低于50%的优惠。 按照规定,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时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为标准计发,低于参保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单位可自行补齐。 1979年,江西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放4元独生子女费。2013年1月1日起,江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全省城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居民可受益。目前江西独生子女奖励金额仍为每月20元,即一年240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国家实行二胎政策,计生法也有所修改,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不过,在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获得奖励的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1月25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25日在南昌开幕,江西省长鹿心社在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试点发行省内‘旅游一卡通’,力争在南昌、景德镇实施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 按照规定:每年的6月至9月,为期4个月。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24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劳动者160元/月,随工资一起按月发放。同时,用人单位须向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饮料、药品及保健用品。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假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独生子女伤残城镇家庭每月420元,农村家庭每月3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照3个年龄段进行扶助:40-48周岁,城乡每月450元,49-59周岁,城镇每月640元,农村每月600元,60周岁以上,城乡标准每月800元。 南昌市实施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17145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补助,所以,要领取这种补贴,必须为低保对象。 这么多补贴,赶紧领取,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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