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文件精神,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理念领导与指导教学工作,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二、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和总结。 1.科学制定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方案(规划)、教学工作计划、年度课改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 2.对学科教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教师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领导与主持有关教学工作会议。 4.经常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困难与问题,检查督促教学常规的落实,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偏差,采取措施,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 5.组织领导学校教学改革实验工作和校本教研活动。 6.组织领导学校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和教学工作总结。 三、协同校长研究选聘校内各组织和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教师人事安排。指导教务处主任安排好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人选。协助德育副校长安排好班主任人选。 四、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教学常规、月工作计划等,规范与完善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建立科学的、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领导教务处的行政工作。指导教务处科学地安排课程表和各年段任课教师,处理教学工作中和教师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教学秩序。 六、指导教务处组织教师的月工作考核和学期业务评价,向校长提出教师奖惩的建议。 七、领导、督促、检查、评价教务处主任的工作。 八、负责任课教师的管理,培养教师良好的教风和执教能力。总结归纳青年教师的成长规律,培养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九、抓好学校实验室、教育技术装备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备、设施、仪器、资料等在教育教学中的功能与作用。 十、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与检查,使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十一、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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