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民事方面法律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在刑事方面也有,即刑事追诉时效。《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当然,这是设定在一定前提之下的,比如说在立案侦查之后,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控告应予以立案而不予立案等,这些情况是不受追诉期限制的。 同民事诉讼时效一样,刑事的追诉时效期限也有中断的规定,犯了新罪就要从新罪重新计算追诉时效。另外,如果犯罪状态一直在持续,那么追诉时效期限要从犯罪终了之日起算。 虽然是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罪的人又怎么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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