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天猫店铺:***官方旗舰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该局”)于2016年5月收到投诉人*先生、*小姐等的投诉举报,反映其购买了该公司的**智能运动防水手表,现反映该产品网页宣传“126颗世界上最小LED灯”,涉嫌违反《广告法》要求查处。
该局向天猫平台调取上述订单号的交易快照,发现当事人使用“126颗世界上最小LED灯”的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虚假宣传。故于2016年5月报请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该局于2016年6月、8月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分别做第一次和第二次询问笔录。该局认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