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识是贯穿于西方哲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就知识的问题有不同的论述。本文按时间的顺序把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对知识的理解进行了系统的阐述;重点介绍了哲学家们如何论述知识的内涵,怎样对知识进行分类,以及如何获得知识和知识的作用等等。
近代哲学的奠基者和唯理论的创始人是笛卡儿。他要求对一切知识采取怀疑的态度,只接受被理性明确认识到真的东西,而且确定了真理的标准,那就是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他明确指出,哲学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必须是从一个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基本原理推演出来的严密的科学体系,演绎法是哲学的根本方法。哲学的基本原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必须是明白清晰的,人心在注意思考它们时,一定不能怀疑它们的真理;第二,我们关于别的事物方面所有的知识一定是完全依靠那些原理的,我们虽然可以离开依靠于它们的事物,单独了解那些原理,可是离开那些原理,我们就一定不能知道依靠于它们的那些事物。笛卡尔称这些基本原理为“天赋观念”。“天赋观念”是笛卡尔哲学乃至唯理论哲学的基础。根据观念的来源不同,笛卡尔把观念分为三类:一类是天赋就有的,一类是从外面来的,另一类是我自己制造出来的。对应着三种心理功能,外来的观念依靠感觉;虚构的观念借助想象;而天赋的观念则出于纯粹理智。天赋观念的特点是:首先,它不能来自感官或想象,而是存在于理智中,凭我们理解得来;其次,它必须是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最后,它是普遍有效的,是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是永恒的真理。总之,所有一切不是来自于感觉经验,不是来自主观的虚构,而只能来自纯粹的理性思维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天赋的。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笛卡儿找到了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知识作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也就是“我思故我在”。 斯宾诺莎是荷兰著名的唯理论的代表,他把知识分为四类:(1)“传闻知识”,即由传闻或者由某种任意提出的名称或符号得来的知识;(2)“泛泛的经验”,即尚未由理智所规定的经验知识;(3)“推论”,这是由于一件事物的本质从另一件事物推出而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并不必然正确,因为推论有可能出错;(4)“直观”,即纯粹从一件事物的本质来考察一件事物。在后来的著作中,他又将这四类知识归结为三种:第一种是“意见或想象”,包括这种知识是没有确定性的,更不能使我们洞见事物的本质;第二种是“理性知识”,即由推论而得来的知识;第三种是“直观知识”,这是由神的某一属性的客观本质的正确观念出发,进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知识。唯理论者认识到感性认识的局限性,认为科学知识不可能从感性认识获得,要求在理性自身中寻找认识的基本原则和概念,并且坚持这些原则和概念是天赋的。斯宾诺莎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的天赋观念,提出了“真观念”的理论。他认为真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直观的认识活动而获得的。在“直观”和“推理”的能力是天赋的,我们由此而获得真观念,并且以真观念为前提进而获得了其他的真理。 在唯理论逐渐占据上风的时候,经验论的代表洛克又使得经验论重新与唯理论相抗衡。他是第一个使经验论的认识论理论化、体系化的哲学家。洛克批判了“天赋观念论”,他认为用不着假设天赋观念,实际上,“人们单凭运用他们的自然能力,不必借助于任何天赋的印象,就能够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知识;他们不必有任何这样一种原始的概念或原则,就可以得到可靠的知识”。在认识的过程上,洛克解决的办法就是“白板说”。他说:“能力是天赋的,知识是后得的。”人类具有接受感觉、形成观念和知识的“天赋能力”,就可以说明我们知识的来源。假定人的心灵就如同一块“白板”上面原本没有任何标记,后来通过经验便在上面印上了印痕,形成了观念和知识。这也是洛克哲学的基本原则,即“心灵是一张白纸”,“知识源于经验”。 洛克对观念进行了分类。他将观念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简单观念就是由外部事物及其属性直接作用于感官而产生的感觉观念,和心灵对自身心理活动的直接反省而产生的反省观念。复杂观念就是由几个简单的观念所组成的观念。复杂观念又分为三类:样式、实体和关系。在他看来,知识就是理智对于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的一种知觉,亦即对于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洛克对观念之间的关系、知识的等级、知识的实在性和范围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他认为观念之间的关系有四类:1.同和异。理智在认识时的第一个活动就是知觉它的观念,并且在知觉的范围内来认识各个观念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这种活动是必须的,没有它就没有知识和思想。2.关系。即理智对于任何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觉。每个观念都是与自身同一而与其他观念相互排斥的。如果理智不能比较各个观念,知觉它们之间的关系,发现其契合或矛盾,我们就不可能形成任何肯定的知识。3.共存或必然联系。这是关于实体观念的,指的是我们在同一实体中知觉到的共存性或不共存性。4.实在的存在。即理智对于观念符合于现实的实在的认识。洛克认为,知识有三个等级,它们从高到低排列为直观的知识、证明的知识和感觉的知识。在知识的实在性上,洛克强调实在性的标准是观念与事物真相的契合。他认为一切简单观念都是与事物符合一致的,除了实体观念之外,一切复杂观念都是与自身相契合的。通过观念之间的四种关系,洛克判定了知识的范围包括四类:同或异、共存或必然的联系、关系、实在的知识。这样一来,不仅在知识与事物之间隔着观念的帷幕,而且从经验到观念再到知识,认识的范围越来越窄。这就使洛克走向了不可知论。 休莫继承和发展了洛克的学说,成为不可知论的典型代表。他从洛克哲学出发,称“观念”为“知觉”。他认为,知觉是知识的基本要素,包括感觉、情感、情绪、思维等所有意识活动。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印象”,一类是“观念”。两者的差别在于:当它们刺激心灵,进入我们的思维和意志时,它们的强烈程度和生动程度各不相同。进入心灵时最猛的那些知觉,我们称为印象,它包含了所有初次出现的于灵魂中的我们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至于观念,是指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微弱的意象。休谟认为两者只是量的差别。在来源问题上,休谟认为感觉究竟从何而来是不可知的,因而也不再去追究了。休莫认为人类理智的对象可以自然划分为两种,即“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与此对应,知识也分为两大类“关于观念的知识”和“关于事实的知识”。关于观念的东西包括几何、代数、三角等数学知识。这类知识只关系到观念自身的关系而于外部事物无关,只要与自身相符合就是真理,因而是必然知识。“关于事实的知识”是或然的知识。这类知识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而经验归根结底是或然的。休谟的怀疑论思想不仅使经验论的理想破灭了,而且也使唯理论的理想陷入了困境。 综上所述,西方哲学史上各派别哲学家对知识都进行了不同层次的研究和探讨。对“什么是知识?如何能够获得知识?如何对知识进行分类等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虽然他们使用的方法不一,结论不同,但是都有着严谨的态度、一以贯之的理论体系。他们的很多观点在现在看来有些过时,但是时至今日,他们的研究思想和方法还在散发着智慧的光芒。他们对待真理的渴求和对自我的严格要求,依然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参考文献: [1]张祥龙.西方哲学笔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2]张志伟.西方哲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3]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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