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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篆引”形式的发展看篆书名称的由来和发生

 指尖破碎 2016-12-11
由“篆引”形式的发展看篆书名称的由来和发生
篆书是我国五种字体中出现和发展得最早的一种,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习惯于将小篆和小篆以前的古文字统称为篆书,以致于成为我国古文字阶段的一个笼而统之的书体名称。考察上古书法史本身就很复杂,要在复杂的历史环境中梳理清笼统的篆书概念和其所指,其难度可想而知,从篆书书体的立场上讲,严格意义上的篆书最多只能指大篆、小篆。在考古学繁荣的今天,随着地下文物的不断挖掘,大量的文字例证和实物的涌现,人们的意识里有一个普遍的认知,就是将小篆以前的甲骨文、金文、籀文、简牍、帛书、兵符、盟书、书契、刻符全都归入篆书的范畴。当然,就书法史学的立场来讲,这无疑将书法的出现向前推进了一段,然而从篆书书体本身来考察,这样的认识却极不利于我们对篆书名称及其发生作严格意义上的阐释。基于此,我们有必要从篆书书体的本意出发,对其进行考察。
一、从古文字的立场看“篆书”的产生和含义。
给既定书体进行命名始于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又曰:“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佑书,即秦隶书。五曰谬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据此,可以看出,许慎所指的篆书,当是小篆。那么为什么要将此种书体命名为篆书呢?它到底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又有哪些所指呢?我们不妨继续继续看许慎给我们的答复。
许慎《说文解字·竹部》:“”篆,引书也。”段玉裁注:“引书者,引笔而著于竹帛也。因之李斯所作曰篆书,而谓史籀所作曰大籀,既又谓篆书曰小篆。”王筠句读:“运笔谓之引。”《|部》曰:“引而上行”,“引而不行”是也。按照段氏所释,应为因篆而书。将笔画拉长写在竹简或帛书上的字体。这与后来启功先生说的引为“划线”、“划道”颇有渊源。
关于“篆”字,古代文献中还有一种解释,所谓毂约,即古代车轮毂上的纹饰。《周礼·春官·巾车》:“服车……孤乘夏篆。”郑玄注“故书‘夏篆’作‘夏缘’。”郑司农云:“夏,赤也;缘,绿色。或曰:夏篆,篆读为圭瑑之瑑,夏篆,毂有约也。”玄谓:“夏篆,五采画毂约也。”孙诒让正义:“钱坫云:‘《说文·玉部》曰:‘缘,圭壁上起兆瑑也,今约毂有兆瑑,故读如瑑。缘、瑑、篆通。’……《说文·车部》云:‘□,车约□也。《周礼》曰:孤乘夏□。’阮元云:‘□与篆声相近,盖贾、许所读本如是,训为车约,与两郑义合。’黄以周云:‘《说文》之□,乃篆之异文,篆,□音义相同’。”又《考工记·轮人》:“容毂必直,陈篆必正。”郑玄注:“篆,毂约也”。
《词源》一书中对“篆”注的解释也比较详细。如:
《周礼·考工记·凫氏》释为“种带谓之篆”其大意可以是指钟的四周的装饰图案,称为“篆”。
《周礼·宗伯》中有:“孤卿夏篆”。郑玄注云:“五采画毂约也。”
这两种释文相近,均指出了“篆”的功能,即作为装饰美化的图案。
《词源》中对“篆”的注释为:
“篆”与“瑑”,“椽”,“缘”等为同组同缘,它们在音、义、形上均较为相近。
“□”:本是指在精美的玉器上雕饰的凸纹。
“椽”:指椽子,指木制结构房屋顶上放在檩上支架着屋顶的图形或方形木条。
“缘”边缘,是指衣服四周边上的装饰。
这些同组同源的以“篆”声符的字,在其本意的基础上均可引申为精美,圆,长等意。从这些字的引申意看古人对“篆”的界定,无疑是对线条圆转流畅,结体秀美狭长,颇具装饰美感的小篆的最佳指称。
这是从古文字学的立场上作的分析,如果从当时书法的发展上来分析,则更有利于我们把握篆书的内涵。
二、从西周早期“篆引”意识的产生看篆书的产生和含义。
“篆引”就像“隶变”一样,是文字发展中的特殊现象,文字的发展引有这些特殊现象而变得丰富有趣,耐人寻味。篆引的形成可以上溯到商末周初的金文书法中,在这一时期的金文书法中“篆引”的产生和发展作出了系统而深刻地阐释的是当代书家从文俊先生,尤其是在《中国书法史·先秦》部分中的阐释,非常精到。
前面我们已列举了许多学者和文字学家对“篆”字的注释,此处我们还要做一些征引,裘锡圭先生在对“篆”字的释义中,疑其当读为“瑑”字,本于《汉书·董仲舒传》颜注:“雕刻之文”之义,认为隶书不能用作正式场合,难登大雅之堂,而篆文可以铭刻金石,故以 “瑑”字命名。《考工记·玉人》云:“瑑圭璋八寸,”郑注:“缘,文饰也。”如前所述,是谓“瑑,篆”义同,此处瑑为本字,篆为假借,因为秦以前并无此字,上引文献均为汉代传抄时汉作。在丛文俊先生看来,以“篆引”作专有名词用以解释“古文字象形符号系统之内各种书体的式样特征,风格美感,彼此间的联系及发展变化等”是非常有价值的并对此展开了精彩的阐述。因本文不是专释“篆引”的,又此处有丛文俊先生宏论,于此既不敢多言,似也没有多言之必要,故简略征用丛文俊先生的有些论证和阐释以为我用。
据丛文俊先生研究,“篆引”的发展可以分为孕育(即丛文俊先生所讲的“前期形态”),发展和成熟三个阶段。篆书在这种变化下使得其自身的特点逐渐彰显并确定。篆书的初步形成即篆引的孕育阶段应在商末周初的金文书法中,这种变化是微妙的。我们知道,商和周两代在文化背景是有着不同偏重的,两者比较,后者更注意礼仪秩序的建立,故而在周代商后,社会体制、经济和文化都不可能完全依托于商代所有,尽管,在我们看来对于书法艺术的主题意识在此时还不曾被激起,但其对于商代遗迹中的文字形态的选择是完全可以主动取舍。在众多的商代书法(文字)形态中,周人选择了《叔德簋》一路书风特点的形态,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修饰中,形成了一种书写规范文字的成熟书法,从西周早期开始,逐渐明晰并走向规范,这应该看似是礼乐秩序在书法(文字)文化上的规定。从所存金文来看,“篆引”正在这种文化的规定中得到推广和发扬,“篆引”的发展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发现期,可以从《刚劫卣》到《叔德簋》再到《大保簋》三件作品的形态分析上明显感到“篆引”在其间衍化;第二个时期为推衍期:书法线条日趋精劲,粗细大体匀一,结体也工整端庄,线条圆曲,不留锋芒。如《召卣》盖铭等作品。西周中期的作品则体现着“篆引”的成熟,这种成熟“具有双重涵义:一是经过推衍、提纯,使式样基本定型;二是在较大的区域之内,形成统一的规范和风尚”,这种成熟期应该到西周中期以后,“篆引”作为一种书写表现的方法逐渐成为“主流风尚”,精品也随之不断的出现,而且从笔法到线条到结构都变得更加丰富了,如《墙盘》、《录伯□簋》等均为这一时期的优秀作品。
我们认为到此时为止,由于“篆引”的广泛采用,篆书的特点也就明晰了,此时产生的大篆也已经能够充分解释“篆”之本意了。只是相对于小篆要朴拙一些。这是我们从书法这种风格发展上作的考察,准确的讲,是对篆书特点形成的分析,亦即是说篆书实际产生的大致的大致时间只不过此时的文献中并未将此命名为“篆书”,不以“篆”意名之实具“篆”字之本也。
三、历代文献中含混、复杂的“篆书”及其指称
篆书的概念,似始于寝代,为汉人文献中所著录,在上古时期书体概念是没有的,文字和上古书法的分类都依于字体立场。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说:“自尔秦书的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在这里第一次性的提出大篆、小篆的概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其间小篆的意义则应该是本于字体本意的,另外,对于“篆书”的有关记载和阐释亦有几种看法。
第一是“小篆”的创造者,很多文献中谓李斯等几人创造,其实是有悖史实的。小篆是依秦国文字发展而来,从成熟期的金文、籀文中演变而来,是“篆引”装饰的极致,并非是几个人可以创造的,只能说在删定、规整、变革小篆的过程中贡献特出,这并不就意味着他们具有原创意识。
第二、即程邈所作当称为古隶,即我们在书法史上讲的草篆,如云梦睡虎地竹简中的一部分。
第三、许慎的“秦书八体”中,大篆、小篆、虫书、隶书应属字体和书体的范畴,而刻符、摹印、署书、殳书既是指不指字体也不是指书体,应当是字体或书体的应用和变体,相当于今天的美术字的意义。(幼圆体、细墨体、琥珀体等)
关于大篆的论述,古代文献中也较为普遍。如:
班固《汉书·艺文志》中有“史籀十五篇”的著述,并自注其后云:“周宣王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建武(东汉光武帝年号)是亡六篇矣。秦时称“史籀”为“大篆”,汉时称为“史籀”,并说:“《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
许慎《说文解字·叙》云:“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途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初始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作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
卫恒《四体书势》说:“昔周宣王时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与古同,或与古异,世谓之籀书也。及平王东迁,诸侯立政,家殊国异,而文字乖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承相李斯乃损益之,奏罢不合秦文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政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
这些文献的看法基本上相同,从现在看来,文献中记载的《史籀篇》早已亡佚失传,现在能看到的只有许慎《说文解字》中系于篆书之下,又注明是籀文的220余字。
关于“籀文”还有另一种说法,即是说其书法形式上表现为《石鼓文》,这在古人对石鼓文和籀文的关系讨论中评说颇多。
李嗣真云:“史籀烟灭,陈仓藉甚”。
张怀瓘《书断》云:“籀文者周太史籀所作也。与古文大篆小异,后人以名称书,谓之籀文。……其迹有《石鼓文》存焉,盖叙(周)宣王文猎之作,今在陈仓县。”
窦臮《述书赋》:“篆则周史籀”。
窦蒙太历十年亦注云:“史籀,周宣王时史官,著大篆,教学童。岐州,雍城南,有周宣王《猎竭》十枚,并作鼓形,上有篆文,今见打本。”
以上之看法,亦有相同者,均认为周宣王史籀作《史籀篇》,并指《石鼓文》为籀文,又籀文,即大篆也。
总体来说,要考察篆书的名称与所指,是非常复杂,不仅在书迹碑刻中中没有可供参观的标准,亦没有定论的文献,然而,概念是如此的复杂、含混,范围如此之广的篆书,我们该如何看待呢?我认为,以时代和字体的风格、材料载体来作名之是较为妥帖的,亦即是说,在了解篆书名称发生、由来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把篆书看作一个大篆说,将其分为“
商代文字:主要是指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和少量金文。
西周春秋文字:主要指金文和盟书。
六国文字:主要煮金文、玺印、货币、古陶文、简牍、帛书文字。
秦系文字:主要指先秦《石鼓文》,秦刻石、记版、权量、简牍、帛书、砖铭、瓦当、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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