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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空空狐 | 创始人如何守住公司控制权?

 仨海2016 2016-12-11



《清醒思考的艺术》曾说到 :人的思维是剧本式思维而非量化思维。于是,我们会恐惧飞机坠毁,而对肥胖带来的糖尿病痛风等潜在风险报以轻视的态度。 同样,我们不会对一项投资的失败感到同情,但却容易对被清出局的创业者予以极大的情感支援。


资本逐利,虽血淋淋但却践行了“以实力说话”的哲学。空空狐事件即证明了这一点。只是,作为创业者,当自己于海外求学时,欣然想到一个Idea不惜辍学回国创业;或者是辞了安稳的高薪工作,想要在商海里搏击一番时,深刻的了解商业世界的规则是重要的


作为创始人,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尤为重要。否则,以后公司发展得再好,也只能说:“这花花世界,与你何干?”


近几年来,海外上市的很多家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公司——Facebook ,Zynga,Groupon,LinkedIn,京东,陌陌,百度,优酷土豆等采取了很多措施,以保持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由于法律的差异,美国上市的这些公司采取了一种叫做“双层股权结构”的设计,国内尽管有相关法律限制,但“双层股权架构”的细节,仍可以对创始人们牢牢掌控公司有很大的借鉴之处。

一. 双层股权架构


双层股权架构(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即将股票分为A/B两个层次,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B股有1票投票权,而管理层持有的A股每股有N票(假设每股有10票投票权,则管理层有10倍于其持股比例的投票权)。通过将股票分为A、B两种,放大A类股的投票权,创始人和管理层通过持有A类股以确保控制权。

举个例子。假如在本次空空狐的事件中,创始人余小丹拿的是A类股票,占10%;昆仑万维的董事长周亚辉拿的是B类股票,占90%。如果设定空空狐的股数是100万股。那么,创始人余小丹持有10万股,她的投票权就相当于100万股,而昆仑万维周亚辉虽然持有90万股,投票权却仍然是90万股。显然,此时余小丹仍然能够主导空空狐。

二. 三层股权结构

硅谷游戏公司Zynga的CEO平克斯(Mark Pincus)更甚,创造了一种三层股权结构。这种股权架构,使平克斯唯一拥有C类股票,其投票权是公开市场的投资者的A类股票的70。平克斯所持有的股票每股有70个投票权,他控制了公司36.2%的投票权(具有一票否决权);IPO前的投资人和其他持股人的B类股票,每股拥有7个投票权;而IPO后普通股东的A类股票,每股仅拥有1个投票权。相比双层股权结构,三层股权结构可以更好得保护核心创始人的控制权。


对于有限责任架构的创业公司来说,不仅可以通过设置双层股权结构甚至三层股权结构来保护创始人的利益,还有多种途径


三. 约定特殊条款


对于非创始人股东(投资机构的股东),可以像早期的Facebook约定以下条款:


  • 投资者不得收购公司任何资产或业务的所有权;


  • 不得要求任何公司投票权的代理权;


  • 不得形成任何特殊的“利益集团”;


  • 不得提名任何没有被现任董事提名的人为新董事;


  • 不能提出任何需要股东投票的提议;


  • 不能发起、投票支持发起、呼吁发起股东大会特别会议;


  • 不得公开宣布打算做以上任何一项行动等。


四. 引入有限合伙企业来控股


以创始人自己担任GP 的有限合伙企业来持有公司多数股权,投资人作为LP持有的是该合伙企业的股权进而间接获得收益。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负责管理的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简称GP)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其他的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简称LP)只享有公司的分红权。


蚂蚁金服就是典型代表。湖畔合伙人是阿里巴巴的LP,蚂蚁员工(LP)、阿里员工(LP)的股权都照顾到了,但是所有控制权却都在马云一个GP的名下


五. 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投票权代理


利用投票权代理安排。与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人协议,即其他股东把投票权授权一位代理人行使。如果几名股东间互相信任,即可以委托给一位创始人。


比如上市前的京东。对于外部投资者,京东会要求签署一个投票权委托协议。上市前,刘强东把投资人的投票权都集中到自己名下了。虽然他的股份只有18.8%,但是投票权却有51.2%。


类似的还有腾讯MIH在2004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六. 控制董事会


维持董事会的多数席位,必要的话,把自己信任的人拉进董事会。董事的提名,选聘程序,《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可由公司章程约定。创始团队有权指定董事会的多数席位。

 

阿里仍然很典型。阿里有个条款:董事会成员里面,湖畔合伙人要占一半以上,董事会马云永远要控制。如果想要更改这一条款,需要股东大会95%以上的人通过。

 

七. 估值调整


公司融资并非越多越好,特别是在公司不需要太多钱的时候。因为融资的同时,创始团队也要让渡利益给投资人。融资金额很高,投资人会要求更多的利益,可能会威胁到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为避免股权的稀释,调整估值就很必要


如果你自己对公司的估值大概在2000万,一个投资人给公司估值5000万,但要求董事会中一下子安插下对方的多名董事,创始人团队若想主导公司的发展,显然还是不要拿太多钱。


Reference |  创业融资的法律红宝书.李朝应律师

                    空空狐不是资产,是负债.Roy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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