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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眼中的律师(三)

 昵称38975847 2016-12-11


  


律师的学习能力 



作者导语法官眼中的律师

作为律师,除了具备专业的素养(相关阅读《法官眼中的律师(二)》点击跳转阅读前文,个人的学习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1
不断地接受新事物

比如,网络技术,互联网上的侵权,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其实现在还没完全搞清楚(目前只有个《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确定了避风港规则);再比如,商标法、专利法也有很多新的技术和知识不断出来,技术有中立性,就像一把菜刀可以切肉也可以杀人,这种工具或者技术本身可能是中立的,所以一个新兴事物产生之后,我们不要去抗拒它。

如果你们做代理律师,比如做专利,碰到一个新的技术出来,可能刚开始你看不懂,无法理解,那怎么办,你就得学,理解它,然后再从法律上来看它是对或是不对,比如像永动机它肯定得不到专利。

但如果是一个新的东西,一个新的技术趋势,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申请专利,我们就要给他,即使将来发现他错了,任何人都还有提无效的机会把它给无效掉,但如果说不给他专利,一棍子打死,也许这个技术就被遏制住了,也许会影响到国内的一个产业。因为他这个技术在国内申请不了专利,可以去别的国家申请,别的国家可能就给他了,比如去美国申请就给他了,那可能真的会影响到我们国家的一个产业发展的问题。就像我们发明的火药,中国用来做鞭炮,他国用来保家卫国。


2
律师和法官都要不断学习

律师对于不断学习的需求,律师行业可能比法官的要求更高。为什么呢?因为律师接触到的都是第一手的案件信息,法官看到的是你们挑选之后愿意受理的案件,如果律师在筛选的过程中把一些信息过滤掉了,那么我们法官也是看不到的,一些优秀的案例也许就这样流失了。

学无止境对于法律人而言尤为明显。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经常更新、完善,有些甚至相互矛盾的案例也不少,不同地区的法院、上下级法院、同一个法院不同的庭、同一个庭不同的合议庭、不同的法官、同一个法官不同的时期,都可能会做出一些不太一致的裁判,这个有很多方面原因,有的时候可能真的是法官判错了,错了也要给一个改错的机会,可以有正当的法律程序,比如说再审、申诉等等。法官也不是圣人、神人,我们社会大众也不能对法官有神一般的要求。不管是你们做律师还是我们做法官,大家都是人,是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这也确实是一个法制社会的代价。

这个时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学习,有挑战性的来学,学习一些新的、前后矛盾的知识,做区分和对比。比如,知识产权可能跟传统民法还不太一样,知识产权目前都跟它叫民事权利,WTO里面确定了是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一个私权,或者说知识产权是一个民事权利,好像在TRIPS里面是这么规定的(TRIPS为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的缩写,意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知识产权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体系下的多边贸易协定。)。


3
学习各行各业的知识

我这里说的要不断学习,不仅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种案例,还包括其他各行各业的很多知识,很多时候一些不经意的东西对办案子都会有影响。

比如,专利里面,专利技术可没有什么行业限制,任何一个技术领域都可以申请专利,我们法官也不是学技术出身的,不是理工出身,我们面对这些专业领域里的技术问题,也要不断去学习。作为律师的你们也是一样,需要学习案件相关的各行各业的知识,才能更好的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寻找案件相关的证据。


 

关于律师的专业素养

 

在法律这个大行业里面,我们都要做到时刻关心、不断学习、了解趋势,然后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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