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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这句话应当怎么理解?

 道2和 2016-12-12

2001215日《新民晚报》“夜光杯”专栏,刊登了林帆先生谈标点断句的文章:《一停一顿非关情》。其中引用的《论语》一句话,把我给弄糊涂了。原文转录如下:

 

就说古人留下的经典,也有因句读的关系引起争议的。孔子曰:“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这是主张愚民政策。但是谁知道当时孔子的真意是否如此呢?如果读为“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这可是他老人家开通得很啊。

 

刚读到林先生所引孔子的“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这句话时,我确实纳闷了好一阵子。这句话的意思并不难懂:“老百姓可以让他们知道(做事的理由或事情的真相),不可以让他们(盲目地)去做。”明明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可林先生为什么要说孔子“是主张愚民政策”呢?

 

纳闷过后,忽然感到《论语》里的原文,跟林先生所引的话似乎有点不一样,于是马上找书来查,很快便在《泰伯》篇里查到了。原来孔夫子说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前后两个半句,位置给搞颠倒了。林先生按照原句的文意,去解释被颠倒了的句子,读者当然就没法听懂了。

 

不过,林先生提出的问题还是值得讨论的。现在就让我顺着他的本意谈点个人的看法,以就正于方家。

 

原来,《论语·泰伯》里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句,历来有几种断法。传统的断法是只在中问一断,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说:“老百姓只可让他们按上面的命令去做,不可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这样做。”过去对儒家持批判态度的人,都认为这是孔子主张搞愚民政策。林先生所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此外还有两种断法,反映了尊孔者的观点。其一是断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清末宦懋庸的《论语稽》说:“对于民,其可者,使其自由之;而所不可者,亦使知之。”宦懋庸的解释,正好与这种断法相吻合。按照他的理解,孔子并没有搞愚民政策,只是按民智的不同,施政时有所区别而已:老百姓可用的,就让他们自己去做;不可用的,也让他们知道为什么不用。

 

其二是断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种断法,据说是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的观点。他们说:孔子是绝对民主的。他认为,老百姓每个人的知识都高了,就可以实行民选制度,给他们政治自由;如果还没有达到水准,就教育和训练他们,使他们能够知道。把两千多年前的孔子说得这么开明,这么好,似乎过于美化了。

 

林先生的文章并非通篇有问题,其中首尾等部分还是顺畅可读的,只是引述《论语》的这一段错得有点离谱。《夜光杯》的编者没有认真审阅,未曾发现资料和内容上的差错,也是有责任的,希望今后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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