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间交通费 2、车辆费用 3、住宿费 4、伙食补助 5、市内交通费 6、杂费 1、应当取得相应的合法发票 对于应当取得而没有取得发票的,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差旅费发票必须真实 首先由企业负责审查,出差人员的个人虚假行为应当由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3、报销差旅费的凭证应当记载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等 如果没有相应的资料证明其相关性,所发生的费用应推定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根据出差人员的职务和出差地点、执行的任务不同,各单位报销差旅费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差旅费是否合理一般由企业决定 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出差标准制度。但当税务机关提出质疑时,企业应当负有举证的义务,说明其合理性。 5、应严格区分出差过程中发生的误餐支出和招待支出。 出差过程中宴请外部相关人员的支出不应当属于差旅费,而属于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对于有些企业实行包干的差旅费,原则上只要有董事会的相应章程、文件规定,并且符合税法扣除原则的,可以扣除 一般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的规定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7、到外地参加会议的费用在一些单位被视为差旅费,这里应注意会议的具体内容 如果是针对雇员的培训,不论是否与生产经营存在直接关系,从税法的角度出发,均应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不得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管理费用—差旅费 用于核算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 2、销售费用—差旅费 用于核算销售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发生的差旅费 3、制造费用 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如果是生产部门的车间人员为产品的生产而发生的必要的差旅费,在识别是否为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必要支出后,可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再结转分配。 4、在建工程 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 5、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人员为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而发生的差旅费 6、董事会费 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 7、业务招待费 企业为维护客情关系而承担了客户到企业的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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