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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二小终于再发声,校园霸凌又一次被轻描淡写?

 读云看花 2016-12-14

自12月8日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学生家长发布《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一文引爆舆论5天后,北京市中关村二小校长杨刚终于发声。


如果对事件尚不清楚,可以点击这里???不让孩子遭受校园欺凌,难道只能靠家长?


今日凌晨,杨刚接受中国教育报记者独家专访,表明学校与李阳家长根本分歧所在:“我们与家长无法协调的关键在于对事件的定性。对方一直要求定性为霸凌,我们无法满足家长的这个诉求。”


随后,在今天上午七点左右,该校官方微博@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 发布《中关村第二小学关于“学生受伤害”的处理进展情况》,做了3方面的回应:


1、对该事件给学生及家长带来的伤害,深表歉意; 

2、老师多次想到受伤害孩子家中看望,但是被拒;

3、认定其为“偶发事件”,尚不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另外,校方似乎觉得一份官方声明没能完全表达他们的心声,于是在发表声明后没多久,又点赞了该校另一位家长所写的文章:《请问这位家长,这几天,你的所作所为,算不算欺凌?》


该文作者称,维权家长在“复习最为关键的阶段”一再发难才是欺凌。且将此次维权行为总结为:“ 两个不知深浅、不谙世事的孩子、在一个并不好惹的家长的孩子那里、开了一个不该开的玩笑。



校方点赞的微博


校方的这一回应再次引发了众议。


首先,什么样的行为算校园欺凌?


校方在《处理进展情况》中称涉事双方是“正常同学关系”,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矛盾冲突。”因而认为不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事实上,校园霸凌现象中,最常见的就是起外号!




对于校园霸凌,很多人的认知都不是很清晰,认为只不过是一个“不该开的玩笑而已”,维权家长“怎么那么当真”,孩子毕竟都“不谙世事”……人们总是认为孩子的恶都不算恶,于是被欺凌的孩子受到的侮辱、伤害,就被轻描淡写的带过!


反校园霸凌组织将“霸凌”定义为:霸凌就是指不被对方接受的攻击性行为。当一个人受到了来自外界言语或行为上的伤害、感觉非常糟糕却又无能为力,那就说明他受到了霸凌。


最重要的是,是否属于校园“霸凌”,不是由学校说了算!而是看被欺负的孩子,是不是接受被扣厕所垃圾桶这一攻击性行为?以及该事件是否对孩子造成心理阴影,让孩子觉得非常糟糕却无能为力?很显然这一事件并不是孩子能够接受的。


此外,霸凌行为包括:


口头霸凌:嘲讽、羞辱、叫外号、威胁、性别侮辱、在电脑或手机上发送刻薄信息等;

社交霸凌:故意孤立、不让别人跟某个人交朋友、在公共场合羞辱某个人、制造关于某人的谣言等;

身体霸凌:打/踢/掐人、向人吐口水、绊人/推人、拿走或故意损坏别人的东西、侮辱性的手势等。


口头霸凌也是霸凌,起侮辱性的外号就是霸凌!


其次,偶发的校园霸凌就不用重视吗?


另一个引发争议的地方是,校方称该事件为“偶发事件”



偶发的霸凌就可以纵容吗?


事实上纵容霸凌行为对于实施霸凌的人并不是件好事。如果校方对孩子的霸凌心理不加调试,孩子进入社会也会处处碰壁。毕竟社会环境的宽容度远比校园要低得多!


对于此,一个英国小组就曾调查了一组14岁是否霸凌的男孩,随后在18岁和32岁又对他们进行了复调。那些认为自己14岁时有一点霸凌的男孩,其中18%的人到了32岁依然霸凌,这些成年霸凌中61%具有高度侵略性,20%因为暴力犯罪。


此外,此次校园霸凌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并非是人们仇恨实施霸凌的孩子,而是它碰触到了人们心中过往的伤痛和对孩子的担心。太多的人童年时代经历了受欺负的噩梦,也有太多的人担心孩子到学校受欺负。


可见霸凌是常见的校园现象。校方当然可以在此次事件发生后解释说这是“偶发”事件,但是当这次“偶发的”霸凌事件得到纵容,就会为下一次的“偶发”事件留下隐患!


校园欺凌网络舆情分析称,从2014年6月1日到2015年6月31日,涉及“校园暴力欺凌”的网络新闻达36,761篇次,相关论坛贴文达39,189篇,微博达721,947条。大量恶性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作为校园霸凌事件发生的集中地,学校真的打算对其视而不见吗?


霸凌对受害者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受害学生的家长说,受害学生在遭遇此事后出现了入睡困难、易怒、极度需要陪伴、情绪激动等症状,“他会因为特别小的事大哭,每天哭几次。还有几次自己躲在书桌下面。”


家长提供的诊断书显示,12月2日,经北京市第六医院初步诊断,其子患有急性应激反应。


*急性应激反应即急性应激障碍(ASD)

是指在遭受到急剧、严重的精神创伤性事件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所产生的一过性的精神障碍,一般在数天或一周内缓解,最长不超过1个月。


尽管有人质疑学生家长是否夸张了孩子受到的影响,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校园霸凌确实会对受害者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




《美国精神病学杂志》在2014年发布的一项新研究发现,童年时遭受的霸凌,其影响可能会从青春期和青年时期一直持续到中年。


该研究表明,那些童年时期曾被欺凌过的孩子,人生中会遇到更多的问题。无论是偶尔或者经常被人欺负,这些孩子在23岁和50岁时都会遇到更大的心理困扰。而童年时经常被欺负的孩子在45岁时会有更大的抑郁、焦虑和自杀风险,50岁时认知功能也会表现较差。可见,霸凌所造成的心理和认知影响在40年后之后,仍然持续影响他们的生活。


对校园霸凌应重视,而不是推诿!


校园欺凌是非常复杂的社会事件,失范背景下的社会环境、家庭结构、学校文化、社会规则和秩序等都会影响校园欺凌的发生。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责任,而作为其中最重要环节的学校,不仅不应该急着推卸责任,更应该积极承担起引导和教育的重要责任。


构建“家校-师生-父母子女”间的对话协商治理机制


沟通、对话和协商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以暴制暴、放弃孩子只会加剧校园欺凌的频发。这种对话协商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父母子女沟通、家校沟通、师生沟通。


赫希的研究发现青少年对父母的依恋程度越高,其做出越轨行为的概率也会降低。因此,家庭教育必须要引起重视,如何教育孩子、如何与孩子进行沟通,是所有家长必须学习的课程。


家庭和睦温馨,父母知书达礼当然是大家的共同期待,但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加强与家庭的合作,教师要对孩子负责,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师生之间的沟通不能只停留在学业成绩层面,更要关注青少年的思想感情状况,教师要通过谈心、聊天等方式,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关注和了解,以情感人。




加强政府统筹的社会环境综合治理


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


相较而言,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霸凌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


面临日益频仍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国都加强了立法等相关惩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总理、全国教师协会、各区反欺凌联盟、全国家长协会和儿童监察员代表共同发表了《反欺凌宣言》,对学生欺凌和暴力实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发布《反欺凌行动宪章》。多数中小学制定了专门针对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欺凌对策推进基本法案》。


法国则早在2001年就启用了校园霸凌监测软件。监测软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


法国政府使用SIGNA软件校园暴力行为



11月11日,我国教育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作者: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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