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室是学校乒乓球运动队训练及体育教学的场所,为使乒乓球室管理达到规范、有序、清洁和卫生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乒乓球室器材均由管理员直接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二、凡进入乒乓球室训练、教学的教练员、运动员、及教师与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监督,共同维护训练、教学的良好秩序。 三、进入乒乓球室人员一律穿运动鞋。 四、按规定的训练、教学时间进出乒乓球室,外单位租借乒乓球室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允许,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乒乓球室。 五、保持卫生,不许随地吐谈,乱扔杂物,严禁吸烟。 六、家长及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内。 七、爱护室内设备、设施及体育器材、公物(门窗、开关),损坏器材、公物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罚款50—200元,课后学生、运动员应自觉将器材按原位摆放整齐,主动协助管理人员清扫训练区域内的卫生。 八、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注意放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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