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在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的情况下,公司对于为未收到股东的出资额是不进行账务处理,只针对公司收到股东出资的部分进行账务处理。投资者投入资本金,应由投资人通过银行存款汇入基本户,并注明投资款,企业方可入实收资本。 问:公司已经把投资款直接用来付费用了,可不可以做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实收资本? 答:不可以,股东的投资款必须明示,否则出现法律纠纷,会追究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 问:那现在已经把投资款拿来支付了,应该怎么处理呢? 答:已经使用的部分,做为借款,挂其他应付款。未使用部分,返回投资人,投资人按应出资额重新汇入。 问:做分录是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投资人姓名,这样子吗? 答:对的。 问:那购买固定资产可以冲减实收资本吗? 答:固定资产投资只会增加实收资本,不会冲减。 本文来源:纳税服务网问答,作者:张海峰。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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