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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守法好学生,远离校园欺凌

 风中麦穗 2016-12-16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其恶性程度令人震惊。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怀远县第四实验小学于12月8日下午,邀请了怀远县卞和律师事务所李庆林律师,他为同学们作了《做守法好学生,远离校园欺凌》的讲座。



李律师首先让同学们认识什么是校园欺凌(打、骂、传、吓、毁),然后列举了校园欺凌的典型案例和处置结果,最后结合个别同学身上出现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剖析。



对学生进行法律规则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社会公民的基础性教育。在建设平安校园的过程中,加强法律意识教育,让学生学会对法律、生命、人格的尊重尤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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