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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将重点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

 老刘tdrhg 2016-12-16

京华时报讯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有了专项督导办法。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重点治理、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预防与应对,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问题。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小学安全工作仍存在着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事故处理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此次《办法》旨在对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全面规定。

《办法》强调,对于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将进行重点治理。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健全未成年学生权利保护制度,防范、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事件,开展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情况。

下一步,教育部将建立专项督导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各地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展,综合分析存在原因和问题,及时指导各地完善有关学校安全制度和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灾难,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成长。

重点督导内容

1组织管理。重点督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中小学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岗位安全职责,落实资金、资源情况。

2制度建设。重点督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中小学“三防”能力建设情况。

3预警防范。重点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和预警公告情况,中小学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预防工作落实情况。

4教育演练。重点督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情况,中小学开展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5重点治理。重点督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

6事故处理。重点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处理与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组织实施事故救援、调查、善后处理和责任认定、追究情况。


中关村二小事件续 家长:学校表态比事件更糟糕
12月13日凌晨,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发声,认为学生行为为偶发事件,不构成校园欺凌。二小校长杨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学校与家长根本分歧所在为是否定性为欺凌,“我们与家长无法协调的关键在于对事件的定性。对方一直要求定性为霸凌,我们无法满足家长的这个诉求。”
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续:两学生家长已提交道歉信
连日来,“北京中关村二小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13日晚,记者来到中关村二小,该校校长杨刚及三位孩子的班主任吕老师,就校方回应为何滞后、为何校方认定此事为“偶发事件”等社会关注问题作出回应。校长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让明明早日回到校园。
此前,中关村二小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遭遇“霸凌”,在学校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后,出现失眠、恐惧上学等症状,被医院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作者:任珊

(原标题:重点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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