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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养老产业发展之日本篇

 蒿泊村人 2016-12-16

1970 年,日本正式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1995 年,老年人口占日本总人口的14.37%。其养老模式在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同时,更注重本国孝敬老人的传统,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体系。


日本提倡老年人和家人住在一起。老年人居住模式主要有:两代居,即日本在公共住宅里设计的适合于老少多代共居的大型居住单元,对厨、厕、门厅和居室 分隔功能都作了相应考虑,对多代人生活方式和生活规律上的差异在室内空间上作了相应处理。


还有养老院,又称为老人之家,分为公立(养护老人之家和特别养护 老人之家)、低费和完全自费(收费老人之家)3 种,老年人可根据自己各方面的条件和经济情况进行选择。


日本老龄人的生活质量是在良好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实现的。由于日本的人工费贵,日本住宅的技术和电器化程度很高。这特别体现在老龄人住宅和为老龄人提供的公用设施上,使得老龄人能够在生活中充分实现自助和自理。


比如,提供无障碍设施的老龄人住宅产品,提供具有看护性质的老龄人住宅产品,提供能和家人共同生活的(两代居)住宅产品。通过这三种老龄住宅产品在社区内的共存,才可以形成满足各种类型老龄人基本生活需求的老龄人生活社区。当然,在社 区内还需要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用于满足老年人在健康和精神方面的需求。


伴随着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的严重以及家庭养老模式的退化,日本早在20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十分关注社区养老服务,经过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多样化的组织形式以及丰富的服务内容。


由于日本传统的家庭观念较强,50%以上的老人与家人同住。社会老年住宅分两类:一类是“国家建设地方管理的老年人住宅”;另一类是“押金式老年人住宅”。此种住宅由地方住宅供给公社出资建设,专供60岁以上的老年家庭使用,并以押金方式提供使用权。福利老年住宅是由民间房产主建好后,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集合住宅,由政府出资征用后,租给老年人居住并给予房租补贴。


从居住模式上来说,日本为适应家庭核心化倾向,采取老少两代在生活上适度分离,而研发建造了一批供老年人与家人同居的新型住宅。这种“两代居”形态的亲子家庭住房空间关系大致可分为:


A、同居寄宿型: 同户门、同厨房及起居室, 老人居室仅附厕所或简易烹调设备。

B、同居分住型: 同户门, 厨房、浴厕及起居室全部分开各自配套。

C、邻居合住型: 分户门, 同起居室, 浴厕及厨房分用。

D、完全邻居型: 分户门, 起居室相通, 浴厕及厨房分用。


随着亲子居室和辅助使用空间独立成套程度的提高,两代家庭的独立性也逐步增强, 因而上述四种形式其独立性随序增加,如此可适合于不同年龄和健康状况的老年家庭使用。


从居住形式上来说, 日本的老年住宅又分为:


A、国家建设地方管理的老年人住宅;

B、押金式老年人住宅;


国家建设地方管理的老年人住宅属于福利型养老机构,由民间房产主建设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集合住宅,由政府出资征用后,租给老年人居住并给予房租补贴。押金式老年人住宅由地方住宅供给公社出资建设,专供60 岁以上的老年家庭使用,并以押金方式提供使用权。


日本应对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介护保险政策。从2000年起实施,日本要求国民从40岁开始交纳介护保险金,65岁以上需要护理或帮助的老人,以及40岁以上未满65岁的特定疾病需要护理者,可以享受保险。


介护服务按要介护度分为7个等级,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保险金支持。日本介护保险政策的推行为老年人及其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各类养老服务业形成产业链,老年产业有了新的发展空间。


日本老年居住和服务设施分类详细,全面覆盖了各类人群的需求,养老模式也逐渐从医院和机构养老向家庭养老过渡。相关居住建筑包括各种层次的老人之家、租赁式的老人住宅、以及银发住宅等,服务设施则主要围绕社区设置,如日托中心、短期入住设施、小规模多功能服务站、在宅介护支援中心、咨询中心等。


其中,小规模多功能服务站作为介护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产物,也是日本政府近年来着力推行的养老服务模式。它通过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营模式,实现了嵌入社区中的就近服务,使养老服务全方位进入家庭,介护保险政策得以落地。


在小规模多功能服务站中,配备有日托护理、上门服务、短期居住和长期居住等老年人基本服务功能,面向所有老年群体。其特点在于:小规模,以小规模功能体嵌入社区的模式,有助于维系老年人原有居住模式、人际关系、家庭氛围和地域熟悉感;


近距离,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在生活区域内提供所有服务,让老年人能就近、便捷地享受各种服务;全天候,365天,24小时随时提供必要的服务;一站式,日托、上门服务、短期入住、长期居住等服务在一个服务体内集中解决,同时有助于保持护理的连续性,适于应对老年人的各种身心变化;多功能,考虑设施建设的灵活性,可以与其他服务机构拼设,如老人公寓、幼儿园等。


日本在老人福利与居住问题之对策上均表现了“先进”的姿态与成果。一方面是因为人口老化较严重,而且“家庭主义”在西化、都市化的冲击下比其它亚洲地区似乎提早涣散。日本除了社福设施网络较完善外,其最值得敬佩之处就是日本政府单位如东京都老人总合研究所,以及私人企业如积水社,均对老人居住的住宅设计花了相当的工夫,设想其设备依老人体能变化而弹性改变,以及与子孙家庭合住时,生活历程与住宅室内空间设备的弹性适应。


(来源:中国养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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