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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监理,监理人自身难保

 cxag 2016-12-16

此文献给——清华附中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获刑的监理人和全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


   “清华附中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宣判结果,我告诉监理人三件事。

   第一件是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人要被依法追责和监理单位要受到行政处罚。

   第二件事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手段是责任“连带制”,工程项目一旦出现问题对参建各方依法追责,是谁的责任谁领走,无责免罚。这是一种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所采取的法律措施。

   第三件是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学会“合法监理”,你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监理工作就是“合法监理”,你不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监理工作出了事,谁也保不了你,因为你犯法了。


   有很多监理人不明白,工程项目是施工单位干的,施工单位造成的事故凭什么由我们承担责任,总觉得自己冤,我要说,说自己冤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监理。那我问一句现场监理,现场是你监理的为什么你监理的工程项目出事判总监,道理是相同的。我明确告诉所有的监理人,你依法监理天塌下来由违法的人顶着,与守法的人无关,做工程项目管理的人都知道工程项目不出事,参建各方你好我好他也好、一旦有事就互相推责,所以到有事时作为监理人,你能把做到没有责任吗,没有责任你就是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否则你就不是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


   下面我通过案例来谈谈监理人如何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应怎么合法自保。

   首先分析分析案例 说句实实在在的话,看完这个案例后我感到比较酸楚,毕竟是同行,有一种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那种无名的感觉,只能借用当前一句流行的话“这届监理人不行了”来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慨,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监理行业发展到今天的现状,是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制的“初心”吗。既然中国共产党都在反思“初心”,那监理人为什么也不反思反思“初心”呢,一个党如此,作为“监理人”亦然,监理人在成长的道路究竟做错了什么,造成现在的监理人,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便草木皆兵,此次监理人被判,不仅仅是涉案监理人的不幸,也是全体监理人的悲哀,在监理行业风雨飘摇的今天,可能会对监理行业造成致命的一击。

   看一下案例,通过对本案例的分析我认为对监理单位来说最不负责任的是现场的监理人员,其次是总监。总监是因为现场监理人员未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造成总监被犯法,如果现场监理人员按法律法规进行监理活动,即使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监理不但自己无罪更不能牵连总监犯罪,本案中的现场监理应对总监忏悔终生。另外因监理单位未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也使总监被犯罪,所以本案例中的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都未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监理工作。     


   下面分析一下在本案例中总监、执行总监、监理工程师都犯了什么罪和监理应怎样进行监理工作才能免责。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后将事故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检察机关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检察机关认为总监、执行总监、监理工程师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责。最后经法院认定被告人总监理工程师未组织安排审查劳务分包合同,与执行总监对施工单位长期未按照施工方案实施筏板基础的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钢筋施工的交底、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作、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情况下未进行监督,被告人监理兼安全工程师,对施工现场钢筋施工方案未交底的情况进行监督,被告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对作业人员长期未按照实施筏板基础钢筋作业的行为巡视巡查不到位,被告人监理兼安全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人员对2014年12月28日至29日施工单位违规吊运钢筋物料的事实监管失控。   

   本案例是件“偶然性”事件,是由于不合格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那么怎么进行监理工作才能在事故后免责,首先在马镫筋在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应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求备案项目经理到现场监督检查整改过程,在工程实践过程中通过质量和安全问题整改是监理人,治理备案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的有效控制措施。现场监理发现未进行钢筋施工方案未交底后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并组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钢筋班组全体人员参加的钢筋施工方案交底会并形成会议记录三方各一份,现在的监理人都把技术交底例会形成了工作制度,管理较好的监理单位在开会工程中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拍照。交底例会的目的就是让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知道施工的程序和要求。现场监理发现钢筋堆放超过一捆时就应向作业人员口头发出暂时停止作业的监理指令并要求钢筋底下的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如果作业人员拒绝停止作业,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同时通知总监工程师,如果现场监理工程师按上述要求做,即使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遗憾的是长达两天的堆料作业,堆料数量达到21捆,21捆钢筋集中堆放在一起的体积有多大啊,现场监理工程师都视而不见和引起警觉,所以对于监理单位来说,现场监理罪该万死。再有现场监理工程师未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审查,对无证上岗的情况未下发<监理通知单>,在建筑行业普遍无证上岗现状的今天,作为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当知道现在的钢筋工除了后台制作的钢筋工有培训证外,绑扎的和运料的基本都是力工,不用检查都应当下发《监理通知单》,可惜的是现场监理工程师未下发《监理通知单》,否则“总监理工程师未组织安排审查劳务分包合同”罪名不成立。这个案例给我们监理人的教训是什么,教训就是谁不知道《监理通知单》的作用,谁就会自食其果,对应该下发的《监理通知单》没下发,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谁就会被追责并牵连总监和监理单位。     


   下面我来谈谈做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如何在工程项目中做好自我保护。     

   监理有两个护身符,他是两道免死牌,你知道吗,监理人只要依据监理工作程序进行监理,并真实的把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写入护身符里,发生了任何事都与监理人无关,工程建设监理制实施时也就是监理诞生之日,为了保证监理能与各方抗衡,法律法规给了监理人两个护身符,因为监理人当时太弱小了,政府怕监理人生存不下去,早早的就妖夭折了,所以给了监理人两道护身符,需要说明的是,护身符保护的是按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工作的监理人,对不按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工作的没有效力。我先讲一个我编写的一个虚拟的监理故事,就知道监理的护身符是什么了。“在监理诞生三十年之际,监理协会会长庄严的宣布,经过几代监理人的不懈努力,《监理通知单》终于快要告别监理行业的历史舞台了,《监理日志》终于快变成施工验收规范的手写版了,第一代监理人听说后高兴的老泪纵横,对着苍天大喊一声“监理工作终于减负了”,突然第一代监理人问道,你们少记和少做了那么多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程连一张《监理通知单》都没有,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你们怎么办,会长低头沉默了一会后抬起高昂的头缓缓说道,我先到剃头房把头剃光,然后到澡堂净身,最后到监狱里打坐,第一代监理人茫然道,看来你们竟然找到了监理工作的葵花宝典,看来离废除监理日志必须“封闭交圈”的日子不远了,但可惜的是我们这代监理人,是看不到那一天的到来了”。这个故事告诉了监理人什么,答案就是监理人在成长的路上走着走着,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生时身上带的护身符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他身上的护身符竟然全都消失了,可更奇怪的是监理人自己却不知道,继续在成长的路上走着走着,这又是为什么呢,没有了护身符,当灾难降临的时候,监理人,你安全吗?   《监理通知单》和《监理日记》是监理人的法定护身符这一说法好像是一种传说,已好久没人提起了,都快要失传了。先说说第一个护身符《监理通知单》,监理人在对工程项目工序活动的监控中的工作是,对施工单位的“人”“材”“机”“方法”“环境”进行动态监控,做好上述监控对象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单不整改发生事故,与监理人无关,监理工作到位无责,也就是说,下不下是监理人的事,整改不整改是施工单位的事,监理人下发了就免责,不下发就有责,有责是因为你没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工作,当然也不是事事都需要下,至于什么时候该下发《监理通知单》那是一个有经验监理人自己应当知道的事,也就是监理人预测风险的能力。关于《监理通知单》,目前监理行业的现状是,预控《监理通知单》已基本绝迹,整改《监理通知单》快灭绝了,更不用说《监理工作备忘》了,目前会写《监理通知单》的人只剩总监了。     


   有人说了既然《监理通知单》免责,那么为什么现在监理行业的监理公司都不愿意让项目部下发《监理通知单》,而且一再要求能少下就尽量少下,已是监理业内公开的秘密,难道他们是傻,不是,这就是我要说的,监理人的第二个护身符,监理公司的难言之隐之《监理日记》。《监理日记》对监理人来说那可真是小孩没娘,说起来话长啊,可以这么说《监理日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监理单位共同的难言之隐。《监理日记》主要有两个作用,一个是监理对工程项目控制管理工作活动的纪实,在就是法律证据。监理日记填写有个要求就是“必须封闭交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当你填写《监理日志》的时后却发现你写不了,为什么因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可能都事事交圈吗,这是不可能的事,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下发的《监理通知单》越多,日记写的越真实,封闭交圈的难度就越大。监理日志填写尴尬的现状,全是“封闭交圈”惹的祸,“封闭交圈”的最终结果将害死监理人,请问监理日志的失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我们监理人如何提供法律依据,这是监理日志必须“封闭交圈”的“初心”吗,监理日志的填写,要勿忘“初心”,当初制定《监理日志》填写标准的时候,编制人为了能让监理人“严谨”的从事监理工作,做到监理工作必须有头有尾,不能半途而费,才制定出这么个标准,其实编制者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工程建设是按图施工,你能建成和设计文件一模一样的东西吗,也许能,但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当然这是比喻。请问有谁能把《监理日记》记的封闭交圈,也许能,但你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代价。《监理日志》必须“封闭交圈”的要求的是有整就必须有改,和监理的“初心”一样吗。监理日志中关于“质量和安全方面整改”的内容可以“不封闭交圈”,这样现场监理人员就敢写日记了,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日志就成了免责证据。监理日记必须“封闭交圈”是造成监理日志只体现验收规范内容,造成监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监理控制管理过程的内容,在监理日志中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罪魁祸首。当初一个“严谨”,让监理人严防死守了二十八年,其结果就是监理人只能等死,这是让监理人记《监理日记》的本意吗?“封闭交圈”不废除监理人必死。      


   最后我要向监理人大声疾呼“作为监理人,你如果不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不真实填写反映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监理日志》,你有可能就是监狱未来的客人”,至于是哪一天,那是你的命。想要自保,全靠监理人自保是永远不可能的,要想自保靠的是监理单位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最后我留给监理人一个与自保有关的思考题,也就是监理行业的第二个难言之隐,监理人“下级不服从上级”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你在别的非监理单位工作时,能做到事事汇报,处处听上级的,可为什么一到监理单位工作就做不到了呢,难道这又是“封闭交圈”惹的祸吗,可为什么监理行业有那么多的难言之隐呢,不懂的,请监理人每日三省吾身,你就懂了。  作为监理人切记一定要“手勤”“脚勤”“嘴勤”,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你才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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