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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金鉴】男官杀为子女,女食伤为子女的不同论述

 水木年华138 2016-12-18
《渊海子平》:宋代徐子平集历代多人的经验所成或者多代多人的经验集。
《三命通会》:明代万民英在前人的理论基础上,通过集中所成。

1、《渊海子平》是这样论六亲的: 
以日干为男命主:正印正母;偏印偏母及祖父也;偏财是父,乃母之夫星也,亦为偏妻;正财为妻;偏财为妾,为父是也;比肩为兄弟姐妹也;七杀是男;正官是女食神是男孙;伤官是女孙及祖母也。
妇人命取六亲,与男命不同:取官星为夫星;七杀是偏夫;食神是男;伤官是女
2、《三命通会》的作者万先生的观点是父以偏财论,母以印绶论。兄弟者,即劫财、比肩。正财妻,偏财妾也。子嗣者,即官星也。
《渊海子平》论男命的子女是:七杀是男;正官是女;
《三命通会》却认为男命“子嗣者,即官星也。”

这就有了明显的不同。那么,八字推算命主的子女时,应该以何为子,又以何为女呢?
《渊海子平》的子女星定位是:男命七杀为子正官为女;女命伤官为子食神为女。
《三命通会》规定:男命正官为子,七杀为女。

对男命子女的看法,《渊海子平》和《三命通会》,到底哪个有道理,或者说正确呢?
3、《渊海子平》对女命子女星的确定,前后说法互相矛盾:
该书在“六亲总论”一节里说:女命食神是男,伤官是女
该书在“论子息”一节里却说:女命取伤官是子,食神是女。
4、《渊海子平》“男命以七杀为子,正官为女;女命以伤官为儿子,以食神为女儿”的说法,
体现了命主与相关十神的阴阳性别之分,符合命理的阴阳之理按照这样的推法,可以轻松地推导出命主相关的六亲。
《三命通会》对子女星的规定:“男命正官为儿子,七杀为女儿;女命食神为男,伤官是女。”
这样的定位,没有考虑命主日干与相关十神的阴阳之分,不符合命理的阴阳之理。
也许,《三命通会》对男命子女星的确定,并不是根据官杀与日干的阴阳性来考虑的
《三命通会》对男命子女星的确定,是以十神的善恶为依据的
八字十神里财、官、印、食四个为善;杀、伤、枭、刃四个为恶
(这里,财无分偏正,刃指比肩和劫财。如此计算,八字十神,数量足矣)。
5、《三命通会》对儿女的说法,除了男命和《渊海子平》看子女星不同以外,女命子女星的说法,倒和《渊海子平》里“六亲总论”一节里的观点一致了。
《渊海子平》里“六亲总论”和“论子息”里关于女命子女星矛盾的说法,是一处有误呢,还是我们不能理解它真正的意思?
6、对于《渊海子平》和《三命通会》看子女星的方法,我们很难说哪个对,哪个不对。
前者符合阴阳之理,而后者则符合食神的善恶性质。
要下结论,还要通过实际命例的验证。理论来自实践。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实践完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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