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基于业主视角,本文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规范现场签证、控制决策速度、增强索赔和反索赔意识等五大措施,控制工程造价风险,以期为业主提高工程造价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项目投资目标提供参考。 加强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依据,施工合同签订规范,管理科学,能够减少履行合同中发承包人的价款纠纷,进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签订前,要仔细分析合同条款,要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合理规避,防范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和索赔。在专用条款中必须约定明确,不能出现歧义,比如在调价的主材范围要约定只含有砂子、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等4种,不能笼统写为砂子、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等,以防承包人认为“等”字含有其他材料,引起合同争议。 施工中业主方代表必须事先仔细研究合同文件,特别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调整和合同协议书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所有的变更和现场签证,都要看是否为合同规定内容,看合同内是否有对应或相近的价格,在合同框架内进行价格调整。例如,外墙粉刷和外保温部分设计图纸要求按标准图集施工,标准图集上有粉刷层,承包人在投标清单中没有在外保温清单中对外粉刷组价,却在外墙抹灰中对粉刷进行了组价。承包人拿清单要求签证,认为清单中没有粉刷这一项。发包人则根据已标价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指出合同中已含有此项,且承包人也对此项进行了组价,故不予签证,承包人对此承认。因此,在施工阶段,一方面要严格审查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利用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另一方面要尽量做好自己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减少承包人的索赔机会。 2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往往会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为此,按照事前控制的原则,工程开工前业主方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发现的施工图问题在工程施工前就予以解决,以减少返工费用及承包人的施工索赔。施工中业主应要求监理人建立严格的工程变更审批制度,所有工程变更均须首先通过监理工程师,由其会同业主、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共同签证后方可实施。 施工中引起工程变更的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譬如地质勘探资料不详实,施工过程中基础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施工图设计粗糙以致个别梁板缺少配筋,图纸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在市场上没有供应等,要及时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沟通,四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商定最优方案,尽快实施变更并调整工程造价,力争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延误。对于主观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如业主要求变更装修标准、更换装修材料、突出装饰造型等,需要先算账,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变更。变更一旦发生,应及时计算增减的费用,避免积压成堆,以便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做到工程造价心中有数。施工中核减的工程项目也要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单,以便在工程结算时扣除相关项目费用。 3 规范现场签证 根据已有实践经验,大部分的现场签证均涉及工程造价的增加,故业主方应确保现场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做到现场签证办理及时、准确。现场签证要附上简图、工艺,标明准确几何尺寸,注上原始数据,以便计算工程量;对于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的现场签证,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还必须标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等原始数据。要严格执行三方签证制度,所有现场签证工程量都必须经过承包人计算、监理工程师核算和业主方代表审核。 现场签证单必须经承包人、监理方和业主三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三方各自保留现场签证单一份,签证单应编号归档。单一签证或事后补签均不做为结算依据。所有隐蔽工程现场签证如果有条件尽可能留下原始影像记录资料,以便结算发生争议时查看。 4 做好施工决策 施工决策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另一个层面是业主管理层。要建立两个层面的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能够决策的,监理人、承包人和业主现场管理人员三方现场解决,涉及工程造价变动的决策,要有原始记录或会议纪要,并同步做好现场签证或工程变更单。需要由业主管理层决策的项目,监理人、承包人和业主现场管理人员三方要提前要做好2~3个方案,做好方案经济技术分析,比较各个方案的优缺点,施工可操作性,对质量工期安全的影响、涉及工程造价变更情况等内容,由业主管理层决策。决策一旦完成,马上落实,尽可能减少对工期的延误,减少承包人的费用索赔。 5 索赔与反索赔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施工时,发生损害业主权益或违约的情况时,业主可以通过监理人根据合同进行索赔费用和利润。若发生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如承包人不按合同规定,把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而又不遵循监理工程师指示拆除,不进行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师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的,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人索赔相应的成本和利润。 业主的反索赔就是防止和反驳承包人提出的不合理索赔要求,不让承包人全部或部分索赔成功。这就要求业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防止违约,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根据,免于“被 索 赔”。其次,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干扰事件,则应立即着手研究和分析合同依据,并搜集证据,为提出索赔和反索赔做好两手准备。此外,当索赔报告提出时,要抓住承包人的失误,直接向其反索赔,以平衡其索赔要求,占据有利地位,尽量减少索赔事件发生。同时,也可以仔细研究、分析索赔报告,尽力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其索赔要求或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和工程实际,没有合同依据或事实证据,索赔值计算不合理或不准确等,反击对方的不合理索赔要求,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利益。 来源:《工程经济》2016年 第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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