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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锋来 | 从家庭转变看差序格局中的内在冲突

 songsongxing 2016-12-19

从家庭转变看

差序格局中的内在冲突

南开大学2014级社会学专业本科生 常秉钊

本推送正文部分共6067字

摘要: 在当今中国人家庭生活中,由于亲子关系与配偶关系的远近失序,产生了角色紧张问题。这也反映出差序格局在家庭层面面临着内在冲突困境,严重地削弱了这一概念的解释力。本文经过对家庭生活中亲子关系与配偶关系的长时段梳理,发现这一内在冲突困境是随着社会变迁与家庭变革所产生的。只有通过个体与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新的价值标准与伦理道德规范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这一困境,让人们的家庭生活更有序。

关键词: 差序格局;亲密关系;内在冲突

常秉钊


1

问题引入:家庭中差序格局

在对中国人的人际关系网络的解读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莫过于费孝通所提出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头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1]它是理解中国社会的重要理论模型,但在理解家庭内部关系方面似乎存在一些问题。家庭与其他社会单位一样,也包含着不同的人际关系与人际互动,因此家庭中的亲密关系自然也存在着亲疏远近的差别与次序,所以差序格局模型似乎也是适用的。那么,家庭中的差序格局是如何划分的呢?如果对家庭中的人际关系没有良好的划分,在面对家庭中复杂亲密关系形成的角色丛所带来的角色紧张时,个体会面对十分严重的结构性冲突,而且这种冲突涉及的人际关系的越重要,在差序格局中与中心的距离越近,对个体影响越大,影响越严重。

在家庭中,个人最为亲密的关系莫过于基于直接血缘的亲子关系与基于姻缘的配偶关系。这两种关系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角色,包括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丈夫、妻子。那么不可避免的,由于个体同时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且角色期待有差异,有时角色丛会导致角色紧张。缓解角色紧张就需要确定优先扮演好哪个角色。也就是在差序格局中,需要确定家庭中亲密关系的亲疏远近。但是亲子关系和配偶关系这两对亲密关系的远近划分,似乎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困难。一般而言,个体常常希望两者兼顾,即使在取舍时也并无成规,往往会随着主观认识差异转变。虽然这种远近差异确实存在着,个体一般难以察觉。如果我们不能区分两对关系的远近,差序格局在家庭层面就失去了解释力。

我们在理解差序格局时,常常将其视为以个体为中心的圆环状关系,这一点可能并不准确。首先,这种看法与水波状的比喻分不开的,自然也就导致形成一种错误的印象,认为差序格局完全是以亲密程度区分的横向结构。实际上就“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本身与传统中国文化习俗来讲,横向关系并不能完全解释这一问题,它也应当是包含纵向关系的。因此,有研究指出,“费孝通使用水波纹的比喻之本意是强调中国传统伦理的特殊主义特点和不同人伦关系之不同内容的特点。实际上,费孝通自己在论述中不仅引用了强调上下尊卑之序的‘十伦’或‘五伦’来帮助界定差等的内容,还通过论述团体格局的特点来对照差序格局的等级化特征。”[2]

差序格局既强调“差”即人际关系的亲疏远近,同时又强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序”,而亲子关系近于配偶关系,这才真是差序格局到达家庭这一核心层面之上,正常合理的状态和次序。因为作为解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的概念,我们无法抛开道德、习俗等特定的文化环境。传统儒家所强调的“人伦纲常”作为一种道德或文化习俗对于个人的影响,说明了传统中国社会中,纵向关系的重要性远大于横向关系,子女要服从父母(特别是父亲)的安排。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的论述也支持这一说法。他指出:“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工夫说闲话。……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义的是在同行和同年龄的集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3]

许烺光在《祖荫下》中更是以父子轴的说法解释喜洲人的家庭人际关系。“总的来说,亲属关系以父系为根本,其中最主要的亲属关系是父子关系。……配偶关系只能是父子关系的补充。只能服从于父子关系。”[4]在面临角色紧张时,解决方式也十分明确。“如果妻子与公婆发生争吵,丈夫必须不问情由地站在父母一般。”[5]

这些记述展现的都是一种与现今家庭结构和男女两性关系完全不同的景象。男女通过婚姻组成家庭的目的就在于经济支持与生育子女,两人各自有各自的任务与生活。那么婚姻功能性的,服从于父系传承的宗族制度。配偶关系远远没有亲密到可以与亲子关系(尤其是父子关系)相提并论,由此可见,差序格局在当时的家庭层面是依旧适用的。



[1]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12月,第30页。

[2] 闫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第201-213页。

[3]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12月,第49页。

[4] 许烺光:《祖荫下》,王芃 徐隆德合译,台北:南天书局,2001年7月,第49页。

[5] 许烺光:《祖荫下》,王芃 徐隆德合译,台北:南天书局,2001年7月,第50页。

2

内在冲突:横纵向关系次序问题

但是就现今的情况来看,配偶关系与亲子关系之间并非是完全遵循我们所描述的那种亲子关系优先的顺序。在一定程度上,二者是无序的。现今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横向的配偶关系与纵向的亲子关系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先后次序。由此带来的角色紧张(如婆媳关系中丈夫与儿子的角色紧张)是家庭生活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由此而言,运用差序格局来解释家庭人际关系时也就面临着一个十分重大的挑战,这种挑战来自于亲密关系无序带来的内在冲突。

这种内在冲突我们有时难以察觉,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尤其是冲突作为家庭内部事务时,人们往往会予以回避。但当冲突激化到一定程度时,却会引发十分激烈的后果。由家庭冲突导致的后果就是我们窥见这种内在冲突十分重要的切入点。而所有结果之中最为激烈且严重的,不外乎因为家庭冲突所导致的自杀,这种现象在我国乡村尤为普遍与严重。

在《试论农村自杀的类型与逻辑》一文中,作者通过调查将中国农村自杀划分为六类:代际冲突导致自杀、儿女不孝导致自杀、夫妻矛盾导致自杀、父母干涉婚姻导致自杀、重病导致自杀、兄弟妯娌矛盾导致自杀。[1]通观六类自杀,我们会发现其中除去重病之外,其余都与家庭冲突有关,其中又大多可以与横纵向关系失序相联系。尤其以父母干涉婚姻导致自杀这一类最为明显,它突出体现出了个人在配偶关系与亲子关系中难以取舍的冲突。

现今的家庭生活之中,似乎配偶关系要更近于亲子关系。闫云翔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中,通过个案研究的方式列举了自建国以来家庭生活中的变化,包括家庭结构缩小、婚姻恋爱自由的不断发展、妇女地位的提高等诸多因素在内,使得中国家庭关系的主轴由父子之间的纵向关系变成了夫妻之间的横向关系。[2]如此看来,原本父母与个人关系近于配偶,后来转变为配偶更近,疏远的关系挑战更亲近的关系带来冲突,冲突导致自杀。

然而对于自杀原因的探究可以让我们发现,配偶关系的优先性并不稳固。因为亲密关系间冲突之所以会激化并导致个体自杀,在于两对关系中的相对疏远并非绝对意义上的不亲密,两对关系之间的差距不足以使个人决定舍弃任何一者,于是选择了自杀。这反而也恰恰说明虽然现在夫妻间的横向关系相比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所描述的亲密许多,重要程度逐步上升,进而与纵向的亲子关系相近,却不足以形成绝对优势。两对关系缺少足够的“差”,难以区分先后,自然失去了“序”。

这两对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现今差序格局在家庭层面的内在冲突。同时也体现出在家庭生活的不断转变中,家庭结构与成员关系之间还未产生一个新的普遍认可的人际关系格局,致使这一内在冲突无法得到良好解决。

若想对这个问题予以探究和突破,我们有必要对现今家庭生活中的这两对关系进一步剖析,也有必要对差序格局下的这两对关系的内在冲突从历史的角度再度回顾与审视。



[1] 贺雪峰、郭俊霞:《试论农村自杀的类型与逻辑》,《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2] 闫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1月。

3

冲突的历史追溯:两对关系的发展

前面我们曾经提到,曾经亲子纵向关系优先于配偶横向关系的原因在于儒家传统所强调的“人伦纲常”。但实际上,对于配偶关系与亲子关系的次序安排,也并非一直如此稳定不变,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也有所不同。

早在先秦时期,在儒家的礼仪规范成为社会正统之前,这两对关系的次序就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易传·序卦》中,对于夫妻关系是这样论述的。“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1]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一理解当中,配偶关系是亲子关系的来源与起始。虽然没有明确说明,可是通过君臣的上下区分就可明确说明配偶关系相对于亲子关系的根本与优先性。《荀子·大略》中的观点与此类似,且说得更加明白:“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2]

同样,孔子强调礼仪与秩序,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3]但是到了家庭内部,孔子与《易传》的观点有着很大的差别。孔子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4]意思是说,儿子与父亲之间应该为彼此的过错隐瞒,这一观点后来也得到了孟子的认可。那么此时亲子间的关系(特别是父子之间)已经被特殊化,上升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这一点在孟子所提出的“五伦”当中也可以得到证明。

“五伦”是孟子在《孟子·滕文公上》中所提出的一套伦理观念,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5]其中“父子有亲”一条被放置于“五伦”之首。由此可见对于父子关系的重视程度。而“夫妻有别”一条强调夫妻之间的疏离与各自职责,对于夫妻亲密关系的形成居有阻碍。这一点同样也解释了在《乡土中国》中所描述的夫妻生活上相互分离的状态。

到汉代随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正统思想,“孝”的观念备受统治者重视,甚至将“孝”作为举荐人才的重要标准,形成孝廉制度。同时此时出现了一系列因为子女不孝顺父母而受到惩罚的案件,如《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载:“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弃市。”[6]分别在意识形态、制度与法律层面确立了官方对父子关系的重视。

宋代理学兴起后,家庭伦理秩序上有了更多的规范与讨论,出现了许多关于家庭伦理的论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家庭秩序。司马光在《家范·子下》中指出,“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7]从儿子与丈夫的角度,具体地说明了由于父母对妻子不满意,就需要将妻子休掉。包括后来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都继承了儒家传统的“三纲五常”思想,在男权视角之下,形成了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一套从属关系。考虑到宋代以血缘关系为主的宗族制度逐渐取代了以前的门阀氏族制度,父系传承的血缘关系变得至关重要。[8]这种思想观念随着理学思想在后世的延续与广泛传播而影响深远,甚至在法律领域得以强化。父子相隐作为孝道得以继承,而配偶关系中则不断强调女性的从属地位,如《明律·刑律·人命》就规定“丈夫殴骂妻妾因而自尽身死者勿论。”

但也并非所有时期都是如此。在秦朝,这一家庭秩序就受到了挑战。贾谊在《治安策》中曾指出:“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批评秦俗败坏,家庭关系中充斥着利益纷争与功利性的考量。但是在《秦律》中却依旧不许子女告发父母,但是允许夫妻之间互相告发。[9]在法律层面上规范个人行为,进而相对保全亲子关系,疏远配偶关系。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中家庭的发展变化,其极重视血缘、宗族的位置。整个家庭关系的演变过程,是一个父子关系被不断强调,孝亲敬长的“孝”理念被不断强调的过程。同时伴随儒家伦理纲常思想的发展与深入,父权与封建被不断强化,子女逐渐沦为父亲的附属品,妻子逐渐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尤其在配偶选择的问题上,纵向关系时常干涉甚至决定配偶横向关系的选择。两者的次序先后不言而喻。

由此不难看出,我国传统社会经过数千年的发展,随着儒家伦理思想的深入,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父系传承宗族制度。这对于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也就一举决定了以父子为代表的亲子关系先于配偶关系的内在次序。配偶关系作为后天的可选择的人际关系服从于血缘这一先天的不可选择的人际关系。个人在家庭当中的两对重要亲密关系在“差序格局”的位置与先后得以确定并得到沿袭。对于“差序格局”本身来讲,亲疏的“差”得以确定,而长幼先后的“序”也得以明确,构成了在家庭中距离个体最亲近的一层人际关系网络。差序格局这一概念由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清晰地为我们呈现出中国人人际关系网络的构建方式,符合中国的文化环境,具有着强大的解释力。


[1] 朱熹:《周易本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174页。

[2] 《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9月,第495页。

[3] 《孔子》,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9月,第177页。

[4] 《孔子》,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9月,第195页。

[5] 《孟子》,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9月,第111页。

[6] 《汉书·第二卷》,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1月,第1009页。

[7]  司马迁:《家范》,内蒙古: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第101页。

[8]  邢铁:《宋代家庭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2月。

[9] 于振波:《从“公室告”与“家罪”看秦律的立法精神》,《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9卷第5期。

4

总结反思:家庭转变导致的内在冲突

当我们运用这一概念来诠释今天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时,我们会发现依旧无法突破第二部分所提出的那些问题,即亲子关系与配偶关系失序带来的角色紧张与内在冲突。那当我们再回到《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一书的观点与论证,我们需要重新反思他的结论。首先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家庭规模的缩小、婚姻与恋爱自由,还是妇女地位提高、私人空间的发展,这些都是自1949年建国以来经过长时间的社会变迁在家庭中所产生的影响。这些社会变迁中,包含着经济、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社会风俗等诸多原因,其影响对于中国长时间以来所形成的父权制(封建家长制)与男尊女卑的夫权制形成了剧烈的冲击,构成了彻底的家庭革命。

在闫云翔看来,中国家庭关系的主轴由父子之间的纵向关系变成了夫妻之间的横向关系。这一点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许烺光提出的父子轴模式的发展与修正。从书中的田野经历与叙述里,我们不能否认其合理性因素存在。且将其与《乡土中国》中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对比,我们就能发现,配偶关系的亲密程度、重要程度与过去相比具有了十分普遍且重大的发展,而且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对于传统儒家“人伦纲常”的逐渐搁置,以及女性家庭地位的提高使得父子关系的重要程度大幅削弱。但是,由此我们推论配偶关系的重要性超越了父子关系,也许还为时尚早,因为正如我们之前所列举的种种家庭冲突及对于冲突原因的分析,无不昭示着二者次序先后仍不够分明。

无论是亲子关系还是配偶关系,毫无疑问都是个人至关重要的人际关系,尤其在中国重视家庭的传统之下。而同样的中国文化背景,也形成了“差序格局”这样的人际关系网络。如今这一理论在更宏观社会层面依旧适用,有力地解释着人们的社会关系。但是在家庭层面却因为亲密关系次序上的内在冲突而面临困境。

这就要求着我们在家庭亲密关系中,无论何者优先,必须有所取舍,让关系网络既有“差”又有“序”。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因为浓厚的血缘宗族观念,依靠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形成了亲子关系(父子为主)优先于配偶关系的格局,并且长时间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与社会行为。然而今时今日,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与家庭变革之后,两对关系之间却缺乏一个明确的次序,很大程度依赖于个体的抉择。由于各人期待与抉择上的差异,冲突以及冲突导致的角色紧张问题就会时而凸显,甚至有时激化形成十分恶劣的后果。

从我们个人而言,应该尽可能地避免家庭冲突导致的恶劣后果。因为中国人常说“先成家后立业”,《礼记》中也讲究“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先后顺序,由此可见家庭生活对于中国人的重要性。而在个体角度,缓解冲突的方式不外乎通过沟通形成家庭共识。这中间依赖家庭成员彼此的理解体谅,包含着交流与妥协,考验着家庭成员特别是关键家庭成员的智慧与处事手段。

如果某个家庭生活中的问题在社会中普遍存在,那么原因不仅仅在家庭,更在于整个社会环境。从差序格局在家庭层面的困境,我们可以看到家庭伦理、道德、价值标准的混乱,进而更可以看到当今我们缺乏一套明确的价值标准与伦理道德规范。所以,就更宏观的角度,如若想要解决差序格局在家庭层面所面临的困境,离不开一套新的普遍的价值标准与与伦理道德规范的形成。换句话说,就家庭中的伦理问题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形成新的社会主流共识。这考验着社会治理的方式。而此时,在剧烈的时代变革中,在打碎了传统道德伦理之后,如何进行社会治理?我想可以从家庭关系的历史梳理中可以略见一二。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12月。

[2] 许烺光:《祖荫下》,王芃 徐隆德合译,台北:南天书局,2001年7月。

[3] 闫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1月。

[4]邢铁:《宋代家庭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2月。

[5] 吴飞:《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1月。

[6] 闫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社会学研究》,2006年4月。

[7] 于振波:《从“公室告”与“家罪”看秦律的立法精神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9卷第5期。

[8] 廉如鉴:《差序格局概念中三个有待澄清的疑问》,《开放时代》,2010(7)。

[9] 钱杭:《宗族建构过程中的血缘与世系》,《历史研究》2009(4)。

[10] 宋仁桃:《秦汉家庭关系研究》,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4月。

前辈

·

该文以现代人在家庭亲密关系中的角色紧张为切入点,思考父子、夫妻关系在差序格局层面发生的内在冲突,通过对中国家庭发展史长时段的研究,指出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内在矛盾演变的社会文化环境,认为当前应该重塑家庭伦理,解决家庭内部矛盾。文章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并以长时段研究获取实证数据,在材料获得、分析方法、分析框架等方面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作为一个本科三年级的学生是难能可贵的。

                  (南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宣朝庆)

编者语(文末有福利)

2016年最后一月伊始,等锋来推出了它的第一期正式推送。按下“群发”按钮的那一刻,小编长舒了一口气,但也知道,群发出去的那一刻,才标志着这一期推送的工作真正开始。差序格局常被比作一颗石子漾开的水波(当然,我们从秉钊的文章中已经了解到,差序格局不只是横向的波纹),等锋来这一板块也期望每篇推送都成为一颗石子,以一个论点为中心,激荡起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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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秉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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