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综述及“十三五”展望建议

 莎莎图书馆1984 2016-12-19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新常态下,自治区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有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指出了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了民族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并且从财政税收、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工商管理、价格、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等方面对文化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使全区文化产业保持较快发展,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成效

 

  (一)总量规模稳步扩大

 

  法人单位数不断增多,吸纳就业能力得到增强。2015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1893个,其中经营性企业法人8367个,比2010年增加2722个,占全部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70.4%;公益性事业法人(包括社团、基金会)3526个,比2010年增加1721个。同期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65万人,比2010年增加7.45万人,在文化法人单位中,经营性企业从业人员15.43万人,占文化法人单位71.3%,比2010年提高12.6个百分点;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社团和基金会)从业人员6.22万人,比2010年增加1.44万人,占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33.1%。“十二五”时期吸纳就业人员最多的行业主要是新兴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和广告行业,2015年从业人员分别达6.45万人、4.32万人和4.29万人,分别占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34.3%23.0%22.8%,占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9.6%

 

  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增加,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2015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432亿元,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GDP)的2.42%,比上年提高0.47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1.05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行业结构看:新兴文化产业呈现出较强的发展势头,传统文化产业保持平稳发展。目前全区文化产业单位已覆盖了文化休闲娱乐、文化艺术、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10个行业大类,50个行业中类,文化产业门类逐步趋向齐全。“十二五”时期以互联网技术发展为依托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崛起发展较快,2015年全区3924个新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达262.17亿元,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42.0%。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行业营业收入最多,达205.22亿元,占新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78.3%,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2.9%,十大类行业中占比最高(见下图);

 

 

  传统文化产业保持平稳发展。2015年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文化艺术、文化休闲娱乐等传统产业保持平稳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13.68亿元,占全区文化法人单位收入18.2%

 

  从类型结构看: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领军内蒙古文化产业的发展。服务业单位占近八成的份额。2015年内蒙古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分别为592个、1616个和9685个,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比重分别为5.0%13.6%81.4%。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比2010年增加2235个,增长30%;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半壁江山。2015年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48.77亿元,比2010年增长1.35倍,占文化产业的57.6%,占文化法人单位的79.1%;比2010年提高8.7个百分点。可见在文化产业中文化服务业不但占绝对的主体地位,而且增长较快。

 

  从地区结构看:企业集聚性较强,发展优势明显。全区规模以上[1]文化企业主要集中在呼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2015年,三地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到129家,年末从业人员10912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90亿元,拥有资产275.13亿元,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56.3%61.4%67.6%82.7%,呼包鄂地区已占五成以上。

 

  ()效益水平显著提升

 

  近年来,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由一般性融合向纵深融合发展,有力地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2015年文化产业对第三产业的贡献率达7.3%,拉动第三产业增长0.59个百分点。

 

  一是经营性文化企业规模日益壮大,经济效益显著。2015年内蒙古8367个经营性文化企业,实现增加值222.01亿元,比2010年增加108.12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0.6%,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29个,比上年增加22家,从业人员为17769人,经营性文化企业平均实现增加值265.2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45.65万元,经营性文化企业中资产过亿的企业达97个。全区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4个,国家级动漫企业5家。

 

  二是公益性文化事业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自治区政府积极履行在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大政府公共文化投入力度,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基本公共文化设施逐渐完善。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和可用财力的不断增长,全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加大。2015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402.80亿元,比2010年增长1.05倍。“十二五”时期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833.54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加1229.05亿元,增长2.03倍。近五年内蒙古陆续实施了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益性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及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点文化工程。先后建成鄂托克旗托雷伊金博物馆、百眼井遗址保护和岩画遗址保护项目、土左旗文化中心和兴安盟广播电影电视局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等一大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城镇文化广场和主题公园建设也方兴未艾,已有乌兰察布市红海子体育公园、腾格里文化广场等建设项目交付使用。2015年内蒙古有博物馆84个,比2010年增加30个,增长55.6%;文化馆(包括文化站)1166个,比2010年增加162个,增长16.1%;公共图书馆117个,比2010年增加4个,增长3.5%,使得全区文化设施的数量和布局更加合理,吸引了大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走进文化场所,极大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2015年三馆共举办展览2258次,免费接待观众1798.6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871.6万人次,一个城乡联通、多形式、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

 

  广播电视覆盖面持续扩大。现已建成横贯东西部12个盟市、90多个旗县市区、全长近一万公里的光缆干线网,形成以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卫星地面接受站为辐射的集发射、传输、接受多种功能综合运用的广播电视覆盖网。2015年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和有线电视用户,分别达到99.05%99.1%347.34万户,分别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3.7个百分点和增加33.41万户。汉语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卫星传输,已覆盖了全国及亚太53个国家和地区,蒙古语卫视每天播出18个多小时。

 

  新闻出版实力明显提高。全区2015年图书出版3289种,出版6483万册,比2010年增长6.8%;各类期刊出版2081万册,比2010年增长44.8%;报纸出版32814.97万份,比2010年增长21.3%

 

  文化资源优势得以发展壮大。内蒙古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和草原文化的源头,匈奴、鲜卑、契丹、蒙古等各北方民族的文物古迹遍布全区,馆藏文物和散布各地的文物古迹等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首屈一指,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世界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8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98项;盟市级项目1190项;旗县级项目2312项。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7人,自治区级传承人508人,盟市级传承人2104人,旗县级3732人,基本实现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分级保护。并开展了对元上都遗址、大窑文化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遗址、辽上京遗址等十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影视剧产业稳步发展。“十二五”时期生产电影22部,电视剧5部,译制电影394部。近几年内蒙古拍摄的《东归英雄传》、《一代天骄》、《东方商人》、《党员二愣妈》等多部优秀影视剧,公演后获得了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得到深化

 

  自治区政府在加强对文化产业管理的同时,逐步转变职能,由原先的办文化转向了管文化、由管微观转向了管宏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快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二是加快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整合区直文艺院团的艺术资源,组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实行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使其成为全区艺术创作演出的主导力量。三是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通过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二、“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

 

  同国内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大省相比,内蒙古文化产业基础还很薄弱,差距较为明显。2015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2.42%,比全国平均比重低近1.55个百分点,远远低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也低于中部地区如湖南、安徽等。《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与支柱产业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文化产业结构尚需优化

 

  通过对内蒙文化产业发展特征分析,结构仍不合理。从类型分布看,文化产品制造业占比偏低。2015年内蒙古文化制造业单位数为592个,营业收入117.6亿元,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分别为5.0%18.9%;从单位规模看,规模以上单位[1]占比偏低。2015年,内蒙古共有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29个,营业收入为179.5亿元,分别占全区经营性文化产业企业的2.7%28.8%,而全国2015年规模以上单位数占比已达5.1%;从地区看,地区发展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和包头地区,在文化底蕴丰富的地区聚集程度较高,欠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仍然落后。

 

  (三)文化科技融合度弱

 

  2015年全区规模以下文化企业8138个,资产1050.37亿元,分别占全区文化经营性法人企业97.3%76%,可见小企业多,而且每个文化企业的平均从业人员为18人,规模较小,企业实力不强,企业研发不活跃,文化与科技交融存在广泛的空白空间。

 

  () 文化消费意识有待加强

 

  2015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平均每人用于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的消费支出为1241元,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为245元,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均低于同期全国大部分省市。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之比为5.071,文化娱乐用品和文化娱乐服务消费的不足,特别是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的不足,直接导致内蒙古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行业的发展。

 

  三、“十三五”展望及建议

 

  (一)“十三五”展望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关键时期。文化产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文化需求的不断扩大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二是新技术不断涌现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形式和拓宽渠道提供了技术支持。新兴传媒技术的推广运用,催生了数字文化节目等多种文化业态,拓宽了文化节目传播的出口和通道,加快了传播速率,对丰富多彩的文化内容需求更为迫切;三是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全区已实现了由温饱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的转变,对文化消费预期明显增强,潜在消费意识逐步增大。更为重要的是,多年来全区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为文化产业持续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十三五”发展建议

 

  推动文化产业超常规发展,建成继承草原文明和体现时代精神相结合的民族文化强区,已成为全区今后发展的战略选择。为此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促进文化管理创新,优化文化发展环境。构建公开平等的文化管理体制,优化产业和市场主体结构。创新文化产业投资管理体制,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多方投资文化产业、多种经济形态共同发展文化产业的机制。实施文化企业内部管理创新工程,协调、优化企业内部结构,支撑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完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机制,引进先进技术,学习先进经验,快速提升文化产业的水准和质量。

 

  2、营造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拉动文化消费增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设、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首先拓展教育培训、健身、休闲等与文化相结合的大众服务性消费,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化消费新观念,提高群众文化消费意识。其次努力发掘内蒙古文化资源和民族民间传统工艺美术资源,开发、研制、生产各类具有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特点的文化产品、旅游产品和工艺美术产品,建立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抓住假日经济、闲暇文化、那达慕大会等节庆活动,开发面向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提升和扩大文化消费市场的档次和范围。第三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中介组织体系,发展文化产业咨询、经纪人、演出公司等文化市场中介组织,使之成为沟通文化市场在文化生产、服务和消费各个环节的媒介。第四充实完善文化要素市场,构建分布全区各盟市、交易方便、成本低廉、品种丰富的文化产品交易流通平台,尤其要扶持培育农村牧区文化市场,通过改革创新发掘新的文化题材,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消费。第五协调全区文化资源,打造大众文化娱乐消费场所,进一步拉动全区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带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3、扶植民营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企业竞争力。积极鼓励民营资本投入文化事业,兴办文化产业,形成与内蒙古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相适应,具有时代特征、内蒙古民族地方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格局。要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引导民营企业逐步扩大文化投资领域。一是努力培育文化企业“航母”。打造诸如影视集团、报业集团、像广西桂林“印象刘三姐”和西安“长恨歌”等一样的本土演艺公司这类大型的有影响力的龙头民营文化企业,努力将其建成自治区乃至全国一流的“航空母舰”,充分发挥好、保护好、引导好他们的投资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二是发展一批中小型民营文化企业,引导他们充分提高文化内涵,加快市场开拓,提升竞争优势,发展民族区域特色的文化经济(如包头的奇石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模式);三是积极推动与国有文化企业的合作,围绕自治区确定的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博会展等重点产业,把民营企业的灵活机制和自有资本同国有文化企业的丰富资源结合起来,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共同做大做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对民营文化企业实行与国有文化企业相同的待遇,制定和完善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费减免、财政扶持、投融资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成果评奖等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消除文化市场内部壁垒,建立公益性文化项目、大型产业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标制,鼓励民营文化产业参与文化市场竞争。

 

  4、利用先进技术和资源,促进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文化+”工程,加速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着力培植创意产业,衍生新业态,拉长产业链,提高文化企业发展活力。一是抓住“互联网+”机遇。扶持引导“互联网+文化企业”成为产业的支撑点,立足现有的文化创意产业基础和优势,着重在数字图书期刊出版、网络影视、网络游戏等领域做强做优,发挥它们对其他领域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网络传播的效果和影响力,规范舆论引导,增进政府传播的沟通渠道与效能,拓宽政府在网络平台中对民众信息公开、公共服务、舆情引导的实际效果。二是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培养文化科技创新人才。实施文化科技创新计划,设立文化科技创新专项,重点支持、集中突破一批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积极构建新运行模式,加快文化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转化。

 

  5、培育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促进文化产业区域协调发展。依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以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为导向,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还比较薄弱的地区,要注重打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之间的通道,深度挖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培育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好的新兴文化骨干企业,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形成地区比较优势。充分利用草原文化、昭君文化、蒙元文化、三少民族文化、中蒙苏边贸、乌兰牧骑、那达慕等各类文化资源的知名度,系列开发内蒙古独有的优质题材,深挖文化内涵,有计划地不断推出一批精品名作,培育一批能产生广泛影响在国内外叫得响的品牌(鄂尔多斯婚礼、昭君出塞实景演出)。并通过品牌效应,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扩大关联度,形成向演出、传媒、会展、节庆、音像等行业全面扩展之势。同时积极借助品牌优势,由企业自主整合品牌资源,逐步培植具有内蒙古地区民族特色、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团,推进、调整和促进全区文化产业结构整体升级。呼包鄂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比较快,要充分发挥大城市的集聚效应与辐射作用,促使各盟市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注:[1]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限额以上文化批发零售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总称,具体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服务业企业(其中文化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