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会员问罗爷法律,“我家院儿里栓养了一条土狗(中华田园犬)。某夜,熟睡中的我们听到狗叫声,赶紧到院儿里查看究竟,发现院儿里一个小偷被我们家狗狗咬着不撒口。我们赶紧把狗拉开,本来看小偷被咬了,我们也就没想追究小偷责任了,让他走,可是他不仅不走,还要我们赔3000千医药费。请问,我有赔偿责任吗?”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梳理一下动物伤人赔与少陪或不赔的情形。 应当赔偿的情况《侵权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法》第79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动物因饲养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而致他人人身或财物损害的,应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减轻责任或免赔情况《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法》第78条还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罗爷法律认为,动物致害,一般狗主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小偷入院儿盗窃,狗遇到陌生人反抗,是动物的本能,通俗点来说,非法侵入私人住宅,过错在先,如果小偷不进院子,那狗狗根本就不可能会咬伤他。而且,小偷怀着非法的动机去侵害他人的财产权益,使得自己人身遭受了损伤,他要求3千元赔偿,真是大写的不!要!脸!。因此,狗主人无过错,应当减轻或免除责任,小偷应该为自己受到的伤害承担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你的选择 (单选)
报警,请警察评理
我会冲动,可能做出难以想象的事
轰出去
赔钱息事宁人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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