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 年在规划期内,深圳争取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更新目标 一、总体目标 1、规划期内,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供应规模为12.5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用地规模为17.5平方公里。 2、规划期内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00 亿元(含拆除重建、综合整治与功能改变等各类城市更新)。 3、提倡有机更新,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0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指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下同),为产业一体化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区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力争完成 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4、通过城市更新有效增加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体设施、绿地与广场等公益性项目,实现特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 5、规划期内力争通过城市更新实现违法建筑存量减少1000-1200万平方米。 二、分区落实更新实施绩效考核指标 1、拆除重建方面,为实现“十三五”期间更新目标,每个区均应有成规模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重点地区以及重大公共利益保障类更新项目。 具体目标任务低限值为:福田区50 公顷,罗湖区120公顷,南山区75公顷,盐田区40公顷,宝安区265公顷,龙岗区420公顷,光明新区65公顷,坪山新区 65 公顷 ,龙华新区130公顷,大鹏新区20公顷,以上十区共计完成规模不低于1250公顷。 2、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方面,每个区均应有一批示范项目,涵盖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城中村二类综 合整治、旧住宅区和 旧商业区综合整治等多种情形。 具体目标任务为:福田区70公顷,罗湖区65公顷,南山区80公顷,盐田区25公顷,宝安区360公顷,龙岗区560公顷,光明新区100公顷,坪山新区80公顷,龙华新区230公顷,大鹏新区180公顷,以上十区共计完成规模为1750公顷。 三、合理引导建筑增量分配 规划期内预计通过拆除重建类更新供给建筑 总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与商务公寓建筑面积约3150万平方米,商业(不含办公)建筑面积约240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约810万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 四、有序调控更新单元计划规模 有效发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控作用,有序推进计划审批,科学调控计划规模,规划期内全市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控制在3550平方公里,年度规模建议710平方公里。为保障全市五年计划调控目标完成,分区安排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区间,具体分配方案见下表1,要求各区“ 十三五”期间新增计划规模不得突破下表中的上限值。 表 1:各区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分配方案
五、稳步提升更新实施率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更新项目实施力度,督促各区按年度完成绩效考核目标,实现全市拆除重建类更新1250公顷的用地供应,确保规划期末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更新策略 一、创新型产业空间供给 有序引导“工改MO”类更新项目合理布局,为创新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集聚、配套完善的高端载体。有序引导“工改M”类更新项目合理布局,为创新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集聚、配套完善的高端载体。 在与我市产业政策及上层次规划衔接的前提下,建议位于以下区域的工业用地可改造为新型产业用地:一是位于轨道站点周边500米范围的旧工业区;二是原特区外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或工业区块线外,且位于全市“十三五”重点片区范围内的旧工业区。 有序引导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合理控制新型产业空间新增规模。“十三五”期间,建议原特区外各区“工改M”类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规模按照不超过辖区“工改工”总规模的60%进行控制,同时建议全市“工改M”类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按照不超过6.75平方公里的规模进行调控,具体各区规模分配方案见下表。 表2:各区“工改M”类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分配
表 3:各区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任务分配
二、公共服务配套供给 重点在福永、沙井、松岗、公明、民治、龙华、大浪、观澜、板田、布吉、横岗、坪山、葵涌、大鹏等公共设施缺乏较严重的地区,结合更新统筹片区规划研究或重点更新单元规划,采用空间腾挪、功能整合等方式,贡献规模较大的集中连片用地,保障大型公共基础设施落地。 “十三五”期间争取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新增一13批公共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批准中小学不少于100所,综合医院不少于8家,幼儿园不少于215所,公交场站不少于133 个,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87万平方米,各区任务分配见下表。 表 4 :各区公共配套设施类更新任务分配
各注:上述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问照料中心、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等。 三、住房保障力度 表5:各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任务分配
四、城中村: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 1、原特区内建筑质量较好、建设年代较新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 2、原特区外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副中心);观澜中心、布吉中心、平湖中心(组团中心),以及已建、在建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城中村,适度考虑拆除重建、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 3、原特区外一般区位且建筑老化、隐患严重的城中村,鼓励拆除重建; 4、市、区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 5、其他类型城中村以综合整治为主。 表 6:各区“十三五”期间优先落实的市政基础设施
五、市政基础设施优化 “十三五”期间要求各区在城市更新范围内,优先落实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电力、通信、消防、雨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不少于39 处。其中,变电站不少于13处、通信机楼不少于3处,邮政设施不少于1处、消防站不少于17处,雨水泵站不少于5处,具体各区市政基础设施任务见下表。 表 7:各区市政基础设施类更新任务分配
备注:以上数字单位为处 (个)。 附图: (市政交通支撑任务分工指引图) (城市更新分区指引图) (基础支撑能力评估图)
来源:房地内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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