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刊名:北方文学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编辑出版:《北方文学》杂志社 社长主编:佟 堃 副 主 编:白荔荔 执行主编:闫钢领 上旬编辑部:(原创作品) 编辑部主任:刘云开 编辑部编辑:付德芳,马铭明,徐传霞,张康 编辑部电话:0451-86225508 编辑部电邮:bfwx@163.com 中旬编辑部:(作品+评论) 编辑部主任:范 芳 编辑部编辑:王羽飞,霍朝克,范荣霞 编辑部电话:010-88927698 编辑部电邮:bfwxbjb@163.com 下旬编辑部:(作品+评论) 编辑部主任:霍朝克 编辑部编辑:王羽飞,范荣霞,范 芳 编辑部电话:010-88927698 编辑部电邮:bfwxbjb@163.com 杂志社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耀景街30号 邮政编码:150001
上旬栏目:(原创作品) 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新势力,白雪诗屋,散文,书话闲话,对话记。 中旬栏目:(作品+评论) 小说,白雪诗屋,散文,书话闲话,现当代文学,古典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鉴赏,语言研究,影视评论,文史在线等。 下旬栏目:(作品+评论) 小说,白雪诗屋,散文,书话闲话,现当代文学,古典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鉴赏,语言研究,影视评论,文史在线等。
1.来稿请发电子版为佳,请勿一稿多投。 2.请注明姓名、详细联系方式及电话。 3.稿件一经出版及时寄送一份样刊。 4.来稿一般三个月内没收到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5.来稿不退,勿抄袭,请自留底稿。 6.本刊对来稿保留修改权,不同意者请预先声明。 7.来稿凡经本刊使用,即视为投稿者同意授权本刊及本刊合作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同时,本刊不再支付上述所有使用方式的稿费。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8.原创作品应具时代感,题材新颖、有创意、贴近生活、内容积极向上。理论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