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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信

 汐钰文艺范 2016-12-20

  信,这个字眼当书信讲,是近现代才出现的。以前,信称书,比如“家书抵万金”“乡书何处达”。古人有比兴寄寓的情怀,情大于物,将信唤作鱼雁、双鲤、鸿雁。后来,书信这个字眼又把与“信”有关的所有人事,与信誉、诚信联系在一起。

  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电脑网络还没那么普及,通信还是大多数人异地联系的重要方式。邮递员也一度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当年霍建起导演的《那山那人那狗》,让邮递员着实火了一把。乡邮员父亲带着要接班的儿子走那条已走了二十多年的邮路。一路走来,父子情、邮递员与乡亲的淳朴感情,如春风化雨,濡染观众。老邮递员行路的那种沉稳和笃定,在大风吹起一封封信时,视信如命的抢扑一幕,让人深受感动。

  如今,书信已基本被网络和手机取代,邮递员也开始转型,主要送网购商品,变成快递员——什么都以“快”为主了,人也慢慢失去了以前的沉稳和笃定以及信誉。个别单位需要寄信,也时不时收到退信——甚或连退信都收不到,丢失的信和失踪的人一样,如同掉进了时空黑洞,说没就没了。

  《红楼梦》里探春感叹大厦将倾时,说过这样一段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我觉得这种说法也适合一些事物或行业。比如书信与邮递员:古时多美呀,情大于物,将信和送信人称为鱼雁与信使,将思念、关爱、感激、兴奋、怅惘等万千情思寄寓其中,书信一下子沾染了人性气,有了通灵之光;写信、寄信与送信、收信之人,即如月映清水,清亮有光。到了近现代,名物相符,一个“信”字牵动着寄信、送信、收信之人,他们的存在也如眼前人身旁花,丝毫不爽。而到了当下,寄信、写信的人少了,个别邮递员就感觉送信这行当既不挣钱,也找不到存在感了,于是自己先就偷懒“自灭起来”了。

  但前不久收到一封退信,让我着实感动了一把。那是我给台湾作家朱天衣女士的一封信。我收到退信后,给朱天衣发邮件,询问原因。她说出去旅行了,请人照顾家里,可能那人没碰到邮差,因此信件就被“催领”以至“退回”了。

  手指状的“退回”标志指向信封上我的单位地址,退回原因显示:“招领逾期”——当然,这不足以让人感动,在我们熟悉的退信中,大多是此种类型——或是逾期,或是查无此人……让我感动的是信封的另外两处:一处有个带某月某日的“招领”章,上面填着“10.17”;另一处,是个“已发单催领”的章,旁边印着日期“10.22”。

  这封信虽退回来了,但我跟朱天衣沟通后,知道与它有过交集的那些邮递员还在按规定按程序做着事——投递三次,若收信人未签收,邮局即发“取件通知函件”;若寄发三次“函件”,收信人仍未来领取信件,信件即退回寄信人。因这几个章和这几个日期,我仿佛听到那清亮的盖章声和有人自言自语“这人怎么还未领信”的说话声——当然还有邮递员送信以及发“催领”单的清晰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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