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本会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本会《章程》与工作主旨,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如下《会员守则》: 1、凡沧州籍在京工作人员,品行端正、热心公益并拥护本会章程的,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如市域外在京人员或本会人员家长,热心公益事业并自愿加入本会的,经本会秘书处同意,也可加入本会。 2、申请入会人员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并登统入册后,即成为本会会员。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有批评权和监督权,可获得本会相关服务及资源共享的优先权。 3、会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本会章程。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的活动,维护本会的良好形象,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事项,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非经秘书处同意,本会会员不得代表本会或以本会名义参加活动、发表演讲、联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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