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子 此次修订《目录》,更加注重推进权力下放后的配套制度建设: ——强化政策性条件引导。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作用,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部门的专业优势以及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实现协同监管。 ——防止下放地方政府的核准事项出现“自由落体”。各省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坚持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相匹配,对涉及本地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原则上不下放到地市级政府、一律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政府核准。 取消、下放17项核准权限后,(2014年本)即行废止,(2016年本)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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