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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后四十回研究中的几个基本问题(1)

 风临酒把2 2016-07-11

《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呢?这个问题大概自从该书面世以来,就一直困惑着读者和研究者,对此各方争论不休,各执己见,目前仍然没有定论。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作者为曹雪芹,但由于史料中对此几乎没有可靠的记载,因而此说近年来遇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本文要讨论的话题并非作者,而是有关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因此暂且把作者问题搁置一旁,只集中论述与后四十回相关的一些问题。不过要讨论后四十回又不能完全绕开作者,因而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姑且称其为“原作者”,这样可以避免在作者问题上纠缠不清,偏离本文既定的中心话题。

 

一、《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只写成了该书的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

今天的读者所看到的《红楼梦》一书,主要有两个版本系列,一个是有以脂砚斋为代表的数位批书人加了评点、批注的手抄本,或称脂评本;另一个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和修补的刊印本,或称程高本。前者只有八十回,许多人认为是原作者未写完就去世了,因而该版本成了一个“断臂的维纳斯”;后者为百二十回,比前者多出了四十回,这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的续作。这里便产生了一个很大的问题:《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只写成了该书的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呢?对此红学界一直有着很大的争论。

“新红学”的奠基人胡适先生,认为原作者只写成了前八十回。他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指出:“《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才女作家张爱玲,也在其红学著作《红楼梦魇》中说:“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似乎意思也是说,原作者只写完了前八十回,而且她认为读者只能看到残本,是人生的一大憾事。认为原作者只写完了前八十回的说法,在脂批本的批注中似乎也得到了印证。署在脂砚斋名下的一条批注这样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自从发现脂评本后,凡认为曹雪芹只写完了前八十回的红学家,总是拿这条著名的批语作为旁证。

虽然有脂批本的批注做证明,但仍然有更多的专家和学者,还是主张原作者应该是写完了全书的,只是由于某种难以抗拒的原因,使八十回后的原作没有能流传下来。比如周汝昌先生就认为,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但八十回后的内容被篡改了。他曾经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一文中考证说,乾隆皇帝曾下了一道谕旨,大意是下令采购群书,意图是加以检查,然后将其中有“碍语”的书籍禁毁。但由于《红楼梦》当时已流传开来,用禁毁的办法消除其影响可能适得其反,于是便授意和珅,找写手对前八十回“点窜原文”,对八十回后全盘重写,把它变成一部“无碍”的“爱情小说”。周汝昌先生有关曹雪芹写完了《红楼梦》的结论,应该说有相当的可取性,但他上述考证以及分析问题的思路,仍然是以推测为主,难以有力地证明他所作的结论。作家刘心武先生也认为,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他曾经专门撰文指出:“曹雪芹的《红楼梦》流传到今天,不完整,这当然是天大的遗憾。但是,有一个误会,一定要破除,那就是不少人以为,曹雪芹没有把《红楼梦》写完,他只写了大约八十回,没来得及往下写,就搁笔了,就去世了。不是这样的。曹雪芹是把整部《红楼梦》写完了的……”刘心武先生的结论,也是建立在周汝昌先生的考证基础上的,不过作为一名有过长篇小说丰富写作实践的作家,他的判断也是有足够的理由和道理的。

《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否写完了全书呢?由于有关这本书以及作者所留下的原始资料实在太少,仅凭一些一鳞半爪、真假掺杂以及间接的史料,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论证。从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来看,作家写一篇文章或写一部长篇小说,一般都是从整体上进行构思和呈现的,不可能只对作品的某一部分反复修改、完善,而将另一部分暂时搁置不管。也就是说,《红楼梦》的原作者既然决定了要写一部一百二十回(或一百零八回)的小说,他只会将一百二十回(或一百零八回)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不可能只构思、撰写了前八十回并且改来改去,而不管后四十回有没有。如果《红楼梦》的原作者真是曹雪芹,那就更不可能“只写了《红楼梦》的前八十回”,而留下后四十回的终身遗憾了。因为《红楼梦》在第一回就交代得十分清楚:“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想想看,曹雪芹会一味地将前八十回这个半截子作品“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不考虑后四十回(或二十八回)如何写出吗?如果曹雪芹只是写出了前八十回的初稿,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继续写出后续的章节,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完全符合创作的一般性规律。但书中明明白白地交代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就说明他是有充分的时间、条件来把握全书的,而不会只是其中一部分。将前八十回反反复复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不符合作家们写作的习惯和操作流程,自然也是违背创作规律的了。

 

二、百二十回本上的后四十回究竟是原作者所写,还是高鹗续写的呢?

刘梦溪先生将《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是谁的问题,确定为红学研究中的“三大死结”之一。这个问题的确是自从有红学以来,一直被人们争论不休、至今仍然没有定论的问题,到目前为主,学术界对此主要有如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以胡适、俞平伯、周汝昌、蔡义江先生为代表的红学家们认为,现有的后四十回由高鹗续写。不过,胡适先生在其《红楼梦考证》一书中,认为后四十回由高鹗所续,还只是一种推测。但到了俞平伯先生等学者那里,“高鹗续书说”则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俞先生在其《红楼梦辨》一书中说:“《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四十回,是高氏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蔡义江先生也认为,“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续书文字与原作预言、脂评提示无一相合者”,意思是前后不是一个作者所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续写,是在红学界占主流地位的一种观点。

第二种说法,以周绍良、舒芜、王昌定、朱眉叔、刘世德、石昌渝、胡文彬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以及海内外一批著名的作家,都认为后四十回主要为曹雪芹所作,或者再说具体一点就是,高鹗是根据曹雪芹的原稿或者残稿整理、修补的。

周绍良先生在《略谈〈红楼梦〉后40回哪些是曹雪芹的原稿》等论文中,一方面从故事情节方面举例论证后40回是曹雪芹的残稿,另一方面又举例从一种写作形式“来证明后40回是根据曹雪芹残稿整理而成的”。最后得出结论:“后40回文字,主要是曹雪芹原稿,其残损或删而未补的,由程、高补缀了一部分也是有的。”舒芜先生在《“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关于〈红楼梦〉后40回的一夕谈》一文中说:“后40回里面,写得坏的太坏,写得好的又太好,文笔悬殊太远了。恐怕就是因为有的是根据曹雪芹的残稿,有的则出于高鹗的手笔吧。如果纯粹是一个人续写的,决不会出现这种现象。”王昌定先生在《关于〈红楼梦〉后40回的著作权问题》一文中认为,“《红楼梦》后40回和前80回一样,原作者应是曹雪芹。”朱眉叔先生在《论〈红楼梦〉后40回的作者问题》一文中认为,“后40回和前80回不仅是统一的有机整体而且续有发展,使《红楼梦》成为完美的伟大巨制,这一巨制是任何人所不能续作的,势非出自曹雪芹一人之手不可。”

与以上学者持有相同或相似观点的是,还有诸如林语堂、王蒙、白先勇等一些著名的作家。与只作学术研究、并不从事文学创作的专家、学者相比,作家们凭借着对长篇小说的写作经验,去对后四十回作出自己的分析、评判,因而往往有其独到的见解。

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大家,著有《京华烟云》这样风靡海内外的长篇小说。他在《平心论高鹗》一书中说:“我相信高本的后四十回系据曹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作”。林语堂先生的意思是,后四十回的主体内容应该仍属曹雪芹所作,高鹗是没有这个能力写出的,他能做的只是根据“遗稿而补订”。

王蒙先生是当代文坛的常青树,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他的长项,他从创作规律、创作实践的角度研究《红楼梦》,多有心得,著述颇丰。近年来他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谈“续书的不可能”,他说:“从理论上、创作心理学与中外文学史的记载来看,真正的文学著作是不可能续的……至于像《红楼梦》这种头绪纷繁,人物众多,结构立体多面,内容生活化、日常化、真实化、全景化的小说,如何能续?不要说续旁人的著作,就是作者自己续自己的旧作,也是不可能的。而高鹗续了,续得被广大读者接受了,要不是民国后几个大学问家特别是胡适的‘考据’功夫,读者对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完整性并无太大怀疑。”

白先勇先生是闻名海内外的华人作家、学者,2014年他在台大开设“白先勇人文讲座”,认为后四十回本就是曹雪芹的原稿。他说:“长期以来,几个世代的红学专家都认定后四十回乃高鹗所续,并非曹雪芹的原稿。……我对后四十回一向不是这样看法。我还是完全以小说创作、小说艺术的观点来评论后四十回。首先我一直认为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另一位作者的续作。《红楼梦》人物情节发展千头万绪,后四十回如果换一个作者,怎么可能把这些无数根长长短短的线索一一理清接榫,前后成为一体。”

以上三位著名作家,不仅是长篇小说创作方面的佼佼者,同时也是学贯中西、功力深厚的学者,而且对《红楼梦》的研究也都有各自独到的心得。他们三位虽然所处时代、生活环境、人生阅历不尽相同,但一个共同或相似的看法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整体,不可能由两个人去作,也就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也是曹雪芹,从而否定了高鹗续书的可能性。

第三种说法,认为后四十回为无名氏所作,持这种观点的红学家们以冯其庸、张庆善等先生为代表。在程高本序言中,程伟元曾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来叙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历,很多人认为这不过是搪塞的借口而已。但冯其庸先生认为: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不行,因而他在文章中写道:“这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它的来历如何呢?在没有其他可靠的证据之前,我认为仍然应该重视程伟元的话。”人民文学出版社接受冯其庸等学者的意见,在2007年推出的《红楼梦》校注版上,将作者署名由原来的“曹雪芹、高鹗著”,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张庆善先生也认为,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比,写作风格明显不同,水平也差得太多,“而且在目前研究成果中,大量脂砚斋评语提到的情节,后四十回中一点都没有”。因此,后四十回应该是无名氏所作,即不知何人所续。

后四十回究竟是谁写的,目前看来仍然没有可靠的资料来作有力的证明。不过比较以上三种主要的说法,可信度最高的还是第二种,即后四十回为高鹗根据原作者的原稿或者残稿整理、修补而成。本文倾向于这种说法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程高本的引言、序言,早就清楚地说明了后四十回的来历:“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繙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始至是告成矣。”可见,连程高自己都明确地说,后四十回为多年搜寻而得,他们所做的工作只是“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并非。”因而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其说谎,非得把后四十回作者的帽子,强扣到高鹗头上呢!

其二,从长篇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来看,由原作者之外的其他人,续写占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难度实在是太大了,大致上要续写得严丝合缝、浑然一体,比重新构思、创作一部长篇还要难,因而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何况像《红楼梦》这样成为文学史上巅峰之作的伟大作品,谁又有本事去续写得相差无几或差强人意呢?二百多年来所出现的一百多部续作,没有一本真正能与原著比肩,便充分说明了续写的困难有多大。而且,这些续书基本上都是续在百二回本之后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要续在八十回后、赶上或超过现有后四十回水平,实在是难以达到,说明续书作者们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既然由原作者之外的其他人续写不容易、不可能,那只能推导出这样一个结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仍然是由原作者所写的,或者说主要内容仍然由原作者所写,高鹗在此基础上作了整理和修补。

其三,从现有后四十回的实际内容和水平来看,虽然从整体上来说不如前八十回,但仍然还是有一些十分精彩的章节,比如黛玉焚稿、查抄贾府、宝玉出家等,其艺术水准与前八十回相去不远,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是原作者之外的任何人都难以续写出来的。

综上所述,根据程伟元历年所搜集到的数十回原稿或者残稿,后四十回基本上是由高鹗整理、修补而成。在没有可靠的史料充分、直接证明之前,这样的观点虽然仍属于推测,但相对于其他说法更合理、更贴近实际。

 

三、一直被认为是续书作者的高鹗,为什么不可能写出后四十回呢?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高鹗字云士,号秋甫,别号兰墅,又号红楼外史。他出身一个普通的旗人家庭,中了乾隆五十三年的举人、六十年的进士,做过内阁中书、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小京官,有《砚香词》、《兰墅文存》等诗文集存世。从高鹗的创作实际和留下的作品来看,他的文学成就并不算大,除诗词方面有一点稍能让人看得过眼的作品外,其他方面乏善可陈,因而在他生活的时代以至整个文学史上,他充其量只是个才华平平的三流文人。如果不是与程伟元共同整理出版程高本《红楼梦》,估计其人早就湮没无闻了。

从文学创作的规律来看,作家的创作能力与作品取得的成就,大致是对等或者相当的。二三流的文人,写出一两篇高质量的诗词、散文很常见,但很难想象,他们能续写《红楼梦》这样的划时代的巨著来。小说虽然在古代很长时间被视为稗官野史之类,但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它仍然有着区别于诗词、散文、戏剧、曲艺等其他文学艺术样式所独有的创作规律和审美要求。古人说,诗有别才;其实,写小说同样也是需要特殊才能的,并非只要是文人,就一定能写得出来。篇幅短小、容量有限的诗词、散文只是小玩意,而长篇小说却是鸿篇巨制、系统工程,即使是《红楼梦》后四十回,它因为故事复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结构宏伟、包罗万象等特点,而需要作者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创造性去完成它。因而要写出一部十分成功的小说,需要写作者具有相当深厚的艺术功力,尤其像《红楼梦》这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长篇巨著,只有具备丰富的小说创作实践的人才能写得出来,也只有具有同样小说写作功力的人才能续写它。《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写作水平固然不如前八十回,但即使如此,只能写几首诗词,从未见其写过一篇小说的三流文人高鹗先生,又如何能有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本领呢!

再从程高本整理、刻印时间上来看,高鹗若要续后四十回没有任何可能。高鹗在程高本序言中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序言中的“今年春”是什么时候呢?从高鹗后面所记的时间“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来推算,此年为1791年春,也就是说,高鹗从见到程伟元出示书稿,到同年冬至后五日,工竣作序,这中间只有十来个月的时间。而当时技术条件下,光书稿排印就需要六个月,留给高鹗的时间只有四个月,之间还要校订整理前八十回,真正让高鹗支配的时间实在太少。试想一下,原作者写前八十回用了多少时间呢?抄本序言中说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最后还“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曹雪芹都尚且艰辛如此,高鹗又如何能在十分短暂的时间内,还来得及补作后四十回,写出二十三万多字的书稿呢?难道高鹗比原作者还高明,也是一位不世出的文学天才?

因此,通过以上分析基本可以认定,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作者应该是一个人。或者说,后四十回主要由原作者完成,高鹗只是在原稿或残稿基础上对其作了整理和修补。

四、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导致抄本系列的《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呢?

抄本系列的《红楼梦》(或称《石头记》),只有前八十回,明显是一个“断臂的维纳斯”。那么,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造成了后四十回(或者后二十八回)的缺失呢?自从《红楼梦》问世二百年来,这个问题便一直困惑着人们,也引起了红学家们不懈地考证和猜测,但对此至今仍然没有定论。梳理一下各方的意见,大致有如下三种说法。

一是借阅迷失说。这种说法来自于脂本系列的批注。批注者之一的畸笏叟在书中说:“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而且,这样的说法至少在书中出现了三次,不能不令人疑窦丛生。根据一些红学家的考证,《红楼梦》(或称《石头记》)诞生之初,是在一个十分狭小的亲友圈子里流传,作者不信任、不放心的人,应该是接触不到的。那我们不妨想一下,这个将后四十回“迷失”了的人,怎么会这样马大哈,对作者的心血豪不珍惜,而将如此重要的文稿给“迷失”了呢?而且,被“迷失”的后四十回,难道只是没有底本的初稿,“迷失”后作者就无法再补写出来吗?如果作者当时已经不在世,那就可以肯定后四十回不会是孤本,因为越到最后书稿抄阅次数越多,借出的这一稿即使丢失,另外的稿本还会在,不至于成为难以弥补的损失。因而,这个由批书人透露出来的说法,可能隐含着十分重大的秘密,不会只是一次简单的丢失事件。

二是清廷封杀说。持这种说法的红学家们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周汝昌先生在其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中说,“《红楼梦》在清代中叶的出现,是对封建制度的一个极大的冲击,它的大逆不道的异端思想和明目张胆的暴露丑恶黑暗,非常不利于当时的统治阶级,因此大为他们所注目和仇恨。”但此书“已然在重价之下不胫而走,影响极大,”完全禁毁难以做到,于是“便找到了才子高鹗,干脆将八十回后原稿毁去,另行续貂。”这一观点,后来又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一文中得到进一步的阐述,变成了高鹗续书是在乾隆皇帝及其大臣和坤策划下的“一个政治事件”。但周汝昌先生的这种看法,基本上只是自己的揣测和想象,没有充分的资料能作印证,因而受到了很多红学家以及读者的质疑。其实,《红楼梦》问世的时候正是文字狱盛行的时代,如果统治者认定此书大逆不道,必定采取严厉手段予以禁毁,绝不会费那样大的劲让人搞个续集出来,成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况且我们看到的前八十回,批判的色彩已经够浓厚的了,将其删改一下,再搞个反其意的续集,就能完全改变该书的主题思想?我们现在看到的一百二十回本,据说就是删改过的,人们不是照样看出它的批判性吗!可见所谓清廷封杀、篡改的说法很难成立。

三是作者焚毁说。批书者说,八十回后的书稿被借阅者“迷失”了,这种说法实在太勉强,因而大多数红学家们以及读者都不相信,但又没有其他资料证明后数十回到底哪去了,于是便有不少研究者推测:考虑到当时正是文字狱大行其道的年代,作者为了避祸自保,或者由于亲友的谨慎,最后只公布了前八十回,而隐匿或销毁了后数十回。这个说法同样没有充足的资料证明,但是十分合乎情理,比前两种说法都更有可信度。因为此书最早就是在极少数亲友圈子里流传,而且即使前八十回也仍然有不少“碍语”,倘若作者没有这样的考虑,又何必如此小心翼翼、遮遮掩掩呢!作者隐名埋姓,批书人也藏头露尾,既想让读者品味到其中隐含的历史,但又不愿意完全让人知道得太多,从侧面似乎也可以作为此种观点的一个印证。

所以综上所述,八十回后书稿缺失的原因,最有可能是作者或亲友为了避祸,将其自行销毁了。脂批中所谓让借阅者“迷失”的说法,不过是相关者找了一个借口而已,而且还是设下了一个谜的借口,故意让读者去揣测这背后的故事。

 

五、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比,思想性、艺术性上的落差到底有多大呢?

对于后四十回艺术水平的高低,红学界的争论可谓是硝烟四起,两种相反的观点尖锐对立,至今谁也说服不了谁。

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的一批红学家,对后四十回完全持否定态度。周先生认为,高鹗续书是在乾隆皇帝亲自策划下的阴谋活动。因为封建统治者害怕《红楼梦》,但又无力消除它的巨大影响,于是找到高鹗,毁去八十回后的原稿,“另行续貂”,篡改原书。高鹗则得到一堆银元和功名这两样报偿。高鹗续书以后,《红楼梦》“整个全身走了样,变了质”,后四十回里,“一派胡言,满嘴梦呓”。周先生在其著作《红楼夺目红》中,斥责高鹗的续书“是中华文化史上一桩最大的犯罪!伪续使雪芹这一伟大思想家在乾隆初期的出现横遭掩盖扼杀,使中华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几千几百年”。

蔡义江先生在其《解读红楼》一书中,专门论证了两部分之间的具体差别,主要观点为:一是后四十回“变了主题,与书名旨义不符”。按照原作者的写作意图,故事的结局是“家亡人散各奔腾”,是“树倒猢狲散”,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可是这一主题或总纲,在续书中被改变了。”“贾府虽也渐渐‘式微’,却又能‘沐皇恩’、‘复世职’”,“续书让黛玉死去、宝玉出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小说的悲剧结局虽属难得,但悲剧被缩小了,减轻了,其性质也改变了,且误导了读者。”二是“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调包计’情节,就是最典型的‘穿凿’例子。”蔡先生认为,贾母“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不合乎情理,也与她素来“宽厚爱幼”的性情不相符合;“凤姐是有算机关、设毒计的本领”,但“她能出这样不计后果又骗不了谁的拙劣的馊点子吗?”三是“扭曲形象,令前后判若二人”。“贾母、薛姨妈、宝钗等一些人物形象,在续书中为编故事被任意扭曲”。尤其是“宝玉完全变了个人,什么文思才情都没有了,他几乎不再做什么诗。”四是“语言干枯,全无风趣与幽默”。蔡先生认为,前八十回语言风趣,文笔诙谐,比如宝玉向卖假的江湖郎中王一贴打听,“可有贴女人的妒病方子没有?”实在令人忍俊不禁,到了后四十回,这样的语言和情节,几乎再也找不出一处。五是“缺乏创意,重提或模仿前事”。六是“装神弄鬼,加重了迷信成分”。七是“因袭前人,有时还难免出丑”。总之,蔡义江先生通过前后对比,指出了后四十回存在的主要问题,但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后四十回一无是处,因而他承认“续作者和整理刊刻者所做的工作都还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不能否认他们都是有功绩的。”

不过,与周汝昌先生的阴谋论不同,蔡义江先生认为“续书改变繁华成梦的主题、不符合原著精神等种种问题,是出于续作者在思想观念上、生活经历上、美学理想上、文字修养上都与曹雪芹有太大的差距,无法追踪蹑迹地跟上这位伟大的文学天才,倒不是蓄意要篡改什么或有什么阴谋。”

对后四十回批评有加的还有一些著名作家,如张爱玲、刘心武等。尤其像张爱玲,谈到自己读至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时,便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得知是高鹗续书之后,便忍无可忍:“《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蛆”,完全将后四十回否定了。

与周汝昌等红学家所持否定意见相反,另外一大批作家和学者,则对后四十回所取得的成就作了基本的肯定。

鲁迅先生对后四十回的评价较为持平,认为“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束又稍振”,“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从以上观点来看,鲁迅先生基本上肯定了后四十回保存了前八十回的悲剧气氛。

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说:“《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之死被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应该说,胡适先生对后四十回的优点,还是给予了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价,并未完全否定。

林语堂先生则对后四十回作了全面、充分的肯定态度。他在《平心论高鹗》一文中,认为“宝玉虽中举”,但“遁入空门”,“仍不能不说是悲剧下场”;贾氏沐皇恩、延世泽,结局仍是衰败,“树倒猴狲散”。后四十回“写到此种境地,这是中国文学史空前的大成功”。林语堂先生特别强调前八十回与续书的浑然一体:“高本四十回大体上所有前八十回的伏线,都有极精细出奇的接应”;“人物能与前部人物性格行为一贯,并有深入的进展”;高本“有体贴入微,刻骨描绘文字,似与前八十回同出于一人手笔。”正是基于这些认识,他否定俞平伯提出的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作的意见。他认为,程伟元、高鹗确实得到过曹雪芹原作的散稿抄本,但残缺不全。高鹗的贡献是做了“修补”、“补订”之事。后四十回是“据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

早年曾大力否定后四十回的俞平伯先生,经过了大半生的反思之后,于去世前忽然修正了自己的观点:“要重新评价后四十回”,反映出一位有学术操守的老人应有的自我批评精神。

从整体而言,《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确实不如前八十回,但是后四十回的这些精彩的部分,和前八十回如出一辙,如出一人之手,非大手笔所能轻易续出。因而可以说,后四十回的补续基本上还是成功的,至少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肯定后四十回的功绩。

一是后四十回完成了前八十回的总体布局,使之成为一部故事完整的作品,这对于《红楼梦》艺术价值的实现和流传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虽然后四十回确有一些人物的命运、结局安排,与原作者的设想有较大出入,但就总体而言,后四十回还是基本上继承、延续了前八十回的艺术构思。围绕宝黛的爱情悲剧,先后还有元春的薨逝,迎春的惨死,探春的远嫁,惜春的出家,湘云丧偶,妙玉被劫,以及鸳鸯等人的死亡,共同形成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与此同时,后四十回在表现贾府由“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逐渐走向衰落的过程时,各种矛盾更加白热化,陷入内忧外困、无力自拔的境地,先是元春薨逝,贾府失去靠山;之后锦衣军抄家,贾府受到致命的一击;接下来是贾母和凤姐死亡,宝玉失踪,贾府“呼啦啦似大厦倾。昏苍苍似灯将尽!”总之,后四十回的补续,无论是主线的演进,故事的发展,情节的穿插与转换,以及多数人物的命运结局,大体上都与前八十回一脉相承,彼此连接和契合得较为自然,从而使全书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只有前八十回的抄本系列相比,全本《红楼梦》满足了万千读者的阅读期望和习惯,因而才能使其广为流传。

二是后四十回继承和发展了前八十回的悲剧主题,使《红楼梦》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有着悲剧性结局的长篇小说,从而提升了该书的思想和艺术价值。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按照原作者的创意和构思,《红楼梦》是一部彻底的悲剧,无论是宝黛钗爱情婚姻的结果,还是大观园众少女的命运,抑或贾府由盛转衰的过程,无不以悲剧为最后的结局。虽然在后四十回中,有“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等所谓的光明的尾巴,但宝黛爱情悲剧到此时才真正形成,而众少女死的死、散的散,“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也才真正上演,贾府也终于落入衰败。因而后四十回较好地完成并深化了前八十回的悲剧主题,并不因有光明的尾巴而减少一丝一毫的惨象。

三是在语言风格和表现手法上,后四十回继承了前八十回含蓄的叙事风格,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清代红学家张新之说:后四十回在写作技巧上,“有正笔,有反笔,有衬笔,有借笔,有明笔,有暗笔,有先伏笔,有照应笔,有著色笔,有淡描笔。各样笔法,无所不备。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馀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张新之的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应该说,后四十回中的一些重要情节,与前八十回相比毫不逊色,甚至一些章节,比如焚稿断痴情、贾府被查抄等,还称得上是十分精彩之笔。当然,从语言风格上来说,后四十回除少数章回外,再也没有了前八十回那种典雅、流畅、幽默、传神的优美语言,也没有了生气灌注、充满灵气的神韵。

总之,后四十回很多部分写得不如前八十回,后人修补的迹象非常明显。其实,一部再伟大的作品,都有其精彩绝伦的部分,也有其相对不那么出彩的部分,后面写得不如前面精彩、好看,并非只有《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名著同样如此。这种现象也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大凡长篇小说的作者常常把精力、时间以及才情放到前半部了,或者说在前半部分费的功夫多,而到了后面往往会松懈下来,或者说最精彩的故事前面已经讲完,到后面很难再有什么令人叫绝的情节出来,因而《三国演义》到了鼎立之后,《水浒传》到了好汉们全部上了梁山,后面的章节都乏善可陈,让人感到味同嚼蜡了。

 

六、高鹗、程伟元在后四十回里,究竟都增、删、改了什么呢?

前面已经讨论过,以高鹗自身的文学写作能力,以及在那么短暂的时间内,绝不可能续写出近三十万字的后四十回来。实际上,所谓高鹗续书是后人硬派给高鹗的,高鹗自己并未揽功。程高本序言中也说得清清楚楚:“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也就是说,程高强调他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修补而非续写。这既是他们自己的现身说法,也符合我们以上所作的分析,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而非得说是高鹗续写的呢!

虽然能够确定后四十回决不是高鹗续写,但比较刊本前八十回与抄本《石头记》的内容,仍然可以明显地看出,高鹗对前八十回还是作了一些修改,按照程高在序言中的说法是:“书中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那么,高鹗对前八十回都作了哪些改动呢?改动后又出现了什么样的效果呢?下面我们不妨举例对照一下。

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第三十七回有一处明显的增文。此回一开始写贾政点了学差,择日赴任。抄本上这样写道:“这年贾政又点了学差,择于八月二十日起身。”到了程高本中,此处变为:“且说贾政自元妃归省之后,居官更加勤慎,以期仰答皇恩。皇上见他人品端方,风声清肃,虽非科第出身,却是书香世代,因特将他点了学差,也无非是选拨真才之意。”两相对照,抄本的表述十分简略,程高本则增加了两个意思:一是贾政为报皇恩,做官更加勤勉;二是皇上认为他“人品端方”,特意将他点了学差。这样一改,等于是一方面赞扬了贾政,另一方面歌颂了皇帝。不过,说贾政“人品端方”,也并非篡改了原作者对贾政的定位,而只是重复第二回冷子兴以及第三回林如海对贾政的评价而已。至于此处对皇上的歌颂,想来也不是什么出格的改动,这样的意思应该说在前八十回比比皆是。当时是一个盛行文字狱的时代,想想文人怎么能在书中缺少对皇帝的歌功颂德呢!

第七十回与第七十一回之间,也有一段明显的增文。抄本第七十回末,只写到宝玉和众姊妹放完风筝,大家散去,“黛玉回房歪着养乏”为止。程高本却在之后增写了一段宝玉经常读书写字、众姊妹不去招惹他的文字。第七十一回开始,抄本直接写贾政放学差回来,在家歇息的情景。程高本却在前面加了一段文字,写宝玉向贾政请安,贾政问了他功课的事。增加的这两段文字,可以看出是在为后四十回宝玉中乡魁做铺垫,原来不爱读书的宝玉,似乎渐渐变得有些重视读书了。也可以理解为,宝玉估摸父亲外放快回家了,为了应付父亲过问功课的事,他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因而,这里增加一段文字,不能说是篡改了原作者的意图,或者完全是画蛇添足,其实添上也并不显得累赘。

我们再看看高鹗对前八十回都作了哪些删改,删改后又会出现什么问题。第二回写贾雨村第一次被罢官,上司参他的罪状,抄本的表述是:贾氏“生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程甲本对此未作改动,程乙本却将此段文字删改为:“貌似有才,性实狡猾,又题了一两件徇庇蠹役、交结乡绅之事”。一些红学家认为,这样一删改,减轻了贾雨村的罪行。其实仔细一比较,两段文字的含义差不多,分量并无明显的减轻。退一步讲,就算把这段文字全部删掉,贾雨村也还是变不成好人,他乱判葫芦案,逼死石呆子,本身就已说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因而程乙本此处所作的删改,实际意义并不大。

第二十九回是被修改得比较严重的一回。比如如贾母等人到清虚观打醮出发时的情景,程甲本与各抄本文字相同,程乙本则作了较大的修改。为了说明两者的异同、优劣,我们将其放到一起做一下对比。抄本这样写道:“贾母等已经坐轿去了多远,这门前尚未坐完。这个说‘我不同你在一处’,那个说‘你压了我们奶奶的包袱’,那边车上又说‘蹭了我的花儿’,这边又说‘碰折了我的扇子’,咭咭呱呱,说笑不绝。周瑞家的走来过去的说道:‘姑娘们,这是街上,看人笑话。’说了两遍,方觉好了。前头的全副执事摆开,早已到了清虚观了。宝玉骑着马,在贾母轿前。街上人都站在两边。”而程乙本改成了这样:“那街上的人见是贾府去烧香,都站在两边观看。那些小门小户的妇女,也都开了门在门口站着,七言八语,指手画脚,就象看那过会的一般。只见前头的全副执事摆开,一位青年公子骑着银鞍白马,彩辔朱缨,在那八人轿前领着,那些车轿人马,浩浩荡荡,一片锦绣香烟,遮天压地而来,却是鸦雀无闻,只有车轮马蹄之声。”有人说,程乙本将原作者的文字完全改坏了,而笔者却认为两者各有特点:抄本主要写贾府不常出门的姑娘们,对于参加这样的户外活动很兴奋,叽叽喳喳说笑个不停,从描写方法上来说,这是在前面行动描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语言描写,显示了贾母出行时场面的热闹;程乙本则把原来的语言描写给删掉了,转为主要写看热闹者的表现和感受,这是一种从侧面烘托气氛的表现手法。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叙述角度的不同,前者完全是从作者的视角去写,后者却由作者的视角转换为观看者的视角,更加说明贾家出行时的排场。而且,抄本写宝玉、写观看者时,只是轻轻一笔带过,给人留下的印象并不深;程高本却突出了观看者眼中的宝玉形象,“一位青年公子骑着银鞍白马,彩辔朱缨,在那八人轿前领着”,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因而不能说,此处所作的修改就一无是处,但作为一部作品的整理、出版者,如果没有确实需要修改的理由,最好还是不要去改原作,像这样的改动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必要。

与增加、修改相比,程高本对前八十回的处理,更多的是直接删掉原文,而且文字量也最多。例如第六十三回,有关宝玉为芳官改名为“耶律雄奴”的一段,在抄本上篇幅接近一千字,程高本上却完全删去。第七十回,又删去黛玉放风筝时同紫鹃、翠缕的对话等段落,大约有八百多字。第七十八回,贾政让宝玉、贾环、贾兰分别作一首《姽婳词》,之前有一段心理活动,大约有六百多字,程高本上完全删去了;同一回,宝玉作《芙蓉女儿诔》,之前有一段抨击时文八股和功名利禄的一段话,抄本上大约有四百多字,在程高本上也被删去了。为什么高鹗将“耶律雄奴”一段文字删去呢?因为所谓“耶律”,是指与宋朝并存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辽国,而清朝统治者是满族,原是与宋朝并存的另一少数民族政权金国的女真族。女真一度为辽国属员,曾继匈奴、辽国之后侵略过中原。抄本中用“耶律雄奴”,显然有暗示清王朝渊源的意味,因而高鹗不将其删去才奇怪呢!为什么将宝玉作《姽婳词》之前贾政的心理活动删掉呢?因为这段文字反映了贾政看到宝玉举业无望,转而期望他能发迹于“诗酒放诞”,通过写作《姽婳词》颂扬“圣朝无阙事”,以邀君恩,同时也借此光宗耀祖。但这段心理活动,似乎与后四十回中“奉严词两番入私塾”以及“中乡魁”有冲突,因而被高鹗删去了。为什么删去宝玉抨击时文八股和功名利禄的一段文字呢?很显然,这段文字的观点与正统的封建思想相违背,被删去也在情理之中。不过,宝玉深恶仕途经济、不愿走科举之路的言论,是随时挂在嘴上的,只将此处删去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至于删去黛玉放风筝时与紫鹃、翠缕的对话,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政治问题”,删不删都无关宏旨,可能是高鹗觉得有些啰唆、累赘,才删掉的。

现在基本上可以看清楚了,程高本对前八十回所删改的,无非是一些过于扎眼、容易惹事、阻碍出版的情节和段落,所增加的无非也是一些为统治者歌功颂德的文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红楼梦》顺利地躲过清廷的审查乃至文字狱,而合法地成为出版物在社会上流传,避免出现“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结局。搞清楚了程高本究竟对前八十回作了那些改动,我们大致上也就可以判断出,高鹗究竟是如何处理后四十回的残稿的。无非也是为了能顺利过关,把所谓的“碍语”删改一下,再增添一些表面上看起来歌功颂德、其实不痛不痒的文字,把前后不衔接或相互冲突的地方改顺,使其能首尾贯通、前后浑然一体,成为一部比较完整的作品。

当然,高鹗对前八十回所做的增、删、改等方面的处理,客观上起到了削弱原著对封建制度、仕途经济的批判锋芒,但主观上却并非如一些红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作者主动地站在反动的立场,对封建地主阶级代表人物的罪恶进行掩饰,甚至还对其进行了美化。因为即使对前八十回作了那样的处理,总体上仍然没有改变《红楼梦》暴露贪官污吏的罪恶、表达对青春女性的赞美、反映封建家族兴衰史的基本主题。高鹗大小还算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但他是否就一定是自觉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呢,从整理、修补后的实际来看未必如此;至于程伟元则完全是个书商,按现在的话来说是体制外的人,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去积极为统治阶级卖命。因而他们整理、刊印该书的目的,一方面是其发现了《红楼梦》本身的价值,被它旷世珍品的巨大魅力所吸引,另一方面也还是为了谋取一定的实际利益。而从程伟元、高鹗当时面临的形势来说,正是清朝文字狱大行其道的时代,文人们、书商们稍有不慎,不仅脑袋难保,更遑论出版、传播《红楼梦》这样一本十分敏感的长篇小说。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程高为这部书所做的一切工作,包括整理、修补和完善后四十回以及订正前八十回,不过是为了让这本书能顺利面世,而不至于被当权者阻止、扼杀而已。

七、一定要按照前八十回脂批的说法,来衡量后四十回的优劣吗?

如何看待抄本中以脂砚斋为代表的一批批书人的批注?这也是多年来红学界一直争论不休、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的一个问题。批注虽然只出现在前八十回中,但对后四十回的评价有一定的影响,因而对此也应该做一些必要的讨论。

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的一批红学家,极力推崇抄本和脂批。周先生在《红楼梦新证》说:“脂砚斋不是和小说两不沾惹的人物”,“是隐然以部分作者自居,而往往与作者并列的”,“脂砚斋不时表明‘有深意存焉’,‘深意他人不解’,‘唯批书人知之’,‘只瞒不过批书者’,‘又要瞒过看官’这一类的意思,……这说明只有他和作者自己明白其中的原故。”周先生认为,是脂砚斋最后确定了这部书的大名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个定名是乾隆甲戌定的,那就是说曹雪芹同意把脂砚斋的批语,作为这一部伟大著作的组成部分。仅评这一点就可以认定,脂砚斋的地位太重要了,不是金圣叹批《水浒传》,把后人读后的感慨、感想写在书上,而是将批语作为《红楼梦》的真正组成部分。周汝昌先生还曾表示:“我在阅读和研究《红楼梦》的时候,忽然发生了‘脂砚即湘云’的问题,确实是一个史无前例、石破天惊的重大发现。”由此,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的一批红学家们,认为脂批是探寻作者的创作意图和生活依据,从而进一步解开《红楼梦》之谜的最重要的证据。

另外,推崇抄本和脂批的,还有等冯其庸、蔡义江等著名的红学家。

与称道抄本、推崇脂批相反的是,另有一批学者却极力否定抄本,甚至认为脂批是完全伪造的,这一批学者以欧阳健先生为代表。上世纪九十年代,欧阳健先生应邀撰写《古代小说版本漫话》,明确提出“脂本乃后出之伪本”、“脂砚斋出于后人之伪托”的全新观点,被誉为“震撼红学的新说”,在红学界引发了《红楼梦》版本之争的大论战。随着论争的不断深入,作者又推出《红楼新辨》、《红学辨伪论》以及《还原脂砚斋》,这之间又有宛情先生的《脂砚斋言行质疑》、曲沐先生的《红楼梦会真录》和克非先生的《红楼雾瘴》等专著问世。这些学者认为,有清一代的历史文献和传记史料中,难以找到有关脂砚斋以及脂批的真正记载,有关脂砚斋“存在”的两份“证言”均出现甚晚,不具备“证言”的“可信度”。因而,这些学者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所谓脂砚斋以及脂批,不过是无良书商为了牟利而人为制造的假货,强烈呼吁红学界重新认识和评价脂批本。

在此,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抄本和脂批的真假问题,只就脂批本身的价值以及产生的效应,作一些客观地探讨。

首先,从本质上来说,脂批主要是一些与作者关系十分密切的人,阅读和欣赏《红楼梦》的心得体会。无论怎么说,我们今天看到的累计达三千多条的批注,是脂砚斋们经过反复阅读和研究原著后,根据自己的感悟对《红楼梦》所作的鉴赏,这些文字富有灵性,自赏自乐,其中不乏精辟而透彻的见解,是最初的一批红学研究的成果。因而,单纯从美学意义上来说,脂批对《红楼梦》的艺术成就、艺术经验的研究和概括,还是有具有相当的审美价值的。说脂批完全是一些书商为牟利而伪造的,可能结论还是下得仓促了一些,因为诸如横云断岭法、一击两鸣法等等说法,新颖别致,前所未有,展现出一种新的美学观念和形态,不可能是一般人所能炮制出来的。但是话又说回来,脂评作为一种读书心得体会,只是对《红楼梦》所作的个性化解读,无论怎样都只是脂砚斋们自己的看法。

其次,脂批可能透露了一些与作者、故事及人物有关的历史事件,便于读者去理解这部作品的主旨。从《红楼梦》的流传史看,绝大多数读者都一直把它作为文学作品,尤其是作为小说来读的。批注者也许是红学家们所认为的原作者的亲属,甚至他们也直接参与了具体的创作,但这只是红学家们主要讨论的问题,大多数普通读者并不会把《红楼梦》作为历史著作去读,甚至也不太关心红学家们的考证结果。在普通读者当中流行的是百二十回本,脂批本主要是被专家、学者以及收藏家所使用,就是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不过,脂批以知情者、参与者的身份和口吻,对写作背景或者隐射的历史事件,所作的一系列提示、指要和解读,可以帮助一些对此有兴趣的读者,去深入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这部作品的主旨。今天的读者认识到《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从中感受到它无与伦比的思想和艺术魅力,应该说脂批起到了引导、启发阅读思路的作用。

再次,脂批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不足和错误,不是指导作者进行创作的金科玉律或读者的阅读指南。尽管脂批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地方,但连推崇它的红学家们也不得不承认,脂批存在着良莠不齐、误批乃至谬批的问题。有些是张冠李戴,牛头不对马嘴;有些是语焉不详,让人莫名其妙;有些是玩弄花招,故意造一些谜语让人猜,但又实在难以猜中,等等。这些不正确、不得体、不严密的批注,不仅失去了其正面的、积极的解读和鉴赏作用,反而对广大读者产生了很大的误导,更给研究者们造成一定的障碍和困惑。因而,脂批绝不是创作者必须遵循的不二法则,也不是研究者们不能质疑的权威结论,更不是普通读者必须掌握的读书指南。无论是普通读者还是研究者,都不应该把脂评捧到天上,奉为圭臬,不承认它存在的谬误,更不必让脂批牵着自己的鼻子跑。

本来脂批只存在于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但因为脂批中对八十回后的故事走向以及人物命运,有一些藏头露尾、含混不清的交待,结果脂批便常常被一些红学家们用来作为衡量后四十回优劣的依据。一些推崇脂批到了迷信地步的红学家,不仅把脂评本当成《红楼梦》的“原本”和“真本”,而且把脂批作为研究和解读《红楼梦》的理论标准。他们以脂砚斋的是非为是非,认为后四十回中凡是符合脂批的文字,便是正确理解了原作者的意图,也就是续写、修补成功的章节;凡是与脂批有出入的,便是违背了原作者的原笔原意,也就是处理得十分糟糕的部分。后四十回的优劣竟然要用前八十回的脂批来评判,这种逻辑显然是荒唐的。

其实,对于八十回后《红楼梦》的事件发展以及人物的结局,原作者究竟是如何安排和处理的,现在我们已经无从知晓,这自然是令所有红学家以及千千万万个普通的读者,都感到十分惋惜而又无奈的事。但是话说回来,不幸之中的万幸,是程伟元、高鹗两位先生,好歹还给我们提供了四十回,虽然这后四十回难以与前八十回比肩,但总算是聊胜于无,何况后四十回中也确实有一些精彩的章节,并非一无是处。对于后四十回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该以现实的眼光来看待,不可苛求古人按照我们今天的想法去做,也不能责怪高鹗与原作者有差距。高鹗毕竟不是原作者,其思想境界与文学写作的功力,肯定无法达到原作者的水平,这是他自己难以克服的局限,我们不能对其求全责备。我们从后四十回中真切地感受到,高鹗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应属正常情况,也是后人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因此,不能用前八十回的水平和成就,作为衡量后四十回高低的标准,更不能以存在的问题为根据,来贬低和否定后四十回的功绩。我们研究、解读《红楼梦》的主题思想、艺术成就以及人物命运等等,还是应该以包括后四十回在内的《红楼梦》本身的实际叙述和描写为准,对前人所作的议论和点评只能作为参考和借鉴,而不能作为我们欣赏、评判《红楼梦》的前提和结论,甚至是红学研究中的不能突破的“铁律”。

 

八、程高将将残缺的《红楼梦》补全刊印,究竟是有功还是有罪呢?

对于程高将《红楼梦》补全刊印行世的行为,红学界也是长期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意见。

反对者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他义愤填膺地在其《红楼梦新证》一书中谴责高鹗说:“我们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纸篓里去”。

但更多的红学家、作家则对程高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胡适先生作为第一个提出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的学者,也没有彻底否定高鹗的功绩,他认为,高鹗“替中国文学保存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俞平伯先生曾经是否定程高的百二十回本的,但他晚年却果断地否定自己的观点,提出要重新认识程高:“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锷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俞平伯先生令人震撼的遗言,应该得到红学界理性的呼应和反省。

根据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所产生的巨大的文化影响和社会效应,完全可以说,程伟元、高鹗是红学史上作出最大贡献的第一人。我们可以从如下几方面来认识程高的历史性功绩。

首先,程高通过认真的搜集、整理和修补,终于使原本残缺的《红楼梦》成为一部完整的作品。众所周知,在程高百二十回本出现之前,《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是一部残缺的、有头无尾的、没有定本的手抄本。这样一部“断臂的维纳斯”式的作品,只能供少数人欣赏、批注,无法让人看到它的全貌,因而影响十分有限,其真正的价值也难以呈现出来。程高本的问世,使《红楼梦》以全璧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结束了其数十年以手抄本存在的历史,也使其版本相对达到了统一、规范。

其次,程高百二十回本的问世,对《红楼梦》在当时和日后的普及、流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国人自古看小说、听故事,喜欢有头有尾,《红楼梦》即使再伟大、再了不起,如果只有前八十回,没有后半部分或者结尾,便只能供收藏者、研究者等少数人欣赏、使用,而很难在普通的读者当中迅速地普及和流传开来。高鹗让《红楼梦》有了一个完整的结尾,满足了普通读者对《红楼梦》的阅读需要,因而才使这部伟大的作品得以普及和流传开来。虽然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但它二百多年来能够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可,起到了保全《红楼梦》这样不可替代的作用,说明后四十回还是有一定的水平和价值的,否则,它早已像众多的续书那样,被岁月无情地淘汰了。

再次,程高以过人的眼光发现了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为中国文学史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程伟元可能不是第一个认定《红楼梦》具有极高价值的人,但他“竭力搜罗”《红楼梦》的抄本,处处留心八十回后的手稿,“重价购之,欣然繙阅”,并邀请高鹗做修补性工作,直至克服一切障碍而使其得以刊印问世,应该说他是红学史上功勋盖世的第一人。正是由于有了程高的发现和为此所作的努力,当时以及后世的千百万读书人,才能幸运地欣赏到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也使《红楼梦》作为中国明清小说四大名著之首,使中国的叙事文学出现一个至今无人能够超越的高峰,更使红学能够成为一门国际性的显学。既然程高本对后世影响如此之大,因此,红学界就不应该忘记、更不应该否认,程伟元是红学研究史上的第一人,所有强加在程高头上的不实之词都应该推倒,中国文学史,也应该大书特书程高的丰功伟绩。

总之,对后世的读者影响最大、传播最广、最为读者认可的版本,还是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无论怎样,脂批本都难以代替程高本二百多年来所取得的影响和地位,这一点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九、结论

以上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研究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深入的分析,现在我们再概括总结一下本文的基本观点,作为结束部分:

1.有关能证明《红楼梦》一书及其后四十回的原始资料实在太少,现有的一些零星、琐碎、间接的资料,大多取自于一些文人的笔记甚至传说,而凭这些一鳞半爪、真假难辨的资料,很难直接、有力地证明我们的观点,结果造成目前红学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局面。因此,我们只能在立足现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作品本身的特点以及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去合理地做一些可能的分析和推断,否则我们无法将《红楼梦》的研究工作推向前进。

2.从小说创作的一般性规律来看,《红楼梦》的原作者不可能只写了前八十回,他一定是将全书作为一个整体来构思、立意和呈现的,也就是说,原作者肯定是写完了全书。脂批本只有前八十回,明显是一个残缺的版本,估计是由于后面的文字中“碍语”过多,在当时文字狱大行其道的情况下,原作者为了保护自己以及整个家族平安无事,只好忍痛割爱,将后面的手稿自行销毁了。这样便在文学史上出现了一个奇特而又令人迷惑的现象:《红楼梦》在最初流传的二三十年里,只是一个只有前八十回的手抄本。

3.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是高鹗所续。但种种情况表明,高鹗本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续写出后四十回。要续写这样一部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而且篇幅占到全书的三分之一,文字数量将近三十万字,一般的文人根本无法做得到,勉强补出来的也很难得到读者的认可。从现有后四十回的质量和水平来看,不可能为原作者之外的第二个人续作,因而后四十回的作者仍然只会与原作者是同一个人。

4.后四十回的质量和水平,从整体上来说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但并非所有的章节都一无是处,相反,有些章节的精彩程度与前八十回相比有过之无不及。因而,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后四十回仍然主要属于原作者的原稿,或者说是高鹗在搜集到的数十回残稿的基础上整理、修补而成的。程高为了能躲过当时的文字狱,顺利地将《红楼梦》刊印面世,便对前八十回原稿作了一定的增、删、改,自然也对后四十回的残稿作了同样的加工,因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百二回本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不完全接榫,甚至像一些研究者所说的违背了原作者的写作意图,但整体上来说,还是大致与前八十回浑然一体的。

5. 如果《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而无后四十回,注定将很难在普通读者当中普及。今天我们之所以能有幸看到百二回本的全本《红楼梦》,能有缘感受到这部堪称中国文学史巅峰之作的伟大作品的魅力,首先有赖于程高两位先贤在盛行文字狱的时代,对此所付出的豁出性命般的努力。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程高本都是长期以来流传广泛、被读者公认的版本,因而程伟元、高鹗不但无什么大错,反而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有功之人,应该受到后人的肯定和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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