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公告新鲜出炉!想要报名参加面试的老师,快点看过来! 报名参加佛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面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步骤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市(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步骤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安排在12月16日至22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佛山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人事(劳动)关系在佛山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步骤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步骤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8日。 步骤五: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8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步骤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7年2月21日后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自2016年起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合格证明。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意:各区教育局现场审核点的受理范围和具体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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