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唐伯虎点秋香的历史真相,秋香其实比唐伯虎大20岁

 昵称22346171 2016-12-22

  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随着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的渲染,让这个故事更加具有传奇色彩。尤其是周星驰的电影《唐伯虎点秋香》更是将这段原本传奇的故事添加了诸多无厘头喜剧的元素,使得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么历史上真的有唐伯虎点秋香这回事吗?

周星驰《唐伯虎点秋香》剧照

  自从冯梦龙的小说《唐解元一笑姻缘》问世以来,由于民间艺人和戏曲的渲染,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唐伯虎也成了中国老百姓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在民间传说中,唐伯虎成了妻妾成群腰缠万贯荒唐风流的富豪,其实这歪曲了唐伯虎的本来面目,历史上的唐伯虎不仅没有传说中的风流韵事,而且生活清贫,一生坎坷。

  明宪宗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唐伯虎出生于吴县(今苏州市)阊门内皋桥吴趋里一个商人家庭,这一年岁次庚寅,他恰好生在寅时,父亲便为他取名唐寅,十二地支中寅为虎,他是长子,故取字为伯虎。

李若彤《秋香》中的秋香

  14岁时,唐寅拜著名画家周东村为师,画艺日趋精湛。几年后,唐寅的山水、人物、仕女、花鸟画都已经出类拔萃。16岁参加秀才考试,高中第一,可谓少年得志。《明史》曰,少年伯虎,恃才傲物,纵酒张扬,人称孺子狂童。

  不料25岁那年,唐寅父母先后病故,妻儿离世,不久又得知妹妹在婆家自杀的消息。至亲之人,一个个离去,使他变得消极悲观,终日与友人借酒消愁。后来还是听从了好友祝枝山的劝告,闭门一年苦读。29岁,唐寅乡试高中解元,春风得意,次年赴京会试。

 喜剧《金装四大才子》

  正当唐寅“一朝欣得意,联步上京华”之时,他结识了江阴巨富徐经,与之结为莫逆之交。明人笔记《共山堂外纪》中记载,唐寅当时年轻疏狂,因文名显赫颇为自得,经不住一掷千金的富贵公子徐经奉承,两人一同乘船进京会试,终日高头大马往来,俊仆优童陪同,招摇过市。徐大公子大把金钱掷向主考官程敏政的家人,甚至弄来了会试的考题,唐寅当了作弊的帮凶,一份样板稿写得激荡千古。皇榜一放,徐公子自然考卷做得上等,但还没有享受金榜题名的喜庆,不久就为人告发,二人双双锒铛入狱。唐寅也因曾用一个金币向程敏政乞文,送乡试座主梁储,两人均遭削除仕籍,发县衙为小吏,唐寅耻不就吏,归家后夫妻何氏反目,消极颓废。

  事实上唐寅先后有过三个妻子。19岁时娶徐氏为妻,两人感情深厚。不过,在他25岁时,父母妻妹相继去世,对他打击很大。后来又娶了何氏,却在他涉嫌考场作弊案被抓后反目,被他一纸休书给休了。36岁时,唐寅娶了患难中的红颜知己沈九娘,从此筑桃花坞生活,一直到去世。一生不得志的唐寅并无那么多的风流韵事,而“点秋香”的故事又是打哪来的呢?

《秋香怒点唐伯虎》剧照

  历史上秋香确有其人,是当时南都金陵风月场中的名妓秋香本名林奴儿,字金兰,号秋香,她琴棋诗画样样精通,当时被誉为吴中女才子秋香早年被迫堕入青楼,从良嫁人后还有些老主顾来找她,她不仅拒绝了,而且还在扇子上画了一幅画叫新柳图,题诗曰:昔日章台舞细腰,任君攀折嫩枝条如今写入丹青里,不许东风再动摇据明代画史中记载:秋香学画于史廷直,王元父二人,笔最清润。秋香曾经向唐伯虎的绘画老师沈周学过画画,沈周曾为秋香画过一幅丹青画,写过一首词。秋香虽与唐伯虎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但据考证,秋香是生于明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比唐伯虎足足大20岁。唐伯虎与秋香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不过是后人们的牵强附会罢了。

 风流唐伯虎剧照

  不过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其实是有原型的, 孙丹林教授在《百家讲坛》上就讲过这段故事的雏形。叙述的故事情节和现在我们知道的“唐伯虎点秋香”基本吻合。大意是说,苏州才子陈元超,性格放荡无羁。一次,他和朋友游览虎丘,与秋香不期而遇,秋香对陈公子粲然一笑。其实就笑了一下,陈公子就受不了了,派人暗访秋香其踪。于是,陈公子乔装打扮,到官宦人家里做了公子的伴读书童。不久,陈元超觉得时机已到,因为他发现俩公子已经离不开他了,谎称要回家娶亲。俩公子说,府上有这么多婢女,你随便挑。陈公子说,既然这样,恭敬不如从命,我就点秋香吧。陈公子遂心如愿,结成姻缘。

  为什么“陈公子点秋香”会变成“唐伯虎点秋香”呢?其实主要是因为当时经济发达,中下层的知识分子需要寻求思想解放,急需找到一个生活上放浪无羁敢于带头冲锋,挑战的叛逆形象,而唐伯虎不拘礼法放浪形骸的性格,因此唐伯虎就成了他们精神,理想,情感,意志的代言人。

推荐阅读:?

唐伯虎怎么死的?贫病交加,郁郁而终

乾隆身世之谜 乾隆皇帝下江南是为了探望母亲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