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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定了!京沪网约车须“京车京人”“沪人沪牌”,但有一项放宽了

 北书房2014 2016-12-22

继今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经过几个月的研究和制定,21日,北京、上海两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分别对外发布,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两地网约车人员车辆的限制仍为“京车京人”、“沪人沪牌”,不过也有所修改,在车辆条件方面,北京规定排量由不小于2.0L或1.8T调整为不小于1.8L,车辆轴距由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不小于2650毫米;上海将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 




北京:

“京车京照京人” 排气量不小于1.8L


北京市21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保留“京人京车”等要求,并对已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驾驶员和车辆设置5个月的过渡期。


此前的意见征集期间,北京市交通部门共收到有效意见9246条,主要集中在网约车车辆资质条件及管理、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及管理、出租汽车数量调控三个方面。


北京市根据意见建议对文件主要内容作了修改。


降低了车辆排量、轴距、车长等方面要求,将网约车辆原标准“车辆排量不小于2.0L或1.8T”调整为“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在“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一条中取消了“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性条件。


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原“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


新增“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


将网约车运价修改为“合理确定网约车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北京市表示基于首都功能定位、治理“大城市病”、治理拥堵和政策法规方面的考虑,对“京人京车”的要求没有改变。


根据规定,网约车车辆要求为北京市号牌,缴纳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驾驶员要求为北京市户籍,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平台实施经营权期限制,经营期4年,到期审核合格后可延期。



上海:

坚持“沪人沪牌” 轴距2600毫米以上


上海市21日颁布了《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并于即日起正式实施。在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上海市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加以了细化,适度放宽了网约车和驾驶员条件。


在网约车和驾驶员条件方面,细则明确了“网约车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达到上海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驾驶员应为上海市户籍”等条件。


针对公众关心的网约车车牌和驾驶员户籍的要求,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回应称,之所以坚持“本地车”,是因为首先交通运输部有相应的规定,网约车不可异地经营;其次,依据目前实施的限行措施,仅有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车辆才能提供全时段全路段的出行服务。坚持“本地人”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网约车经营服务属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类型,上海市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了只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方能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


2016年10月8日至21日,3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12345市民热线以及“上海发布”等渠道共收集有效反馈意见1417条。滴滴、易到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也提交了书面意见。


在综合评估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对3个文件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


网约车将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


不再要求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对纳税和经营服务相关条款也作了适当放宽和调整。


按照有关规定,自12月26日起,上海市和区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将正式受理上海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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