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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中的“那桐现象”

 杏坛归客 2016-12-22
    清代末年的那桐血统高贵,姓叶赫那拉,与慈禧同宗,但因其父被牵涉到咸丰时期的一起科场弊案,从此家道中落。尽管那桐天资聪慧,学业有成,光绪十一年(1885)乡试中举,成为晚清“旗下三才子”之一,但步入官场,也不得不从户部郎曹一步步做起,而且一做就是十多年。直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那桐才在翁同騄鼎力举荐下,晋升为户部银库郎中,执掌了户部第一肥差的大权。于是,熬出头的那桐乘国库管理混乱之机,上下其手,使自己的财富就像滚雪球似的膨胀起来。
    《那桐日记》记载了他在京城繁华地段购置两处当铺、一处占地25亩豪华宅邸(那家花园)以及在天津德国租界购置一座小洋楼的事实。众所周知,清朝沿袭了明朝的低俸制,京官的日子大都紧巴巴的。户部银库郎中的年俸也不过六七千两银子,除去大家庭的日常开销,所剩无几,而那桐仅购置两处当铺就花了12.5万两白银,再加上“那家花园”、天津租界豪宅等,他的巨额财产的来源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难怪摄政王载沣的胞弟载涛在回忆录中说 “那桐平日贪得无厌”,“只认得钱……”。
    不过,那桐可不是等闲之辈,他贪是贪,却很会包装自己,凡是能为自己增光添彩的事,他都紧抓不放。比如,那桐任外务部尚书兼步军统领、司职工巡局事务时,河北抚宁县知县王维勤“横行乡里”,因与一李姓者有过节,便趁义和团起事,“率其二子及所带拳团歼李家十余口并有其资产”。那桐得报后,迅速查明案情,按律判决:王维勤凌迟处死,二子斩首。一时朝野轰动,当地永平府五县共千余村公送万民伞、匾额等。又如,宣统元年(1909),那桐任直隶总督时,组织人力兴修杨村及北运河一带水利工程,此举既疏解了水患,又有利于农田灌溉。其间他还上奏筹款,并捐款为风河修建了一座桥梁,解决了当地百姓世代出行不便的难题。为此,当地百姓感恩戴德,特地派代表赴京向那总督致谢。
    很显然,那桐既是能吏,又是大贪官;他既有惩恶扬善、为民造福的一面,又有贪赃枉法、欲壑难填的一面;既有工作勤勉、踏实肯干的一面,又有投机钻营、巴结权贵的一面,这种官场做派,被称作“那桐现象”。 司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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