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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何洁离婚事件反观10段史上最古老的离婚故事

 木头1018 2016-12-23


本期作者翻译/杉杉 、我也不知道 、庄粉玲、 橘子、 何韵

来源:前十网


前小十:今年是明星出轨年,也是明星频频被传离婚分手年,最近,超女何洁也被传离婚了。原因是什么?她自己还没发声,而离婚事件的另一当事人赫子铭的一段打给电台主持人倾诉婚姻烦恼事的音频却已经传播得无人不知了。


赫子铭控诉老婆脾气暴躁,见到自己像仇人,以自我为中心,甚至连x生活不和谐这种隐私都给抖了出来,只能感叹何洁婚前没有带眼识人。何洁在大好的年华嫁给他,结婚三年,为他剖腹产两个孩子,还要拼事业,而赫子铭自述一年中有半年不在家,可想而知何洁过得有多辛苦。


这世上离婚的理由有千万万:出轨,性格不合……然而女人主动提离婚,很可能就是因为在她最需要帮助和关怀时,感受到丈夫的冷漠和自私,只需要几秒,女人便可心如死灰了。


除了何洁这样的明星外,如今很多平民老百姓的婚姻也是以离婚收尾的。离婚怎么会如此流行呢?它是从何时诞生的呢?一部分人认为,最早的离婚案要追溯到亨利八世一连串失败的婚姻和教会权力转移时期。然而,总有那么几段不为人知(甚至臭名昭著)的关系促进了如今离婚法、文化、禁忌和污名的形成。



约翰(John)和克里特斯特贝尔·罗素(Christabel Russell)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约翰和克里斯贝尔·罗素夫妻就陷入了离婚风波。乔治五世(George V)对这件耸人听闻的丑事感到非常愤怒,因为他每天都会在报纸上看到这篇报道。所以,他下令更改英国法律,禁止离婚案件的连续报道。


战后的几年里,社交美女克里斯特贝尔嫁给了安普希尔勋爵——约翰·罗素。克里斯特贝尔是一个独立的女人,在伦敦拥有自己的服装店。她还爱跳舞,一跳就是好几夜。正是因为她放荡的社交生活,使她在婚后获得了众多男人的倾慕。而另一方面,约翰的父母却非常固执呆板,对有这样一个儿媳妇感到很不满意。众所周知,约翰是一个容易被人征服的人,而且经常在聚会上打扮的像个女人。


1921年,克里斯特贝尔发现自己怀孕了。但灵媒却在第一时间发现她还是个处女,随后,医生也确认了这一消息。没过多久,罗素夫妇就申请了离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他们没有用传统方式圆房。约翰经常忙于兵役,而克里斯特贝尔偏偏又不是那种甘于寂寞的人。为此,她的家人花费了很多精力,处理她和追求者由于整晚出去放纵所带来的损失。所以当得知孩子即将到来时,他们感到非常满意。


克里斯特贝尔声称,她怀孕是在一天晚上。那晚,她发现约翰有梦游症。所以,她决定在约翰不知道的情况下与他真正完婚。然而,约翰表示这个孩子一定不是他的。但问题是,医生仍表明她是处女。克里斯特贝尔说,约翰清醒的时候,总是用近乎野蛮的方式向她求爱,让她不得不拒绝。法庭第一次裁定批准了约翰离婚,但这个孩子却成了私生子。几年后,克里斯特贝尔再次上诉,称她是在结婚期间才有了这个孩子的,所以他是合法的。最终,她的儿子杰弗里(Geoffery)成为第四任安普特希尔男爵。


人人都说,这个案件就像史诗一样。克里斯特贝尔声称她不仅是处女,更不懂女人如何才会破处。其他人则表示,可能是因为她正好和丈夫共用了浴缸里的水才怀孕的。



詹姆斯(James)和尤妮斯·查普曼(Eunice Chapman)




詹姆斯和尤妮斯在1802年相遇。在那时,尤妮斯几乎可以说是个老姑娘(24岁)了,而詹姆斯是一个比她大15岁的鳏夫。几年之后,尤妮斯接受了詹姆斯的求婚。当然,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内容。之后,尤妮斯声称,詹姆斯是个对她不忠、爱骂人的酒鬼。詹姆斯也同样指责尤妮斯总出言不逊。最后,詹姆斯离开了尤妮斯和三个不到六岁的孩子,并与震教徒(the Shakers)生活在了一起。


詹姆斯加入震教徒时,要求签订一项协议:放弃私人财产权以及其他种种关系,比如他早已想脱离的关系。除了想要儿子以外,其他要求他都做到了。当尤妮斯不同意和震教徒生活在一起时,他就带着孩子躲到震教徒那里去了。


按规定来看,他这样做是合法的。因为在当时,孩子被视为是父亲的财产。然而,这却使尤妮斯的情况变得糟糕起来,她对自己的处境无能为力。即便詹姆斯诱拐了他们的孩子并躲藏起来,她申请离婚的理由还是不够充分。通奸是离婚的惯用理由,但尤妮斯必须要有证人证实詹姆斯的奸情才行,况且震教徒基本都是单身主义者。


尤妮斯只有唯一的选择,而这一抉择又极为艰难,那就是得到全国的关注。为了解除婚约,她不得不找个律师,帮她把离婚申请带到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DC),以此得到联邦政府的批准。她最终在全国展开活动,以维护自身及广大妇女的权利。一些联邦立法人员在同意这第一件离婚案之前有所顾虑,因为他们认为如果批准尤妮斯离婚,那岂不是为全国上下所有的女人开了先例。但最终还是批准了她离婚,尤妮斯也获得了孩子的监护权,此时距离她嫁给詹姆斯已有八年之久。这场官司只花了三年,但出版了无数次的小册子都只关注震教徒社会发生了什么。


尤妮斯的问题并没有结束。最后,在一位对此愤愤不平的民众帮助下,她成功前往新罕布什尔( New Hampshire)接回了被诱拐的孩子。



罗斯公爵和罗斯夫人(Lord and Lady Ross)




众所周知,亨利八世戏剧性的爱情生活,让批准离婚的权利由教会转移到了王权。1666年,批准离婚的条件非常苛刻。而这些被批准离婚的人没有再婚的权利,至少不能在第一任配偶还活着的时候。


第一例离婚改革案例的主人公是罗斯公爵,他是拉特兰郡的伯爵。也是大家公认的谦谦君子,他从不活跃于各种大多数贵族参与的委员会,而且因为旅行的必要性常常很长一段时间不在家。当罗斯夫人生产的时候,毫无疑问,她的丈夫也不在家。后来,罗斯公爵提出离婚时出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因为他们的头衔是继承罗斯夫人家人那边的。难以置信的是,经过丢脸的审判之后,法院居然裁决罗斯夫人的孩子为私生子,尽管不止一个人对此有异议,但他们仍能继承母亲的头衔。


罗斯夫妇在1667年离的婚,而到1670年,罗斯公爵才收到来自议会的声明——同意他再婚。罗斯公爵请求法庭批准再婚并生下合法子女,来保证家族香火不会在他手上断送。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他这样做其实并不是出于想保护自己的家族。纵然神职人员宣称,罗斯公爵再婚以及承认子嗣是合法性的问题是对上帝的侮辱,但是,人们普遍怀疑,同意罗斯公爵诉求的判决是为允许国王与他妻子离婚,然后和新妻子诞下子嗣开创了先例。这个裁决宣告了新教(Protestant)的胜利。



赖克斯福特夫妇(The Luxfords)和克拉克夫妇(The Clarkes)




其实,这个头衔是不确定的,仅在新大陆(New World)上谁最先离婚还是颇有争议。不过,有一件事可以确定:我们通常不会认为早期的定居者在谈及离婚之类的事情时,会有超前的想法。令人惊讶的是,这类事可能会比你所想的(至少在当时)更普遍,因为整个17世纪,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和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平均每年就有一例离婚案。分离主义者是最早同意离婚的,据他们而言,这根本就不是教会的事,而是公民的事情。


虽然其他资料显示,丹尼斯(Denis)和安妮·克拉克(Anne Clarke)肯定是殖民地第二对离婚的,但有些人认为他们是第一对。1643年1月,马萨诸塞湾的殖民地援助法院以丹尼斯有重婚罪而准予他们离婚。丹尼斯当时和安妮已经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抛弃了她,和另一个女人好上并且又有了两个孩子。法院宣布,因为他没有意愿回到妻子身边,所以允许他们离婚。虽然最后安妮获得胜利,但历史上再也没有关于她的记载了。


1639年,较早的一例离婚案件的零碎记载表明,这很有可能是第一例离婚案。詹姆斯·赖克斯福特(James Luxford)的妻子因丈夫同时和另一位女子结婚,而向马萨诸塞湾的殖民地法院上诉批准离婚。虽然我们不知道是谁做的判决,但法院不仅同意前赖克福斯特夫人的离婚请求,还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保护。随后,他们把怒气撒在被认为有重婚罪的詹姆斯身上。他们在罚了他100英镑(当时是很大的一笔钱)之后,还判处把他监禁在集市的仓库里一个小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登上小船回到英国。



罗伯特·埃塞克斯伯爵和弗朗西斯·霍华德




1613年,弗朗西斯·霍华德(Frances Howard)请求与罗伯特·德弗罗(Robert Devereux,即埃塞克斯伯爵)离婚。她作证说,埃塞克斯伯爵不仅在婚后多次出轨,还从未履行过婚姻义务。他们已经结婚7年了,然而婚姻生活并不美满,弗朗西斯说这段婚姻是无效的。


弗朗西斯在詹姆斯法庭(Jacobean court)上说了这番话,因为她早已决定与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开始下一段婚姻。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卡尔是詹姆斯一世面前的大红人,因此在法庭上有不可小觑的权力。这起离婚案已不单单是民事或者宗教问题了,它已经沦为一种政治权力、手段、阴谋的工具。就在他们的争论僵持不下的时候,詹姆斯一世的干预使得势头转向了弗朗西斯,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王增加了几名委员会成员,以便让他们利用正规渠道投票帮助弗朗西斯离婚。弗朗西斯·霍华德最终得以成功离婚,几周之后,她与新封的萨默塞特伯爵(earl of Somerset)结婚了。


那些反对弗朗西斯的人是真的讨厌她。他们称她是个妓女,是一个会黑魔法的恶毒巫师。而这一切唯一的解释就是,她竟然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婚,这在当时可是个天大的丑事。


至于卡尔在这整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更是丑陋至极。卡尔以前的朋友托马斯·奥弗伯里(Thomas Overbury)曾透露,他对弗朗西斯十分不屑,还说到了他对整个事件的看法。据称,后来奥弗伯里仅因为一些小事得罪了国王就被送往伦敦塔。弗朗西斯最终的离婚判决下来没多久,奥弗伯里便死在了伦敦塔里。当时几乎没有人去哀悼他,在萨默塞特伯爵夫妇结婚两年后,才有消息传出,这对夫妇与奥弗伯里的死有关,是他们将他毒哑,使他无法插手弗朗西斯的离婚事务和新的婚姻。


卡尔已不再是国王身边的红人,当国王下令彻查奥弗伯里死因的时候,他也并未因曾经得宠而逃过审查。卡尔和霍华德于1616年接受最终的审判时,被判有罪,并处以死刑。然而,后来两人却被减刑,监禁于伦敦塔中,并在1622年双双释放。



‘詹姆斯·霍华德’和阿拉贝拉·亨特




1680年9月,詹姆斯·霍华德(James Howard)和阿拉贝拉·亨特(Arabella Hunt,图片中的两位)在圣马里波恩教堂(Marylebone Church)结婚了。这个教堂选址本身足以让年龄相近的情侣们产生不少疑问,因为它虽然有点名气,但位置偏远。如果一对情侣想要去马里波恩结婚,他们的朋友、家人或者其他人一定会提出异议。


两年后,阿拉贝拉·亨特提出了离婚,她的理由却很奇怪:声称詹姆斯·霍华德其实是一个叫艾米·保尔特(Amy Poulter)的女人。尽管当时婚礼上有目击证人,人们也都知道“詹姆斯”偶尔会打扮成女人的样子,但阿拉贝拉的一席话,仍然让大家震惊不已。究其原因,其实是阿拉贝拉嫁给保尔特时,这个叫保尔特的女人已经与一名叫亚瑟·保尔特(Arthur Poulter)的男子结过婚了。


目击者说,尽管他们曾看到过保尔特(或是“詹姆斯”)打扮成一个女人的模样,但他们一直以为这只是某种伪装。(好像从未有人好奇过这是为什么)据一些文献记载,当亨特发现保尔特不是男人后,就立即离开了她。不过为何亨特两年后才提出离婚,这个答案却无人知晓。至于保尔特,她作证时表示,她并未认真看待过这段婚姻,她觉得这只是她游戏人间的乐子。目击证人称,他们对“保尔特是女人”这事也是一知半解。而法院文件中遗留的问题远也比已知的答案要多得多。


最终,亨特提出的离婚诉讼通过了。关于亨特和保尔特的关系有两种猜测。一种猜测把她们称作是柏拉图(Platonic)式的关系,她们最初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死后可以葬在一起。玛丽·巴伯(Mary Barber)和安·基特(Ann Chitting)就是个先例,她们两人结婚,并在死后与玛丽的丈夫罗杰(Roger)葬在了一起。另一种猜想提醒了人们要远离受骗,有传言称亨特是个淘金者,她想尽一切办法只为获得保尔特可观的财富,当她发现结婚并未起到任何作用时,就只能提出离婚了。



乔治(Gorge)与卡罗琳·诺顿(Caroline Norton)




卡罗琳·诺顿(Caroline Norton),剧作家理查德·布林斯利·谢里丹(Richard Brinsley Sheridan)的孙女,是妇女婚姻自主权运动中的改革者。虽然她从小家境贫寒,但性格直爽率真,十分聪明。可这些在19世纪贵族看来,都是无法容忍的。她19岁那年,尽管对已经26岁的乔治·诺顿(Gorge Norton)了解甚少,却还是答应了他的求婚,并与其结为连理。


乔治讨厌聪明的人,尤其是比他还聪明的。可不幸的是,比他聪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卡罗琳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仅结婚数月,乔治就经常实行家暴,逼卡罗琳听话。同时,他们的生活也愈发穷困潦倒了。但就在这种情况下,卡罗琳开始了她的写作生涯。在她小有名气后,乔治便命令她与上层人士多加交往。因此没过多久,卡罗琳就在英国政治圈颇受欢迎。


但在家里,乔治对她却越发暴力。甚至在她第四次怀孕的时候,仍实行家暴,最终致使她不幸流产。复活节那天,卡罗琳去了趟姐姐家,回来之后,却发现乔治拒门不开,孩子也被扣住不得相见。不仅如此乔治还指控英国首相梅尔本子爵(Lord Melbourne)与自己的妻子私通,并希望法院能以此判给卡罗琳同样的通奸罪名。但因证据不足,法院当庭就判定梅尔本子爵无罪。


当卡罗琳决定上诉离婚的时候,却发现身为一名妻子是无权上诉的,况且,在“梅尔本子爵案件”中已宣判他们之间没有奸情,因此她也没有申诉离婚的理由了。乔治带着一份离婚协议书找她商量,但很快就不再和她浪费口舌了。他直言:如果卡罗琳想要离婚,那么他们之间所签署的条约必须有对他有利。否则,他不会同意离婚,离婚协议上的合同也将如同白纸一张无效。后来卡罗琳因无法还清债务而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财产保护。(要知道她之所以无法还清债务是因为乔治占有他们财产的主导权)可惜她败诉了,为此卡罗琳独自发起了一场运动,提出即使男女无法享有同等的地位,但至少在法律面前应该相互平等——这也是她这次运动最主要的特征。


最终,卡罗琳见证了两部具有开创性的法案颁布——1839年《儿童拘留法案》(the Infant Custody)与1857年《结婚和离婚法》(the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约翰(John)与威尔莫特(Willmott Bury)




1561年,在约翰(John)和他妻子威尔莫特·布里(Willmott Bury)的离婚案中,连续发生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这使法庭前后的审判结果截然不同。


根据威尔莫特所言,她的丈夫是性无能。这点医院的诊断书也可以证明:约翰在结婚之前发生过不幸的意外,他在被马蹄踢中了要害部位之后,睾丸就变得像小豆子一般大小。如此难以启齿的事情在法庭上公诸于众之后,约翰也就成了大家的笑柄。


有了医生的诊断书,再加上他们不育的事实,威尔莫特被获准离婚了。可不幸的是,当二人各自再婚之后,约翰的第二任妻子竟然生了个儿子。事情也就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父亲就是孩子生母的丈夫。因此不管怎样,约翰都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有谣言称这个孩子是私生子)。所以依照法律,威尔莫特要求离婚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因为约翰不是性无能,自然他们也就没有真正的离婚。因此,约翰的第二段婚姻被宣告无效。那个孩子也只能沦为杂种,并被剥夺了继承权。


最终,这个无辜的孩子对判决提出了申诉,一些法律上的专业问题受到了质疑。因为法院从未正式废除约翰的第二段婚姻,却又判定约翰和威尔莫特还是合法夫妻,所以导致两段婚姻同时存在。


数年来,这个案件一直是大众讥笑嘲讽的对象,人们惊讶于一个离婚案件竟然被搞得这么复杂。那时候,一段婚姻如果没有走官方程序,是可以宣告无效的。而且广大妇女提出离婚时,还要证明自己的贞操(尽管在那时,有几个著名的医生一致认为处女膜只是谣言般的存在)。布里的案件反应了那时的法律裁决对男性要偏袒的多。



詹姆士(James)&杰西·坎贝尔(Jessy Campbell),爱德华(Edward)&珍·爱迪生(Jane Addison)

 


詹姆士·坎贝尔,爱德华·爱迪生,珍·爱迪生和杰西·坎贝尔,他们之间下流的乱伦案是18世纪离婚法不公平性的最好例证。


在那个时代,唯一能够离婚的理由就是妻子发生外遇。它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之一,因为这不仅是对祖先的不敬,同时也会玷污家族纯正的血统。从法律层面上说,这或许不是一个充分的离婚理由。但这条规定却实行了很久,直到坎贝尔和爱迪生两家发生了乱伦案之后才得以废除。


詹姆斯·坎贝尔在发现妻子与他的姐夫爱德华·爱迪生偷情后,就向英国议会申请与杰西·坎贝尔离婚。在法庭上,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批准。可珍和爱德华这场史无前例的离婚案,却因相关法律制定的不足拖了很久。英国历史上没有女子被准予离婚的先例,珍可能是第一个摆脱丈夫滥情的女人。


那时候,丈夫有婚外恋几乎不算什么,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世人所认可的。因此历史上,仅有4个女子因指控丈夫乱伦和重婚而成功离婚的。


家中的女佣作证,她曾目睹爱德华一丝不挂的处在杰西的房间里,从这段证词中揭露了一些令人心碎的真相:爱德华和他弟媳有染。即使爱德华声称他只是开错了房门,但女仆觉得这根本不可能,因为他对家中环境非常熟悉。


事实证明,詹姆士确实因为婚外情离婚,这迫使法庭开始修订离婚法,规定它日后所处理的案子应根据常理:有类似情况的案件理应得到相同的判决。最终,这个案子不仅使得珍重获自由,更是颁布了第一部《婚姻诉讼法》(Court for Divorce and Matrimonial Causes)。



多萝西·曼塞尔(Dorothea Maunsell)与吉奥斯托·费迪南多·杜奇(Giusto Ferdinando Tenducci)




当多萝西·曼塞尔费迪南多提出离婚时,对费迪南多而言,这不是一段完满的婚姻,而是徒有婚姻之名而已。费迪南多是一位著名的意大利阉人歌手(译者注:过去为使男孩歌手保持女高音或女低音的声调而把他阉割)。他出身贫寒,幼年时为了保持童音而被迫接受了无麻醉的睾丸切除手术。


因为声音的优势,费迪南多的演艺生涯十分顺利。此时,他遇到了出身富裕的爱尔兰少女——多萝西,并对她一见倾心。不久,他们就举行了婚礼。但一开始,女方的家庭并不表示祝福,甚至拿着武器在全国各地搜寻他们。最终,多萝西一家把费迪南多送进了监狱。后来,多萝西娅企图利用费迪南多的人脉来开展事业(但却失败了)。他们最终还是回到了意大利,成为了一名老师和学生。由于法律不承认费迪南多婚姻的合法性,因此没过多久,多萝西就和刚认识的威廉·朗·金斯曼(William Long Kingsman)商人结婚了。在英国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案子,上帝为了人类的繁衍而创造了婚姻。由于费迪南多没有孕育后代的能力,自然他就没有结婚的资格。


不过,费迪南多和多萝西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简单。有传言称,费迪南多凭借剩下的三分之一睾丸,和他偶尔向人介绍是他妻子的多萝西有了孩子。也有一些人怀疑当年的睾丸切除手术成功率,有目击证人称手术其实并未彻底完成。因为费迪南多身体其他部分的正常生长很好的证明了这一推测。相较于其他阉人歌手明显不同的身体特征(比如说肥胖,头发和体毛稀少,双腿细长)而言,费迪南多确实太正常了。


但他们的确有了孩子(尽管可能是金斯曼的孩子),所以使案件变得复杂起来。虽然多萝西最终和费迪南多离婚了,但费迪南多却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阉人歌手的典型代表。他们被认为是满嘴谎言,不值得信任的人。可是他们生活得很痛苦,是不健全的男人。这个案子的结果与通常女方提出的离婚案件不同。多萝西恢复了自己原本的姓氏,并重新结婚,也再也不用回答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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