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之中,“地祇”、“地示”二者通。《说文·示部》;“祇,地祇,提出万物者也。”此为地祇之本字。《周礼·大宗伯》:“掌建邦国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薶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郑玄注亦作“祇”。祭地之礼源自上古,古人亦有“父天而母地”说。故郑玄云:“阳祀,祭天于南郊及宗庙;阴祀,祭地北郊及社稷也。”土地,自古就是华夏先民生命线之所系。有土则有民,无土则民失。《大学》曰:“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土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古人对于地祇的祭祀,和祀天一样极其重要,且充满了神圣感。自古以来,关于这方面的文献蔚为大观。而在整个儒学十三经之中,又以《周礼》一书于祭祀尤详。《大宗伯》云祀天神,有禋祀、实柴、槱燎之礼,祀其在天者以苍璧礼之;言祭地祇,则有血祭、薶沈(埋沉)、疈辜之法,祭其在地者以黄琮礼之。此皆所以顺其阴阳,辩其方位,倣其形色,此二者之异别。 《周礼·大司乐》云:“奏太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祇。”郑注:“地祇,所祭于北郊,谓神州之神及社稷。”《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薶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郑注:“不言祭地,此皆地祇,祭地可知也。”贾疏:“此经方泽不见者,此血祭下仍有薶沈与疈辜二祀,三祀具,得与上天神三者相对,故阙大地也。且社稷亦土神,故举社以表地祇。《鼓人职》亦云‘灵鼓鼓社祭’,亦举社以表地,此其类也。若大地方泽,当用瘗埋,与昊天禋相对,故郑云不言祭地,此皆地祇,祭地可知也。”类似的解释还可见于朱子之说:《中庸》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朱子注曰:“郊,祭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 《广雅·释天》曰:“圆丘大坛,祭天也;方泽大折,祭地也。”战国之后,随着阴阳学说的兴起,“地”被赋予了阴的属性。阴属北方之性,而天圆地方,故以方丘象征大地。水泽,言以水环绕之;方丘,则指方形祭坛。水泽、方丘,以象征四海环绕大地。方泽,亦作方丘,因坛设于泽中,故名之。方泽之坛,即后世所谓地坛之原型。后世对地祇的正祭,就是方丘祭地。冬至一阳始生,夏至一阴始生。取其义,祭地祇之神的时间是每年夏至日。 《周礼·大司乐》:“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礼记·曲礼》云“天子祭天地。”《文献通考》引孔颖达疏:“疏曰:地神有二,岁有二祭。夏至之日祭昆仑之神于方泽,一也;夏正之日祭神州地祇于北郊,二也。或云,建申之月祭之,与郊天相对。”祭地源自上古,夏以五月、殷以六月、周以夏至祭于泽中之方丘。另外,根据《礼记》所云,地神之祭和祀天一样,祭前也先要选用龟卜决定郊祭,必须先受命于太祖之庙,这是尊重父祖意见之意。卜辞所决定者,即其父祖之命。 《通典》云:
《郊特牲》“蒲越藁秸,器用陶匏。”如前文所引《周礼》、《礼记》诸篇言祀天之礼一样,经文中天地一般皆以并列而言。如《大宗伯》“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典瑞》“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王制》“祭天地之牛角茧栗。”《牧人》“阴祀用黝牲毛之。”《大司徒》“奉牛牲,羞其肆”,《大宰》“赞玉币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樽,大祭三贰。”《大驭》“掌驭玉路以祀”,《节服氏》“衮冕六人,维王之太常。”《鼓人》“以灵鼓鼓社祭”,《大司乐》“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祇。……凡乐,函锺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地祇之祭,于经文可以得见。此不具录。 《祭法》云:“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 孔疏:“瘗埋于泰折,祭地也者,谓瘗缯埋牲祭神祇于此郊也。”天地之礼,各顺其阴阳,辩其方位,倣其形色,而以气类求之,此二礼不得不异也。和圜丘祀天所区别的是,由于天在上,所以用燔燎(禋祀)之礼;而地在下,则用血祭“瘗埋”之礼。就是用牺牲的血及其他祭品浇灌、瘗埋于地,使其下达,及于地神,供神祇享用。清人金鹗《求古录礼说·卷十四》“燔柴瘗埋考”云:“血祭,盖以血滴于地,如郁鬯之灌地也。血祭与禋祀正对,气为阳,血为阴,故以烟气上升而祀天,以牲血下降而祭地,阴阳各从其类也。然血为气之凝,血气下达渊泉,亦见周人尚臭之意也。” 如前周礼及郑注之说,后世所谓的单独与祭祀昊天上帝对应的方丘祭地之礼,于先秦并无见。周人无北郊之礼,更无专门的后土之神。先秦所谓的祭地祇之礼,主要指的是社稷、五祀、五岳之类而已。如《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所云“天子祭天,诸侯祭土”,是说祭天与祭社分开职掌,以祭天赋之于天子,祭社赋之于诸侯。而所谓的圜丘方泽,则为冬夏二至之祭。古礼南北二郊以辛日,圜丘以冬至、方泽以夏至。故周礼之说,后世亦聚讼纷纭。 秦蕙田《五礼通考·卷四十》“方丘祭地”条引《陈氏礼书》之说:“先王亲地,有社存焉。礼曰‘享帝于郊,祀社于国。’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神地道。’又曰‘郊社所以事上帝’,又曰‘明乎郊社之义’,或以‘社’对‘帝’,或以‘社’对‘郊’,则祭社乃所以亲地也。” 马端临《文献通考》亦引胡宏之说:“古者祭地于社,犹祀天于郊也。故《泰誓》曰‘郊社不修。’而周公祀于新邑,亦先用二牛于郊,后用太牢于社也。《记》曰:‘天子将出,类于上帝,宜于社。’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神地道。’《周礼》‘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血祭祭社稷’,而别无地示之位。‘四圭有邸,舞《云门》以祀天神;两圭有邸,舞《咸池》以祀地’,而别无祭社之说,则以‘郊’对‘社’可知矣。后世既立社,又立北郊,失之矣。” 清人秦蕙田则在《五礼通考》云:“土亦是地,而与祭地异者,隤然下凝,皆地也。其职主载,惟天子得祭之。于地之中,别而为土,职主稼穑以养人,《洪范》‘土爰稼穑’是也。故自天子下及庶民,被其功德者,均得美报。此主谷之祭,所以达乎上下也。”(《五礼通考·卷四十一》“社稷”)
后世文献所谓的单独祭地祇之礼,当早见于《史记·封禅书》所云秦始皇二十八年封禅东巡故事:
除了封禅之外,秦始皇还“祀八神”,这其中包括了天地诸神,乃至于还有传说中的兵神蚩尤,“各用一牢具祠。” 秦始皇“祀八神”故事毕竟只是东巡之中,而《史记·孝武本纪》载史公司马迁之父、西汉太史令司马谈与“祠官”宽舒所议汉武故事,则是明确可见尊地而北郊之“最早”记录:
这是记载汉武帝时亦以泽中圜丘为祭地神之事,而在汾阴立后土祠以与郊雍相对。(《汉书·郊祀志上》亦所记此事与之相同)。按照《汉书·郊祀志》的解释,这个“后土”,就是“泽中方丘也”。 《史记》所载这两则故事,皆言及祭地祇之礼,这是先秦所无见者。
《礼记·礼运》曰:“是故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大一”即“太一”,也作“泰一”、“太乙”、“泰壹”,其本乎战国之时“太一神”的出现。大体来说,太一是当时天文、阴阳、五行等家均认可的宇宙本源神和至上神,《淮南子·天文训》云:“太微者,太一之庭,紫微宫者,太一之居。”《史记·天官书》:“中官天极星,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也。”《正义》:“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太一作为“最高神灵主宰”及“礼”的终极源泉出现于儒学经典《礼记》中,正说明战国间儒家学者适时应变、以当时的哲学理论扩充至儒学观念之中。汉武帝在元鼎四年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后,又于元鼎五年立太一畤(泰畤)于甘泉并亲祀之。《汉书·郊祀志上》云:
汉武帝之立太一、后土之祠,从历史上国家礼典的层面来看实则具有重大意义。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使宗周文明散乱无存。秦“雍五畤”之祀上帝,严格来说实际上为先秦时候的诸侯方祀而已。武帝以太一作天、后土为地,尤其后来又经过经学家们的改造,虽然名称有所改变,但从此天地二礼完备,天地之祀更为后世历代王朝国家祀典所继承。但需要明白的是,与宗周礼乐文明相比,究其礼义、仪节、严谨与否等,是不可与周代的郊天礼等量齐观的。特别是其源于谶纬之说的部分,更因之遭到历代礼家的诸多批评。 清初经学家毛奇龄在《郊社禘祫问》中说:
毛氏的观点是“不学之徒谓二郊之名始于周礼,而并周礼亦不学者且谓始于大司乐文。”“天地只分祭并不合祭”,但“天地虽不并祀,而地祇之祭当附见之祭天之中。如祭天于郊而社稷山川俱从祀焉,即此是祭地。舍此则别无大地之祭。”在《郊社禘祫问》中,毛氏所论尤详。兹录此说。 钱宾四先生在《<周官>著作时代考》中亦认为:周官>
考察先秦经籍之说,钱先生此说甚确。与“天”相对的单独的祭地之礼于古而无徵,当是随着战国间阴阳学说的兴起而产生的。
从历史上来看,西汉时武帝于汾阴立祀后土,至新莽之时,后土迁至长安北郊,此即后世所云“地祇”。再至东汉,营建北郊,地理群神如山川渎岳等属阴者均按方位各设于北郊方坛之中,此为北郊之礼之来历。这说明,“地祇”之礼,是汉代(东汉)为了和南郊天神相应对而产生的。《史记》和《郊祀志》所述汾阳后土之祀,实际上在汉武之后久而不行。前文祀天章已引宋陈襄[1]所言“由汉历唐千有余年之间,亲行北郊之礼者,仅四帝而已。”宋神宗元丰年间以合祭天地有违古礼,诏令议礼。时名臣陈襄、王存等人驳斥范祖禹、苏东坡合祭之说,坚持南北郊分祀。时枢密院直学士陈襄认为“合祀天地于圜丘为非礼,请依古礼祭地于方泽。”其《南北郊议》云:
宋代朱子赞同陈襄之说,认为南北郊当分祀:
马端临《文献通考》载朱子门人杨复之说:
至明初,洪武元年中书省臣李善长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
但李善长此议仅仅执行了十年,旋即天地又改作合祭:
有明一代郊祀之礼,从洪武十年直到嘉靖初期皆为天地合祭,嘉靖九年,世宗开始了历史上著名的改制:
自此以后,天地分祭,遂为嘉靖至有清一代制度。《大明会典·卷八三》“郊祀三”载嘉靖朝祭地祝文:
根据史料来看,后世祭地之礼基本与祭天同,依次为迎神、奠玉帛、进俎、初献、读祝、亚献、终献、受福胙、彻馔、送神、望瘗、礼成。《明史》中还记载了明洪武二年的郊祀:“二年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其仪并同。惟迎神后瘗毛血,祭毕,奉牲帛祝馔而埋之,与郊天异。”[2]现存北京地坛的皇地祇室,就是明清收藏皇地祇及从祀诸神木主的地方。
在《左传》中,亦可散见祭祀天地之礼。桓公六年,季梁正告随侯云: “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对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所谓馨香,无谗慝也。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 又,庄公十年曹刿对鲁庄公:“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又,庄公三十二年史嚚之言:“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一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古人对祭祀天地极其虔诚,此即敬畏之心使然。同时,“神依人而行”,亦如《左传》中郑子产所云“天道远,人道迩”一样,这种人本观念在整个儒学义理中是极其清晰和一贯的。周公制礼作乐,在中国文化里首次注入“敬德保民”的德治思想后经孔子而发皇,其要旨正是要从制度上追慕尧舜之治,以期建设道德礼治为主要目的。上引《左传》之言,正是此义。 [1] 陈襄,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北宋理学家,“海滨四先生”之首,仁宗神宗时期名臣。字述古,因居古灵,故号古灵先生,与郑穆、陈烈、周希孟并称“古灵四先生”。著有《古灵集》二十五卷传世。 [2]《明史·卷四十八》“礼二、郊祀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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