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土地的方法,是土地流转的方式之一,这套方法一出台也是引起大家的关注。现在在农村很多地方,农民为了使自己的土地得到更大的利用,常会以土地入股模式合作。那么,对于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大家了解多少呢?
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作为资本进行投资时,为了避免产生纠纷,记得要签订合同。往往有一些农民不了解土地入股合作合同就盲目的签订,导致了自己的利益受损,看似简单的土地入股合作合同在签订时还是要谨慎,注意以下几点: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1.需要明确入股土地的具体位置,它的的用途(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还是房屋租赁等)。 2.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价为多少股或者折合金额是多少。 3.同样还需要列明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内容包括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承包合同编号等信息。 二、入股期限 需要明确入股期限为几年(入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支付股权红利。一般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多少公斤作物当作股权红利),或是是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多少元当作红利)。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某一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比如逐年支付又或者是一次性支付)。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什么时间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关心农村土地问题,寻找农业致富机会,请关注土地论坛。 土地流转 就上土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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