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以九龙大道为界,南以山海湾小区为界,西以乐东高铁站区域控规为界,东以西线高速绿化带为界,规划总面积:88.64公顷。 二、功能定位 依托优越的区位交通和地理环境优势,打造以镇级行政中心、度假居住、旅游服务、商务办公为一体的新区启动区。 三、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规划区居住人口1.35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87.26公顷,各用地规模见附表《土地利用平衡表》,规划区总建筑量约为123.3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1.41。 四、规划结构 功能结构:“一廊、两区” 一廊:保留上位总体规划廊道,位于规划区中部,结合现状从鸭母溪引入的绿地打造南北贯通的公园绿化廊道。 西区:绿化廊道西侧,毗邻乐东高铁站,依托现有镇政府办公楼以及电力办公大楼基础,形成以行政办公和商务商业服务为主的商务商业办公区。 东区:绿化廊道东侧,紧邻九所立交互通口,尊重现状个人权属用地的集中建设区域,打造以旅居生活为主的综合居住社区。 五、个人权属用地建设管控 1、建筑退线: 在满足消防强制性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日照间距、道路退让、建筑退让等要求尽量与现状已建建筑相协调。 2、建筑控制: (1)新建建筑整体以9层控制,限高不得超过27米。联排并相邻的权属地块不超过3个的,取相邻权属地块高度的较低层数。具体详见个人权属用地城市设计导控建议图则。 (2)联排式布置的权属地块,沿街建筑需保持界面的连续性与完整性,新建建筑时建议共用山墙联合建设。相邻新建建筑不共山墙建设的,两座建筑山墙面不允许开门、窗;如两座新建建筑相邻一侧都需开门、窗,则27米以下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与高层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米;如两座新建建筑相邻一侧只有一座建筑开门、窗,则防火间距不限。 (3)新建建筑宜采用现代风格,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以米白、米黄为主体色彩。 该规划2016年2月28日通过县住建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12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Ledong.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zjj3480@126.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政府办公大楼1楼住建局城乡规划岗,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岗 5、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附表:土地利用平衡表
附件:1.航拍图.jpg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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