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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上了“合规”的床 再“累”也要扶着“墙”

 长丰001 2016-12-29
                                           【前言】有人说“合规”是条“不归路”,有人说“合规”是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垫脚石”、“催化剂”,一时间围绕“合规”的话题可谓是热议不断。近来有幸与业内多个平台的相关人士交流应对合规监管方面的事情,得到了一些比较有趣的资讯和有意义的信息。
  
  年末将至,新春即始。似乎一切又将回到“原点”,在监管浪潮此起彼伏的当下,“合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期望以此篇文章安抚一下大家躁动的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应对“合规”,促进整个网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的投资人朋友一个更加安心、放心的投资环境。
  各位亲爱的投资人朋友们:大家好,非常开心又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给大家写信聊天。今天想跟大家聊的依旧是“合规”话题,想必之前很多朋友都看过古一写的有关如何挑选合规靠谱平台等方面的三篇文章,文章中通过较多的案例与大家一起分析交流了合规靠谱平台的特征以及“问题平台”“跑路”前征兆的预判等。这些文章或多或少向大家传递了这样一个观念,古一对合规监管持积极乐观态度。
  古一认为:只有良好的监管才能促进行业的“洗牌”,才能逐步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局面,才能更好地净化网贷行业的发展环境,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等。
  然而,“合规”之路已经开启,正如“开弓没有回头箭”说的那般,这条路是确保网贷行业朝着健康稳定的方面发展的必经之路,是党和国家对金融监管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决心体现,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诉求所致。
  如果“合规”是张床,那么我们首先就得明确这张床到底有多长、有多宽、有多高?其次,我们要明确这张床的材质是什么?使用期限是多久?再者,我们要知道这张床的承重能力有多大?最后我们更要明确这张床上能够摆放那些东西?
  回看我们的网贷行业发展历程,可谓是“波浪式”前进。我们见证了行业初期的“爆发式”增长,见到了“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行业现状,也见证了网贷行业成交规模的逐年攀升等等。这一些列现象的产生,在我看来并不惊讶。
  或许你会说古一是个乐观主义者,或许又是其他的各种想法。说实话,这并不奇怪。但是古一想要提醒大家的是,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网贷行业的发展正如其他每个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行业的发展历程一样,现在正处于一个“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有人也许会问古一为何用“波浪式前进”一词来描绘网贷行业的发展历程,因为在古一看来网贷行业确实是一个被“埋没”许久且未受待见的“朝阳行业”。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谈了一遍又一遍,上至党和政府,下至平民百姓,我们每个人都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讯技术迅猛发展的21世纪切身体会到了互联网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的变革与发展。
  我们不止一次地用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我们不止一次地参与到P2P网贷的投融资活动中来,我们也不止一次的体会到互联网保险、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以及消费金融等全新的金融业态带给我们的深刻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置身于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无法自拔,也无一例外。因为,这是趋势,是规律和未来。
  回头来看我们当前的网贷行业,从最初的“四条红线”,到《互金指导意见》,再到《监管细则》等等,从始至终,国家并没有忘记这个“孩子”,而是在逐步调整认识与观念的过程中,用可能暂时略显“蹩脚”的政策法规来给她的孩子指明前进的方向。这是多么可喜的变化,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期待!
  当然,前面铺垫了这么多,接下来该聊点干货。其实古一想要对大家说的就是:“合规”是张“床”,是张“网”同样也是道“墙”!
  如何解读呢?古一认为:既然要谈合规,那么首先得明确什么是“规”?其次,要明确“规”的制定者是谁?执行者是谁?,最后要明确的是如何才算“合规”以及如何“合规”?当然这之间展开来说,估计一时半会也说不完。所以今天讨论的话题还是尽可能的先明确什么是“规”?什么是“合规”?以及如何响应“合规”?等
  基于多年的从业经历以及理论研究,古一在此提出以下观点:
  一、什么是“规”?
  笔者认为“规”可以理解为“行为准则”、“约束机制”、“游戏规则”等,它可以是某一独立的个体或团体,在既定的范围内,与利益的相关方在约定的规则下从事相关的经济社会活动,这一活动需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需要考虑社会大众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需要兼顾利益双方的合理关切。
  网贷行业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而产生的信贷活动,信贷市场的发展得益于信用体系的建设,而信用本身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属性的“契约”关系。即为“契约”,体现的是利益双方的关系行为,借贷双方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开展资金融通、支付与转移等经济活动。那么,在这里我们就能清晰的看到:如果没有合同事先约定的借贷条件,没有基于对彼此的信用审核,就不可能达成有效的“契约”关系。因而我们就可以通俗的理解这种基于信用的“契约”关系就是“规”的具体体现。
  那么话说回来,网贷平台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每时每刻无不与“规”在打交道,从平台成立之初四处考察平台设立的条件(平台定位、注册资金、股东背景等),到平台正式上线运营(人员的招募、职场的选定、薪资的发放、合同的签署等)再到投融资双方通过平台开展正常的投融资活动这一过程。我们还需要对客户在注册、充值、出借、赎回、提现、转让等过程中涉及到的多个经济活动进行合规审查,以确保不抵触或超越监管的红线等。
  而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每一行为的体现都是基于“规”的考虑之下才得以实现,所以网贷行业的平台从业者也好,投融资客户也好,每一个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都在一定程度上以内心的道德约束和既往的法律规范等作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规”。所以,这样看来我们就不难理解“规”是什么?这就为“合规”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网贷行业监管之下的“规”有哪些?(以下列举主要规范)
  1、2014年4月国务院下发网贷行业监管的“四条红线”(明确平台信息中介性质,不自融、不自保、不“非吸”)
  
  2、2015年7月18日,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以及除另有规定以外,网络借贷平台应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资金存管的第三方机构,用来隔离客户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等,明确了“银行存管”的重要性;
  
  3、2015年12月28日,国家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意见征求稿),明确网络借贷的“十二条禁令”;
  
  4、2016年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5、2016年10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要求平台对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以及借款人及融资项目信息等进行相关披露等;
  
  6、2016年国家配套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指引》等,要求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做好平台的备案登记管理,以方便后期的监管等;
  
  7、2016年17部委联合下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网络借贷行业进行了较多的从业规定等;
  
  ........
  诸如此类的政策法规,一时间集中式下发,监管层对于网贷行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严,一时间很多中小平台都倍感压力......
  三、网贷监管趋严背景下的平台生存之路(个人观点)
  (一)平台方面:
  1、对网贷行业发展应充满信心与希望,不忘初心,守住底线;
  2、清晰网贷行业“畸形”发展与频繁跑路共存的现状,不跟风、不浮夸,找准自身定位;
  3、抓住平台规模发展与资产风险之间的主要矛盾,提出对策有效解决;
  4、增加科研团队和经费,提高网贷平台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
  5、加强平台风控团队综合能力与素养,培养“能力过硬”、“心态过门”、“技术过关”的“三过”风控团队;
  6、精选优质债权,坚持小额分散,增强客户粘性;
  7、做细行业领域、坚持垂直细分发展,打造平台优势;
  8、引入外部资本,做强资本实力。做大交易规模,改善盈利模式;
  9、做响企业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与口碑;
  10、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获客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11、落实“备案登记”、“ICP许可证”、“银行存管”等;
  12、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与内容,完善平台服务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13、平台创始人及高管层要加强自我学习,积极树立“合规”意识,努力提高“合规”能力,降低道德风险
  14、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平台运营透明度,加强与投资人之间的感情维护,做好信息资讯的发布和传递,提升客户信赖感,降低“挤兑”风险;
  15、积极配合监管,端正自身态度,不顶撞、不侮辱执法官员,按照要求积极整改,自我完善。遇到问题积极反馈,寻求帮助。忘记“跑路”,铭记初心,继续前行;
  (二)政府层面:
  1、引导民间借贷地上化、阳光化、透明化;
  2、对特定平台实行必要的财政补贴以及税收减免政策;
  3、“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采取“柔性管理”,既要考虑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相关部门制定平台各类产品的定价标准,并给以一定的指导和监督;
  5、鼓励社会各方资源,充分参与行业平台间危机救助联盟或协会,做好专人专岗的扶持对接,做好危机应对处置机制;
  6、逐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优化征信资源的分享与配置;
  7、逐步完善网贷行业立法及执法环境;
  8、运用媒体资源,打造相对客观并留有余地的舆论环境
  9、加大投资人风险意识教育,提高投资人准入门槛,设立“合格投资者”制度;
  10、加大对平台创始人及高层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道德规范与约束,加强平台高管的“合规”意识培训,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合规”观念,使其明确信用违约的高额代价与成本。
  【后记】
  古一一直认为:“合规”是网贷行业发展的必然,是“基础”,任何不以行业规范发展、平台安全运营的发展都是“耍牛氓”!“合规”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敬畏”,是我党和政府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必然之举”,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经之路”,是规范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是净化网贷市场环境的“过滤器”。
  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充满风险的行业,网贷行业更是如此。基于信用基础建立的“契约”关系的可靠度,经不起频繁跑路和出问题且造成投资人利益受损的考验,经不起广大投资人利益受损后引发的社会动乱和金融风险传递的考验;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已经逐步迈入“深水区”,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势必在行。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流金融业态和模式,兼具互联网与金融的双重风险。
  中国的发展需要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适宜的“土壤”,才能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腾飞。这是“两个一百年”梦想实现的“基础”,因而“合规”才显得如此迫切和紧要。
  上了“合规”的床,再“累”也要扶着“墙”!所有的平台都将在置身于这场史无前例的监管浪潮中,或拼命挣扎、或迎难而上,这其中的种种也唯有平台的“掌舵人”自己才更为清楚。
  作为“掌舵人”,请要时刻树立“合规”意识,要努力在既定的行业准则和规范中努力存活。身为“舵手”,就一定要时刻铭记自己创办平台的“初心”,不要忘了身后那些拿着身家性命为你“卖命”的兄弟姐妹。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这已经是验证了无数次的真理。偶尔,我们身处在一定的高度,或许会被一时的成绩冲昏头脑,从而作出悔恨终身、害人害己之事。为此,平台从业者们一定要坚守“底线”,坚定“初心”。
  或许你已在合规监管的大环境下,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许你早已经身心疲惫。但是古一依旧要在你的耳边敲起警钟:上了“合规”的床,再苦再累,都要咬牙挺过去,千万不要撒腿跑人,要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奋斗!
  
  好啦,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里了。
  停笔,起身,那句话一直环绕耳边:上了“合规”的床,再“累”也要扶着“墙”!一堵不让你作出悔恨终身之事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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